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九日下午三、四點,李桂香的女兒接到成都龍泉驛監獄電話,說是要把她母親弄到四川金堂監獄「搶救」,六點鐘下了病危通知書。次日凌晨三點鐘,李桂香女兒接到金堂監獄的電話,說是「搶救無效」。
三十日一早上李桂香家人與親友一同到了離金堂監獄有兩、三里地的一個農家樂的林家大院,已有五、六個成都監獄的女獄警在那等候,她們招待李桂香的女兒和丈夫吃了早餐,陪伴著李桂香的女兒與丈夫,把他們跟得很緊,想欺騙家屬,叫家屬看搶救李桂香的錄像(誰都知道,那是早就做好了的錄像)。獄警說是要與李桂香家屬「私了」。
剛到林家大院,獄警立馬打電話通知廣漢所謂「防邪辦」的人來,以此威脅李雲等兩位親友。女獄警說:不是直系親屬不能看。李桂香的丈夫陳先貴叫兩個親友先回去,以免招惹麻煩。三十日下午三點過,去了幾輛警車,好多個610、國安人員著便裝,非法抄李雲的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及大法書。
目前李桂香遺體已被火化。獄警騙李桂香家人說:法醫鑑定是自然死亡。儘快火化了,其它的事以後再說。
李桂香女士家住廣漢東南鄉和平村三社。一九九八年八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修心重德做好人,日子過很踏實。二零零零年二月,李到橋頭公園煉功(橋頭公園是人們的活動場所),被廣漢公安抓去非法關押了一天。同年三月,李在家中被香港路派出所警察綁架,送廣漢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酷刑演示:惡警毒打法輪功學員 |
二零零一年七月,李桂香的孩子把真相資料發給世人,被蹲坑的惡人構陷,李桂香被惡警綁架到廣漢看守所,被惡警姜天興打昏死,然後又潑涼水,醒來後,惡警們指使四個吸毒犯強行把李抬上汽車,送往四川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可是李的傷勢太重,勞教所不收。但姜天興花錢把李桂香留在了勞教所遭受了兩年半的折磨。
在勞教所,李桂香被惡警惡人罰蹲、站、凍、潑冷水、甚至長期五花大綁不准動、不准睡覺站立著、不准大小便,拉在褲子裏還不准換洗。惡警把李關進了一間小屋折磨。兩年折騰完了,又延期半年迫害。後把李桂香從勞教所轉到廣漢和興洗腦班繼續迫害。在洗腦班期間,惡人強行到村上扣去二百五十元現金。二零零四年李桂香才回家。
由於對李桂香的迫害,她家人壓力很大,丈夫被迫離婚,一個美好的家庭破裂了。家中一無所有,李桂香還要供養女兒上高中,婆母得了一種手裂口的怪病,生活都不能自理,躺在床上。李桂香回來後,服侍公婆,給婆母洗漱,倒屎尿,丈夫、婆母被感動了,認識到了法輪功好。丈夫又回到她身邊。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李桂香到萬福鎮去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香港路派出所警察李豪綁架到派出所,搜身後,送到廣漢看守所非法關押。香港路派出所還非法抄李的家,搶走了一些私人財物。參與迫害的有香港路派出所所長代偉,副所長王良等。
二零零八年北京奧運後,廣漢市法院秘密開庭,對被非法關押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李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月六日上午,李桂香在西外鄉向一守草坪的村民講真相時,被人惡告,李桂香被廣漢西外鄉派出所周誠實、國保大隊楊斌等警察綁架、構陷。
二零一四年三月廣漢市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桂香非法開庭,毛律師為李桂香做了無罪辯護,有理有據的辯護使法官宣布休庭。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下午四點三十分後,廣漢市法院對李桂香第二次非法開庭,只用了半個小時走過場。公訴人拿出的罪證是:七十元錢的真相幣和一小包珠珠。公訴人念了真相幣上的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審判長曾令勝態度橫蠻,非法宣判,以「利用邪X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李桂香三年半。
毛律師當時質問公訴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又沒有阻礙交通,又沒有阻礙學生上學,你們這樣冤判是要上檔案的,以後你們要負責任的。」公訴人無言對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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