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迫害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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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二零一五年九月三至四日,我地區參與訴江的大法弟子絕大多數都被警察到家詢問,而且訊問時警察都帶著錄像機,都給我們錄了像,錄像機有的是隱形的,有的是明面的,由於詢問人數之多,面積之大,涵蓋了整個地區,聽警察說:他們是分片包幹,倆人一組。所以另一個警察是特意調來配合片警的。

事後同修們互相交流,大家共同的認識是:警察的詢問是表象,實質是師父安排大法弟子講真相救度警察。同修甲說:我總想給警察講真相,可是因為有怕心,不敢去,在街上碰到又不能拉過來就講,找上門來了,我還求之不得呢。八十多歲的同修乙警察來了熱情接待,一心想救他們,對警察的詢問耐心的正面回答,並給他們講了真相,告訴他們不要跟著惡黨跑,當江澤民的陪葬。頭上三尺有神靈,你們做的壞事上天都知道。倆位警察明白了真相,當時就做了三退。同修丙給警察講述了自己所遭受的迫害及給家人帶來的災難。同修丁已經走出小區大門,看到警車向他家方向開去,心想一定是到我家去的,他們是來聽真相的,我得回去。同修戊不僅講了真相,還把家裏的神韻光盤、未來人的神話故事、真相資料拿給警察說:你們拿回去看看,都是救你們的資料。

對警察詢問時的筆錄,是否按手印,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同修堂堂正正的按上了手印,同修說:江澤民是我告的,控告信是我寫的,江澤民罪惡滔天,天人共誅之。把他繩之以法是正確的。法輪功是正法,被江澤民迫害十六年,大法、師父蒙冤十六年,給大法、給師父討回公道,還大法,還師父清白,為甚麼不簽字呢?同修認為第一次寫訴狀是背對背寫的,是交給師父的答卷,我們實名簽上了。這一次是面對面的,也是交給師父的答卷,當然要簽上自己的名字。同時對每個同修都是一次考驗、一次過關。另一種同修認為不能配合警察,名字不能簽。經過交流,同修悟到,只要基點對,放在救人上,怎麼做都不過。

這次詢問使我地區的片警及配合片警詢問的警察都面對面的聽了真相。有的當場做了三退。有的雖然沒有三退,但是大法弟子講真相放出的強大的能量,在淨化他們的空間場,解體操控阻礙他們得救的邪惡。為他們以後得救打下了基礎。同時警察詢問時,警察帶的錄像機直接把詢問時同修講真相的實況在公安局的播放大廳的大屏幕上播放,局長、各級工作人員都觀看了大法弟子講真相的實況錄像。同修們悟到:同修們講真相「口中利劍齊放」[1],解體了公安局空間場的邪惡。看到錄像的人也與他身邊的人講。也起到了傳播真相的作用。師父說:「那佛法不是講萬能的嗎?誰也沒有想到我用一個藝術演出能把人救了。這也是它們想不到的。」[2]今天師父安排訴江救人也是誰也想不到的。

交流中同修說出了家人的突出表現,他們能幫同修講真相,證實法,擺放了自己的位置。訴江大潮使我們整體得到提高昇華。同修們去掉了很多執著心,特別是怕心,有個同修心裏對師父說:師父我想訴江,可實名我能不能頂住啊?師父點悟:腦中反映出「沒有我」同修恍然大悟,對呀沒有我,誰還能對我呀。她放下了我,不但寫了訴狀,還主動配合同修郵寄了訴狀。訴江是結束迫害的過程。迫害甚麼時候結束,大法弟子自己說了算,人神一念間。是師父正法,是大法弟子在助師正法。三界內的一切是為正法而存在,是為我們救人所用。警察的詢問是在配合我們救人,放下「我」走出迫害的陰影。堂堂正正的救人,唱好主角戲。

層次所限,有不符合法的,或用詞不對的地方,懇請同修慈悲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快講〉
[2]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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