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過上了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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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我在一家國企當工人,老婆嫌我窮,到區法院起訴與我離婚。法庭上,我弟弟說她:「我們家對你挺好的,你得講良心。」她說:「良心值多少錢一斤。」最後,單位給我分得的福利房判給了我,她領孩子離開了。我這個家就這樣散了。

我哥是一名大法弟子,他來看我時給我帶來一篇大法師父講法的經文,我看了後心裏非常認可大法經文中所講的道理。在單位,因為我技術高,別人不會、不能幹的活我能幹,同事都很服我,因此我就自視清高,天天訓斥別人。看了大法經文後,我也開始按照「真、善、忍」要求做人,能主動尊重同事了,對同事態度也變的和氣了,也不為獎金的多少與他人去爭了。同事們都說我自從認同了「真、善、忍」的道理後人都變了。

離婚後,我心裏很失落,下班後就和同事一起去看「大仙」,去了後感覺身體陰涼不舒服,就提前告辭回家了,到家時天已經黑了,樓道沒有燈,我住七樓,上樓時,每層樓的拐彎處都有一個黑東西,我感到從未有過的害怕,開門時拿鑰匙的手都哆嗦,當打開門的一瞬間,就感覺全身「唰」一下立刻舒服了。事後,我哥說這是家中有大法師父的經文而起的作用。我內心非常贊同他的說法。

我在四十多歲時,身體情況不太好,很虛弱。有一次我休假,在牆根下曬了一個多星期的太陽,還是蔫頭耷腦的。一天,晚飯後去我哥家,我哥讓我聽大法師父的講法錄音,我聽了半個小時,起來後頓時來了精神,身體也感覺有勁兒了。

後來,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迫害好人,搞甚麼「自焚」,我根本不相信那「自焚」,因為我的工作就是天天擺弄火的,(央視播的「自焚」錄像中,自焚者王進東)頭發燒不著,雪碧瓶不變形,那人臉上厚厚的甚麼東西,(警察)提滅火器巡邏,用消防毯滅人身上的火,攝像拍照,騙人哪?!太假了,太歹毒了。

我到家附近山上遛彎,遇到從吉林省來這兒的一位檢察官,我倆兒說話很投緣,當說到法輪功時,他說他認識大法師父,我聽了後有一種很高興的感覺,他說:「大法師父人很好」。我倆是初次見面,在當時的那種形勢下,我倆卻嘮的很開心。

有一天,一個在派出所當保安的朋友到我家,說他抓了一個煉法輪功的人,所裏給了他一千五百元獎金,我是個氣性大的人,我聽他說完當時就火了,我說:「你甚麼錢都敢掙嗎?」一看我真火了,他趕快說:「我以後不幹那事了。」 我跟我媽和我哥說了這事,他們說我做的對,我哥說你會得福報的。

在那以後不長時間,我認識了一位女士,她是做手機電池生意的,要幫我。她有房有車,獨身帶著孩子,她媽也是大法弟子,我倆就好上了,組成了一個家庭。後來小福利房換成了大商品房,房子也落到了我的名下,她孩子也成家了,很幸福,現在開的已是第二輛新車。我們都退休了,過著悠閒的生活。現在日子過好了,我又找回了我的女兒,相處的也很好。

我哥說:「你知道大法好得福報了!」我心服口服,我不是個自私的人,我想叫更多人知道「法輪大法好」能得福報,所以寫出我這真人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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