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早,吉林省永吉縣城南派出所夥同永吉縣公安局、610人員到法輪功學員李仙英家非法抄家,並綁架李仙英,搶走她的個人物品。
李仙英被綁架到吉林市洗腦班迫害,後來被轉入紅旗看守所關押,七月八日,警察強迫李仙英到婦幼急救中心醫院體檢,並勒索家屬拿體檢費二百多元。然後就再沒給家屬任何批捕等手續和消息。
九月二十九日李仙英的女兒決定給母親請律師,並用郵政快遞寄快遞告訴母親。永吉縣公安局、610得知李仙英女兒要請律師的消息。
中共人員明知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是違法的,所以才害怕律師的介入,更害怕律師從法律的角度依法揭穿他們違背了哪條哪款現行國家的憲法和刑法。所以十一假期剛過,也就是十月八日,法院通知家屬將在十月九日九點半開庭,違反了應該提前三天通知家屬之規定。
當天水電社區有兩個工作人員前來勸阻,李仙英女兒不為其誘騙,執意為母親請律師。接著這兩個社區工作人員又帶來一個人,說是所謂的法律顧問,說甚麼請律師沒用等話。
當律師於九號八點多向永吉法院遞交了李仙英女兒的委託書時,所有證明齊全的情況下,那位法律顧問以驗律師證為名刁難,然後主審法官鞠文堯委託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的張琢帶領去司法局驗證。
司法局四零一室政治處的張麗娜進行驗證,合格後,給法官打電話,法官那邊就是一遍一遍的重複問驗證結果,張麗娜一遍一遍的答覆,驗證了,合格了,電話那邊就是問,延誤時間不掛電話。
等電話打完後律師馬上到法院,見不到法官鞠文堯,給他打電話不接,只有工作人員告訴開完庭了。
家屬和律師被支開,一個家屬都不在旁聽的情況下草草開完庭,這就是中共的法院!
執法犯法,違反法律程序,違背律師權益,剝奪公民的合法權利,永吉縣法院和法官鞠文堯的行為是違法的,作為公民有權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會依法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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