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業與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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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三十日】咱中國人曾經有過三代同居斗室,單位同事為爭房子不擇手段打破頭的年代。一旦房子到手,要想讓誰再交出來,真比登天還難。

就拿我當時所在的部隊來說吧,幹部轉業後,幾乎沒有人會主動把部隊的房子交出來的;即使在地方分了房子,甚至還不只一處,也不會交出來。有的就那麼空閒著,有的借給親朋好友住,有的還把部隊的房子悄悄轉給他人住從中漁利。每年領導為催轉業到地方工作的幹部們把在部隊佔的房子退出來,發文、開會、上門做工作,費盡九牛二虎之力,結果卻收效甚微,搞的部隊房源緊張,新結婚的年輕幹部們因為婚房而犯難。

我一九九五年轉業,因地方單位不能馬上解決住房,便繼續在部隊住著。二零零零年,我在單位有了購房機會,選了一套兩居室的房子。當時按我的級別,我在部隊是夠分房資格的,也就是說,我完全可以像其他已經轉業的同事們那樣,繼續佔著房子,以方便自己。可是,我當時已經學了法輪大法,在怎樣對待部隊那套房子的問題上,沒有隨波逐流。我與妻子(同修)商量,咱們是大法弟子,得按師父說的做,得對自己高標準,只要新房子裝修好了,搬家後立馬兒交房。等我把屋裏的東西搬清後,當場把鑰匙給了我的下一家兒。

二零一三年有一次我與當年部隊的哥們兒一起吃飯,他跟我說起一件事。他說:你轉業後,有一次部隊開會,在會上一位領導為了讓大家相信法輪功不好,就拿你舉例,說你在法輪功「組織」裏得到好處,「轉業後買了房子,買了汽車」云云。其實,房子是買了,但買車沒有那事兒,直到今天我還是騎自行車呢。而且買房子的錢是我個人積蓄和老家人湊的,我當時恰好趕上「公房出售」的最後一次機會,總共算下來才五萬多元。因為我被中共非法迫害並開除公職,到如今我欠老家人的錢還沒還清。

我聽說這件事兒後,心裏挺不是滋味的。我倒不是為自己受甚麼委屈而難過,我是為那位領導順著中共江澤民污衊法輪功的宣傳說事兒而傷心,更為他在大會上這麼說在人群中造成的負面不實印象而擔心。如果有機會,我會當面告訴他們:你們都知道咱們部隊讓轉業幹部交房子有多難,可我不用勸不用催,在搬家後立馬兒就交了,兩相對比,你們就知道法輪功學員是一群多好的人,法輪大法有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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