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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命中暗無天日的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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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按:曾經救六條人命的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法輪功學員潘本余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遭受中共當局二次非法勞教、二次非法判刑(分別為四年,七年)及種種慘絕人寰的酷刑折磨:在富裕勞教所被凳子砸頭、熱水燙、小白龍(塑料膠管)抽、電棍電擊;在北安監獄遭遇關小號、背銬穿地環兒、日夜鎖在水泥地上不給被褥、肌肉腐爛、雙臂骨縫長肉芽兒、在泰來監獄被迫害的患心肌梗塞、肝腹水、身上有兩處潰爛、傷口很深流膿水、不能自理不停呻吟……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泰來監獄祝幹事和另外一個警察到潘本余家,強行把潘背到醫院做所謂「體檢」;七月八日晚潘生命垂危,家屬把他送到齊齊哈爾市第三醫院搶救,當天來了幾個公安暗中調查潘的病情,公安插手後潘的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十七日半夜一點多含冤離世。醫院開的死亡證明和病歷鑑定都被改動。之後不知出於甚麼心理,派出所警察以他是「特殊人物」為由,不給辦理死亡證明銷戶口。

潘本余全家照
潘本余全家照

潘本余慘遭迫害前
潘本余慘遭迫害前

以下是潘本餘生前於二零一零年夏寫的自述,回顧自己慘遭迫害的經歷:

齊齊哈爾齊鐵環衛站對我非法軟禁、沒收工資

我叫潘本余,是黑龍江省齊齊哈爾人,在齊鐵環衛站工作。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九月十一日,我到單位請假要到北京信訪辦上訪,說明法輪大法是正法,共產黨在污衊法輪功。結果被單位領導董霞、張玉晶把我騙到單位財務室軟禁起來,不准與家屬見面、不准與外界交談,被軟禁五天後又被非法秘密轉移到加格達奇黨校強化洗腦學習。時間從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六日到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二日。在這期間董霞、張玉晶扣除了我八月份的工資,九、十、十一月份的工資被沒收。其中包括公出費和補助生活每天十五元,作為黨支部書記是沒有權力限制人身自由和扣除工人的工資的。法律規定:個人財產不受任何人侵犯,而我是靠工資收入生活的。

在哈爾濱鐵路局鐵路勞教隊的非人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我因修煉法輪功被非法勞教一年關入齊鐵碾子山勞教所一中隊。

我煉法輪功是憲法賦予的公民信仰自由的權利,是被全世界公認的普世價值。我被非法勞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在鐵路勞教隊期間我遭到了非人的待遇,每天吃的是豬狗不如的飯菜,菜湯裏只是幾片菜葉和鹹鹽水,天天如此。幹活幹的是最累的體力活,夏天早上三點出工挖溝、砸水泥樁子、運土,中午只有十分鐘吃飯時間,緊接就是幹活不得有片刻休息,稍微休息就會遭到勞教犯人的毒打。晚上八點收工。吃飯十分鐘,回到監舍盤腿坐在鋪上,等待勞教警察的所謂「獎評」,實質是警察打罵他們看不上的犯人。

齊鐵勞教隊一大隊一中隊長姜佰利指使犯人踢我「窩心腳」,把我多次踢昏死過去,用涼水澆我,把我凍得抽搐成一團。姜佰利還叫囂:「你學『真、善、忍』 我就打殘你,不給你飯吃,夏天把你銬到樹上餵蚊子。」姜百利開大會時還說:「現在的人找七十二個媳婦還掛兩個小姘,你學『真、善、忍』我就打殘你。把你四十多歲折磨成六十多歲的樣子,我就不信我堂堂正正共產黨員股級幹部鬥不過你法輪功,我都沒面子。再說了,現在的環境多好啊,有錢可以夜夜當新郎。你學『真、善、忍』我就把你打的吃飯不知飢飽,睡覺不知顛倒,走路不知先邁哪隻腳,要不你就不知道甚麼叫『改造』」。他指使勞教人員對我實施人身傷害,幾乎天天對我毒打,用煙頭燙我,用涼水澆我,用拳頭打我的頭,用六分粗的塑料管抽打我,我被打的頭腫的老大,連查數都不會,他們把我折磨的縮成一團不省人事。我寫檢舉信控告他們,警察和勞教犯就拆我的被褥找檢舉信,對我威脅並嚴加看管不讓我揭發他們的惡行……

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和兒子潘永烈到北京上訪,在天安門煉功,被警察毒打後送往朝陽區公安分局關了起來,後來被齊市駐京辦事處花四千元將我買出來,我問他們煉功是公民的信仰自由,為甚麼要拘押還要用錢買出,他們說不花錢就要把本地的領導名單報到中央,省市領導就要受到處分,花錢就是不讓中央知道此事。我被非法關押在齊市駐京辦事處後和年僅十歲的兒子被戴一副手銬押回齊市。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我被齊鐵公安處帶回關押在齊鐵看守所,在裏邊又遭到毒打,後又被哈爾濱鐵路勞教處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零年九月,我向勞教所及法院申訴了惡警姜佰利對我殘害的罪行,沒有給我處理此問題。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我控告江澤民殘害法輪功學員的罪行。我被送到齊齊哈爾鐵路看守所,由於這裏的法輪功學員都不轉化就被非法轉到富裕勞教所繼續迫害。

富裕勞教所 殺人魔窟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我被轉到富裕勞教所,剛下汽車,四大隊隊長賈維軍就用電棍電我,並多次指使犯人毒打我。二零零一年二月,惡警打我近一個小時後,又用凳子打在我頭上,板凳都打碎了,我頭被打出四個口子,昏死過去,然後惡警用熱水燙我,手段極其殘忍。由於富裕勞教所的衛生環境惡劣,我的身上長滿了疥瘡,教養隊大隊長賈維軍用電棍電我並指使勞教犯多次打我。我的同修李齊、李威嶺、國殿會等反對勞教所播放污衊法輪功的錄像而被賈叫到辦公室用電棍電擊,我在北監舍看到這種情況前去制止卻被勞教犯打倒在地。法輪功學員王寶憲看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在南側監舍想制止賈並高喊「迫害法輪功學員是違法的」,之後被賈帶走電擊一個多小時,後來王寶憲被加刑十個月。賈又找我談話問為甚麼阻止他執法,我說我們都是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我們在遭受迫害我們是無辜的,我們講法輪功的美好是在拯救人,教人按真善忍的要求去做、提高人的道德。可是賈卻在開大會時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和侮辱說:你的媳婦都跟了別人和你離婚了,你還講甚麼道德和拯救人類……說一些低級下流的話。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張曉春在師父過生日那天帶頭背師父的論語,政府官員就找他談話,張曉春堅持說修煉法輪功是信仰自由,不是違法。可是從那以後他多次遭到嚴重迫害,最後被迫害致死。六月十七日那天三十二名學員將要求無罪釋放的聲明交到賈那兒,他一看就氣急敗壞的指使勞教人員毒打法輪功學員,連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楊立成都不放過,且叫囂在勞教隊沒有老少。我看到這種情況及時制止並說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法輪大法好!政府不應該指使犯人打人,結果我也被打得鼻孔出血,牙齒被打掉一顆。同修一看都上來制止並高喊法輪大法好!為了抗議勞教所的迫害及申訴遭到踐踏,多名法輪功學員絕食表示抗議。齊市「610」、市政法委和勞教所秘密研究非法抓六名學員,內定要判三人,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九日富裕縣公安局到勞教所非法抓走馬勇、張曉春、王寶憲等。在此以後賈維軍氣燄更加囂張竟宣布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上廁所,逼迫法輪功學員向政府寫保證,我說我向政府遞交了無罪釋放聲明 ,你們不但不給解決還非法抓六名法輪功學員,我不再向你們保證甚麼。勞教所認為我不向他們低頭就準備逮捕我。賈開大會還離間我們說:這次寫聲明本來與王寶憲無關就是因為你寫無罪釋放聲明才抓你們六人的。

二零零一年七月五日賈對我說,檢察院來找我,不要說解決上廁所問題(因為我向所長報告了賈不讓上廁所),而是逮捕你判你的刑。七月五日我在勞教所被逮捕被非法關押在富裕看守所。我又向富裕法院院長說明我們被富裕勞教所殘酷迫害的事實還是沒有結果,富裕勞教所湊材料、「610」辦公室指使市政法委要判我們刑,對我們栽贓陷害,齊嫩地區檢察院不顧我們被殘酷迫害的事實還要起訴我。我又向駐富裕縣看守所檢察院副院長彭××報告了我們被迫害情況,並寫了書面材料,他們向省高法請示,省高法又向最高法請示,最後說我們不夠起訴應該放人。可是在這個權大於法的中共統治下的國家,非法機構「610」辦公室和政法委不同意放人,這時我們已超期關押一年之久。

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九日,張曉春為了反對無限期關押和迫害絕食五天,看守所將張曉春送到富裕縣醫院強行灌食後拉回看守所,第十天副所長白××罵張曉春你××的不吃飯,看守所沒有錢給你送醫院灌食,不吃就整死你,給你灌鹽水灌死你,白副所長拿來鹽水讓犯人給張曉春灌下,致使張曉春當場死亡。中共官員殘害大法徒已達到瘋狂的地步。不隨自己的心願就藉機整死。

北安監獄的罪惡

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二日,我被送到泰來監獄,在泰來監獄我繼續申訴,被犯人打的頭破血流。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將申訴交給監區負責人張×,等到七月我問張×「我的申訴應該返回來了。」張×竟說:「你寫的還是法輪功那一套,國家正在打壓,你寫也沒用。」我又將控告江澤民的材料上交,北安監獄將我關小號,戴戒具,一心想弄死我:背銬穿地環兒,日夜鎖在水泥地上不給被褥。一天我報告說自己尿血了,姓安的獄警破口大罵:「×××的,尿血誰沒見過,你給我喝它。」

我說:「我吐血了。」安惡狠狠的說:「活該!」我說:「你把銬子打開,我的雙臂、肋骨、手脖子都鎖爛了。」安說:「×××的,你嚇唬誰?我要抓蒼蠅往爛肉上放,讓你長蛆。」我又說:「你給我打開吧,我要大便。」安說:「你有屎往褲子裏拉。」我問:「你為甚麼這樣對待我?」安說:「我要向監獄要政績,四書我已經給你寫好了,只要你簽字,我馬上就放你回去。」我回答:「我不簽。」

由於長期一個姿勢,不過血,導致我的肌肉腐爛,雙臂骨縫長肉芽。

一日,省司法局人員來監獄檢查工作,我高喊:「我最冤哪,政府官員打死兩名大法徒,為封鎖消息把我關在監獄,我申訴他們就關我小號,酷刑折磨,想整死我。」姓安的獄警對檢查人員謊說「他是精神病。」半個月以後將戒具卸下時,我雙臂仍是被鎖的姿勢,已經不會動了。測血壓高六十,低三十,整日昏迷恍惚狀態,隨時能死去……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八日獲釋。

在泰來監獄飽受身心迫害

我因向民眾講真相,二零零六年四月三十日,警察到家砸門,我被迫流離失所,靠給人送牛奶艱難維持生計。同年十二月八日,我在父母家被北局宅派出所兩個警察綁架。在派出所,被鐵鋒區610王隊長銬在暖氣管子上;對我毒打致昏迷;還用皮鞋踹我肚子;打的便血。兩天後我被送到齊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由於被「610」王隊長打得心、肝、腎衰竭,出現生命危險,我被送到齊市第二醫院搶救。

翌年四月我被鐵鋒區法院枉判七年。下判決時,把空白刑訊筆錄讓我按手印。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我被劫持到泰來監獄繼續迫害。

我被非法關押在泰來監獄,因長期遭迫害,身體備受摧殘:頭部嚴重腫大、心肌梗塞症、肝腹水,生活已不能自理。但邪惡的泰來監獄一直不許我保外就醫治療。

二零零九年新年前後,我的家人去泰來監獄五、六次要求放人,監獄都拒不放人。三月二十五日,監獄打電話給家人讓去探視。家人於三月二十六日見到我已到了生命垂危的地步,探視的時候是被犯人抬出來的。當天家屬再次找到泰來監獄刑法執行科科長張星軍,要求放人,張星軍百般推脫,前幾次也是張星軍出面阻擋放人。三月二十七日,焦急的家人又找到監獄長許偉,許偉推脫說:「按照規矩辦事,按程序走,他還沒有到時候(指還有一口氣還沒到生死邊緣)。」

我被迫害致心臟病等病、吐血、生活不能自理,在幾度生死奄奄一息時,獄警程強竟威脅:「你不寫三書就不放人,保外就醫不給你上報。」直到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二日,獄方和齊市「610」等部門為推卸責任才通知家人將我接回家中。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一日上午八時左右,齊齊哈爾北局宅派出所兩名警察(其中一名姓邢)及泰來監獄三名獄警(一個姓祝),同時來到我的住處,表示受泰來監獄指示,保外就醫人員每年體檢一次,讓家屬出醫藥費四千元。之後,獄警帶我到齊市第一醫院體檢鑑定,又說到泰來監獄做體檢鑑定給報銷,齊市醫院體檢不給報銷,家人不知如何是好,就把我讓泰來監獄獄警給騙走了。上次辦保外就醫時,泰來監獄刑罰執行科科長張興軍曾以監獄沒有保外就醫鑑定資格為由,拖了近一年的時間,而現在獄警又說監獄方面能鑑定,這純屬欺騙行為。

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我第二次從泰來監獄保外就醫回家時,身體大面積浮腫,肚子很大,渾身撓癢,全身抽筋,身上有兩處潰爛,傷口很深流膿水,身上沒有一處好地方,每天起不了床,不停呻吟……

我期待著立即停止這場對良知、信仰、人權的迫害,期待著法輪功學員能在自己熱愛的土地上自由的煉功!期待著光明重現!

二零一零年夏 潘本余

潘本余在泰來監獄被迫害得腹部水腫,不能進食;身體多處有煙頭燙傷和疥瘡的痕跡。
潘本余在泰來監獄被迫害得腹部水腫,不能進食;身體多處有煙頭燙傷和疥瘡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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