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檢察院給法院的「換押證」上給被陷害的同修寫的罪名是:「組織利用會道門,利用邪教組織,利用迷信破壞法律實施。」這顯然是無中生有、拼湊編造出的罪名,正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荒唐至極!
後來,我給他打電話說:「你起訴一個無罪的好人,良心上過的去嗎?你的後代、你的家人也會因此蒙受恥辱的。你如果能撤訴,就是做了大好事,會給你和家人帶來福報。」他說:「這事也不是我一人說了算的。」我說:「《公務員法》九章54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你可不要給江澤民當替罪羊了,要為自己的前程和未來著想啊!」
他突然說:「我簡直嗆不了了,給我發的那些短信,我實在受不了!你快和他們說說,別給我發短信了。」
這件事引起了我深深的思考,這個檢察官非法起訴大法弟子,罪是很大的。但他同時又是一個被迫害的人,是受害者、是很可憐的。從表面上看,是在上邊的指示下被動的幹,是他的職責。但誰幹了誰就要承擔責任,報應就不用說了,那是天理的懲罰。就是眼下,日子也很不好過。上邊的壓力、良心的譴責、大法弟子的講真相等等對他都形成了巨大心理負擔,用寢食難安形容毫不過分。
我給公檢法的一些人打過電話,給我的一個突出的印象是,他們正處在進退兩難的境地中。他們都知道幹的不是好事,都很心虛,都在躲躲閃閃,不敢面對。所以我們更要加大對這種人講真相的力度,採用各種有效的方式,真正能起到救人的作用。
就我們本地同修採取的方式有:發正念、寄信、打電話、發彩信、發短信及當面講真相等。在此主要就發短信談一下個人的認識。
短信優勢在短,一條短信就幾十個字,幾秒鐘的時間就看完了。這對於現在社會快節奏的民眾是個時代的產物,可說是應運而生吧。但現在面臨的最大的難題是,短信很容易被封。就本地的情況看,真相語音電話無論是電子語音還是對面講,被封的幾率非常低。而短信則可能很快就被封,就發不出去了。但這同時也形成了一個有利的因素,因不僅我們的真相短信受限,更有大量的社會「垃圾短信」被封,這等於給我們掃清了道路,我們的短信就上了高速路。就是說,人們收到的短信少了,會更加珍惜,不會像以前那樣看也不看就刪除了。
形象的說,短信就像一把利劍,穿透過重重鎧甲,直插邪惡的心臟,所以被邪惡利用的人才特別的害怕,同時也使那些受矇騙的被利用的迫害者明白了真相,可以說是威力巨大的。尤其在中共惡黨的嚴密封鎖下,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的作用。
對於封卡,我的體悟是,只要我們心懷救度眾生的正念,師父就會幫我們。表現在現實中,就會出現各種機會:有時同修給送卡來了,有時某個小亭子又賣卡了,有時以前被封的卡又能用了等等。更有奇蹟出現,有時卡上的錢越發越多,這種情況曾不止一次的出現過。我明白,佛法無邊,師父的法身時時在協助我們救人。
我發短信的接受者的多是610、政法系統及公檢法的直接實施迫害的有關人員,應該說干擾、風險都是比較大的。而這段時間也是惡黨實行買卡實名制,控制最嚴的一個階段。但在師父的保護下,一年多來發短信沒有間斷過。反應兩方面都有,有被觸到了痛處,破口大罵的,我不為所動,繼續發短信勸善,也許被修煉人的慈悲善念所感動吧,就再也沒了回音。也有的領導正面回應:「知道了,謝謝!」我就再寄真相材料進一步講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