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營救同修中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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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五日】一次,我地一位同修被當地國保綁架,同修們多次在一起交流怎樣營救,以甚麼樣的心態營救,最後達成共識:終於同意部份同修直接去公檢法、國保大隊、政法委講真相要人。

這是我地第一次這樣整體配合直接面對最邪惡的部門講真相。我們一行四人,由於之前我已經去了法院跟審判長大概講了真相,所以我和另外一名女同修一起去了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講真相,另外兩名同修去了法院。我們分別都帶上了相關的真相資料。當時,我們的壓力非常大、很緊張。

和我們同行的另外兩名同修順利的講完真相並安全的返回家中;而我們兩個卻被國保大隊綁架到公安局的刑警隊,在恐懼與驚慌中,我曾在黑窩裏被迫害導致全身抽搐的老毛病又犯了。一開始,心中真的很害怕,過了一段時間,我在心中跟自己說:都來到這兒了,還怕甚麼?乾脆發正念解體邪惡,利用每一次機會向身邊的警察講真相。由於心態歸正了,我把身邊的每一位警察和便衣領導都當作自己的親人去救度,結果,他們都被我的善打動,沒有一個人對我行惡,他們都在用各自的智慧善待我,我領會到他們真的得救了。整個場面完全被純正的善的能量包容著。所有該聽真相的警察我都用平和、善良的語氣分別向他們講述著,期間,很多人聽完真相就走了,好像我是他們的主人,他們到我這來做客一樣,我完全由被動佔據了主動。之前的怕心早已蕩然無存,心中為那些得救的生命而感到高興和欣慰。

到了晚上,國保大隊竟然一反常態的推卸責任把我們倆交給了毫不相干的刑警隊,由刑警隊全權負責處理,刑警大隊長非常氣憤,牢騷滿腹的說:這事一直就歸國保管,怎麼能交給刑警隊呢?我執法十五年來還第一次接法輪功的案子,誰願意管法輪功的事啊?都往我頭上推,我推給誰啊?都不管我也不管。

後來,他無可奈何的給我拿來了一張「行政拘留書」,拘留日期為十五天,並一再向我解釋說:這是上級的安排,我沒有能力放你回家,但拘留十五天已經是盡我最大能力的幫助你了,我再沒有別的能力保護你了。從他的表情來看,我能看的出他的難處,所以我就在心裏跟師父說:師父,如果拘留所裏有需要我們救度的眾生,那我們就去,如果沒有,那就讓送我們的警車開不走。結果,我和另一個同修不約而同的都這樣發正念。

十五天內,我們珍惜每一位被關押到我們屋的人,我們兩個齊心協力,共同配合把能夠得救的生命救了下來,其中包括那裏的看守警察。

拘留的第十五天到了,我又在心中和師父說:師父,這裏的人太少了,而且這裏不是弟子該呆的地方,外面有更多的眾生和更多的大法事等著我們去做,我們不能在這裏浪費時間,期滿我們必須回家,決不允許邪惡再繼續迫害我們,請師父救我們。

就這樣,在師尊的加持下,我們順利平安的回到家中,繼續投入到正法洪流中。

回家後,我們堂堂正正的去了當地公安局刑警隊要回我們自己的錢物和拘留證並向拘留所要了釋放證(在我們沒有主動要兩證前,他們根本就不想給我們。所以在此提醒被邪惡迫害的同修們回家後一定要向邪惡部門索要迫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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