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利益中走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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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借錢

前年,我表哥夫妻倆相中一間商鋪,這間商鋪正好要轉給別人,而且表嫂又與商鋪的老闆認識,所以他們就想把這間商鋪接過來做生意。但當時他們沒有足夠的錢。為了幫助他們,我們決定拿一部份錢以投資的名義,幫他們把店鋪接下來。表哥夫妻倆得知我們願意出錢幫他們,很感激,就把商鋪接了下來。但他們覺得在他們那投資不適合,因為規模太小了,就和我們商量,改成向我們借錢,我們同意了。

等他們從我家離開後,母親去上廁所,就感到有水噴在她背上,她找了找,也沒看見是哪來的水。後來,我到廁所洗手,才看見洗臉槽下面一股水在往上噴。這不是有漏嗎?修煉中,沒有偶然的事,當時我們就悟到,是師父在點化我們不該藉這個錢。

對照法向內找,我們找到了自己的執著。師父說:「在親朋好友遭受痛苦時,你動不動心,你怎麼樣去衡量,作為一個煉功人就這麼難!」[1]

表哥夫妻倆家裏比較困難,工作很辛苦,所以我們一直想從經濟上幫他們。當他們來借錢時,其實給我們敘述了他們接鋪子的過程:本來這鋪子他們是接不到的,是他們硬「搶」過來的。因為他們打電話給商鋪老闆時,老闆說鋪子剛剛答應轉給其他人了,別人還給了訂金。表哥夫妻好說歹說,最後把老闆說動了,老闆硬著頭皮將別人的訂金退了,還挨了一頓罵。雖然我們明知道表哥他們這樣做不對,可出於對親情的執著,還是把錢借給了他們。

可是,常人有常人的理,我們是修煉人,應該按修煉人的標準來衡量。師父說:「想過好日子,可能就要損害別人的利益,可能就助長人的自私心理,可能就佔有別人的利益,欺負別人,傷害別人。為了個人的利益,就在常人中去爭去鬥,這不和宇宙的特性相反了嗎?」[1]「本來你生命中沒有這個東西,可是在社會中本來屬於別人的東西你得到了,你就欠了人家的。」[1]表面上我們是幫了親戚,實質上我們不是在害他們嗎?讓他們去失德,自己也跟著失德。我們的錢都是大法資源,應該用在救人項目上,怎麼能隨便借給常人做常人的事呢?這是多嚴肅的問題呀?!

悟到這些,我們放下親情和面子心,找到表哥表嫂,告訴他們這事我們如何沒做對,讓他們儘快將錢還給我們。好在他們已經明白真相,對大法很認同,大約一年,就把錢還給了我們。

閒置的打印機

去年,同修家有一台閒置的打印機,讓我拿來用,不收錢,但我說應該給錢。於是我就把這台打印機拿了回來,但一直都沒想起來要給同修錢的事。

第二天早上,我打開廚房門,一滴水就打在我頭上,我抬頭一看,房頂包著水管的塑料板正在不斷的往外滲水,再看下面,碗櫃上、地上都淌了不少。我家房子十幾年從來沒這樣漏過水,這是不是我有漏了?向內找,我一下意識到這是師父見我不悟,用水滴在點醒我呢!為甚麼會忘記給同修錢,是自己還有隱蔽的利益心。我在心裏謝謝師父,並決定中午就把錢給同修。說來神奇,當我意識到這一點,很快漏水現象就沒有了。

投資

前不久,由於我們講真相項目需要很多資金,就想增加一些收入。我想到師父說可以給公司投資,投資不算炒股票,所以就想找可靠的企業投資。我把自己的想法跟同修甲交流,才知道她已經在投資了,是給小型企業投資,而且利率比銀行高,但具體情況她不是很清楚,是托同修乙辦的,而且現在有不少同修在投資。我心想這多好啊,既節省了上班時間,又能增加收入,當時就升起歡喜心,而且還想,我先辦了試試,如果可以就讓親戚也辦。於是決定聯繫同修乙了解具體情況。

當天晚上,我就做了一個清晰的夢,夢見一輛白色的,外觀很豪華的汽車在我附近停下來,許多人爭先恐後的要上車。這時司機從車上下來,拿著大木棍把那些人攆開,並說只讓我上車。於是我高興的走到車旁,可仔細一看,這車是小孩玩的積木搭成的,有三層,但每一層都很窄,一、二層只容一人,第三層根本容不下人,第二層已經有人,我沒地方坐,就勉強站在那人邊上,手扶著扶桿,當車開動後,我想通過抓緊扶桿使自己不掉下車,但積木搭成的扶桿根本不穩,而且隨時都要散架。

第二天,我回想這個夢,心裏冒了一念,這是不是師父在點化我修煉沒有順風車可搭,但也沒有想太多。

剛巧母親同修上動態網,就看到兩篇關於大陸投資熱的文章。文章中說到的這種「投資」與同修甲說的投資很相似,但與師父在法中說的投資還不是一回事。這篇文章中說的「投資」,不是直接找一家企業投資,而是把錢放到「理財公司」,由「理財公司」把錢放貸給小型企業,然後再由「理財公司」付給投資者很高的利息。說白了,其實就是「理財公司」在社會上集資後,拿去放高利貸。放高利貸不是坑人嗎?我們是要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的,這不和我們正相反嗎?不能做。但是同修甲說的那麼高的利息確實很誘人。怎麼辦?我跟母親交流,並達成共識:放下利益心,能不能投這份資,一切由師父安排。首先向同修乙問清情況,如果是符合師父要求,符合大法的,這樣的投資就做,如果不是這樣的,我們就不做。

見到同修乙後,我們問她是投資的實體企業呢?還是「理財公司」?同修乙證實她們確實是在「理財公司」買的理財產品。但這家公司有一家實體酒店,而且這種「理財公司」是有營業執照的,也就是國家法律允許的。

現在的中國大陸,貧富懸殊,兩極分化,中共邪黨引導整個社會對物質極端嚮往,媒體宣傳一夜暴富,人們都在想著怎麼賺錢。但我們是修煉人,不能隨著常人社會的大洪流去敗壞,應該「截窒世下流」[2]啊。我們說:「國家法律允許,但大法允不允許呀?」同修說:「也是,我們應該走正,符合大法。」於是我們就沒有再去投資。

沒過多長時間,姨媽到我家玩,說有件事想徵求一下我們的意見,看這事能不能做。她說,她鄰居最近買了一種投資,利息如何如何高,有國內外賭場,只要去投資的客戶都被邀請到泰國免費旅遊。鄰居讓她也去投,姨媽說她有一點動心。我們立即勸她說,不能去投,這完全是暴利。你去,就相當於把你的錢做賭資,去助長這種不道德的事。姨媽本來就很明白真相,我們就給姨媽講了大法中「不失不得」[1]的理,而且告訴她現在是亂象叢生,我們師父在正法,這些不正的以後都不會存在。姨媽聽明白了,高興的離開了。

我們知道這是考驗,看我們在這利益面前動不動心。當我們過了這一關,當我再學法時,我看到了這一段法:「我可以告訴大家,人所認為正確的它並不一定是正確的。尤其人類道德不好的時候,人認為好的那很可能就是壞的。大家知道靠勞動所得,或者自己經過動腦筋付出,或者你生意做的很大,你有這個才幹,這都是正常的在賺錢,賺多少都沒有關係。用投機的辦法,我總覺的不那麼太好,因為這宇宙有這個理叫不失不得。也許得到了那個錢財的時候也不知道自己失去了多少好東西,因為你沒有去付出。」[3]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普照〉
[3] 李洪志師父著作:《美國中部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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