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自己的喜好做真相資料
明慧網上有許多真相資源,非常全面。但是做著做著就覺得,哦,這個好,發的人一定會多,那個掛件好看,要多做……,於是按著自己的偏好去挑揀著做,當同修善意指出要把資料做全一些時,還不肯接受。其實這些都是常人的喜好心,而不是站在法上,站在做真相資料是為了救度眾生的角度去考慮問題。
師父講:「我到書法氣功那兒一瞅,這個人拿筆在那寫字,寫完字之後,用手往一個一個字上發氣,發出的都是黑氣。滿腦子是錢、名氣,你說能有功嗎?」[1]我理解,我們真相資料是做了,但是背後帶著甚麼心,很重要。做再好的事,如果基點不對,帶著不好的心,發出的不是正念,就不會起到救人的作用。
2、標新立異
隨著技術的掌握,覺得自己能力強了,有時覺得,明慧做的沒我想像的好,總有想適當的改動一下或者自己去做一些東西的心。在和同修交流中,發現也有一些同修這樣。有同修善意提醒,但很不願接受,沒有想到做真相資料是非常重要的整體配合過程。師父在講法中已多次肯定了明慧網的作用,明慧發表的東西一定是經過多重把關的,我們為甚麼還非要獨出心裁呢?如果沒有非做不可的事和明慧商量,也應儘量減少明慧同修的工作負擔。
另外,師父在講法中也多次提到過版權的問題,我理解不能因為我們都是大法弟子,很多事就可以隨意處理,不嚴肅對待。因為有的發真相資料的同修,不知道製作中的事,他們不會想你這是不是明慧做的,他拿走就發了,所以我們還要對同修負責任,不能在這事上給別人製造麻煩。那麼多同修把時間、智慧、能力投入到明慧工作中,我們要加強這些明慧產品的作用,而不是抵消。
3、不珍惜資源
我們做真相資料的錢都是同修省吃儉用捐贈的,在做資料前,尤其是需要做大量的資料時,一定要先做好預算,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花費大量資金和人力的事情,要看最終能起的效果是甚麼,而不是盲目的為做而做,不能憑自己的想法,想當然的去做。無論是自己的錢還是同修的錢,浪費了都是犯罪。
4、真相資料是否起到了救人的作用
師父在講法中經常講救人難,我體會到要真的把一個人救了,讓他徹底明白真相,真的不容易。
比如,我們在街上發小冊子,如果對方不認同,他不會接。如果發年曆、掛件之類的,許多常人是不拒絕的,因為常人普遍有佔便宜的想法,他的關注力在東西有用、好看上,想要那東西。一些同修看到對方沒拒絕,心裏就挺高興,發完就走了。這也給做真相的同修造成錯覺,好發就多做。但我們看到有許多常人拿去後不珍惜,把大法的字樣摳掉了,或者掛件曬掉色就扔了,並沒有真正明白真相。而且有些掛件不是明慧發表的,卻耗費很大的物力、人力去做,做的過於突出工藝性,大法的字樣很小,甚至模糊不清,沒有起到證實法的作用。
最近學師父的《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師父說:「可是有些學員他不按照大法做,他按照常人的方式做,甚至當意識到一些自己不足時,覺的這件事情不算甚麼事情,就敷衍過去了。可是舊勢力卻不放過的,它是用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你,它用未來生命的標準來衡量你。你這樣用常人的標準來衡量自己、來要求自己,那它能幹嗎?它不幹,所以有人會碰到那麼多的魔難、那麼多的麻煩,甚至於有人因此離世了都不知道怎麼走的。」[2]
我們做真相的願望是好的,都希望多救人,可是我們是修煉人,是有標準的,無論做了多少事都不能偏離法。
以上是我的一點體會,寫出來與同修在法上切磋,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五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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