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明淑因堅持信仰法輪功被開除公職,曾遭勞教迫害三年,遭長春女子監獄迫害四年,期間遭受過殘酷的酷刑迫害。對監獄的迫害她是這麼敘述的:
「一開始長時間罰站。從早晨七點到晚上十點就一個姿勢站著(除吃飯外),幾天過來腳腫得穿不進鞋,身體虛弱得直掉頭髮,虛弱的身體晚上十點前還不讓睡覺,極其痛苦。在身體上造成痛苦的同時精神上的迫害更為嚴重,監獄每天一個勁的灌輸污衊法輪功的謊言。
為了反迫害我再次絕食,從此他們把我關進醫院,由四人包夾,晝夜監關,每天灌食三次,有時在灌食物中放進鹽或咸鴨蛋,然後催我喝水,灌食的時候,故意不讓把管插進胃,而是插進肺裏,叫我喘不上來氣,憋得很難受,鼻子上常常出血。還不讓我與人說話,我成天挨罵,受侮辱,被打頭。這還不是最大的迫害,最難以承受的是,幾個月後警察把我吊起來上繩,也就是說,把我的雙手和兩腿捆綁後在比我身體還高的床樑上懸掛起來(兩腳離地)這樣的酷刑維持了幾個小時。
中共酷刑:上繩吊銬 |
再後來就綁在死人床上,每天把腿和胳膊在四個方向使勁抻開後綁在床的四個角上,最長連續四天不鬆開,拉、撒、吃全在床上也不讓刷牙。這種酷刑完全超出人的極限,痛苦至極。我因為實在承受不住寫了不煉的假保證,這種精神上的痛苦遠遠超出肉體上的痛苦,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折磨,其殺傷力可想而知了,我二零零九年才從監獄回家。」
酷刑演示:死人床 |
崔明淑從監獄回家後又遭三次綁架迫害。
崔明淑曾真心的希望參與迫害的所有警察好好想想,一個六十二歲的婦女就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因此而遭受如此殘酷的迫害,天理不容啊!善惡有報是天理,為了你們的未來,不要再助紂為虐。現在迫害法輪功的高官紛紛落馬,起訴元凶江澤民浪潮起伏,眾多受害者紛紛向最高法院遞交起訴狀,再不懸崖勒馬就沒有機會了,要趕快做出生命的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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