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使我身體健康、道德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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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十月二日】我是一位二零零四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前,我渾身是病,如美尼爾氏綜合症,經常昏倒在地,摔得頭破血流,還有婦科病、風濕痛等等。特別是周身的濕氣,經常兩臂痛得我動彈不得,難以忍受。每年花費國家大量的醫藥費,也無濟於事。

我得法後,每天堅持學法、煉功,幾天後師父就給我淨化了身體,把我全身的病根都翻出來了,最明顯的是兩臂腫得像兩根大頭棒,也就幾天就消了。現在一切都不治而癒,一身輕,從來沒吃過一粒藥。

在這多年的修煉中,我事事處處都以「真、善、忍」作為做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放淡名利情,提高自己的心性,做一個好人,比好人還要好的人。

在一九九八年五月,經人介紹我認識了一個一無所有的光棍,一間草棚,四面透風、開滿天窗的住房,我與他重新組合了家,後來才知道他是一個好吃懶做的「地痞」。我自己省吃儉用,四處張羅借錢把亂草棚修成了二百多平米的樓房。頭幾年還過得去,隨著條件的轉好,又有新房,又有房租收入,還有土地補償款等等收入,他就另有新歡,經常無中生有製造矛盾,從二零零四年起迫使我不能再回去。到二零零八年,他通過法院硬判離婚,把我徹底趕出家門,我一無所有,就連我婚前帶去的家具、錢財也被沒收乾淨,當時的心情是啥滋味可想而知。

師父說:「勞身不算苦 修心最難過」[1]。師父說:「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2]

我的那一半住房,被他霸佔了十多年,而且收用了我十多年的房租(每年一萬多元的租金)。我是修煉人,把它看成是給我提高心性的機會,看成是我前世欠他的,這世來還他。我雖然十幾年沒有住房,到處暫住,我把它當成是「雲遊」,把苦當成樂。

沒有家也沒有丈夫,但我知足,我有的東西別人想得都得不到,我有師在,有法在,我就最幸運、最自豪、最富有的強者。現在的我一身輕,沒病沒痛,健健康康,這就是我最大的財富、最大的富有。感謝師父的慈悲苦度,精心呵護!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苦其心志 〉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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