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欺誑他人 害人害己
明朝萬曆年間,京口人張某的文章頗有名氣,但七次考試都未曾入選。於是在文昌閣住宿,希望夢中得到神人指點,對其命運給予啟示。
當夜,夢見文昌帝君忿怒地斥責他說:「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艱難、個人際遇的不公。其實,你的命運全是自己造成的。上天對你的懲罰已經到了,還期望考中科舉嗎?你反省教學十五年來,無功於世人,不知誤了多少人家的子弟。你工於心計,揣測生徒的心意,每日的功課,不過虛假應付;每逢做文章,從不講解,而是故意用筆在學生作文上圈圈點點,加以批示,以此欺瞞學生的父兄。學生在書塾玩耍嬉笑,毫無顧忌,你只是一味姑息,反而在其父兄面前極力誇獎這些學生。其家長都以為學生很有長進,對你感激不盡,卻不知道被欺騙,俸金還給的很豐厚。現在你吃的穿的都很充足,你卻不想一想這些東西是怎樣來的。你召集學生來到塾館裏,不僅對孩子們的人品、品德放任不問,更有甚者,還讓他們聚眾賭博。當老師的人能夠這樣做嗎?理應受到嚴厲的譴責。」張某不敢答話,驚嚇醒來,因此足不出戶。
有一天,他的學生急匆匆地跑來報告說:「某學生因為賭博鬥毆,被另一學生打死了。」張某因失職被傳訟吃官司,蒙受刑罰羞辱,花光了錢財鬱悒而死。有的人一邊做壞事、不知悔改,一邊又企圖消災免禍、有好前程,那怎麼可能呢?對人來講,若是他偶然有一兩件事做錯了,還可以用他其它的善行補償。但如果不立即改過遷善,造成了明知故犯、有心的幹壞事,必為天理所不容,是一定要承擔後果的,其命運可謂自作自受。
三、枉害無辜 削減福壽
明朝隆慶年間,湖北荊州掌管獄訟的推官魏劍,去彝陵斷一樁人命案。有個叫徐少卿的人,為人正直,平日敬信神佛很虔誠。忽然一天夜裏,徐少卿夢見文昌帝君對他說:「明天有一個姓魏的推官要從這裏經過,這個人今後前程遠大,不久將要到吏部做官,你可以先結識他。」
第二天,天還沒亮,徐少卿就出去打聽,得知魏劍果然來了。於是急忙穿戴好衣冠前去拜見,表現得非常恭敬、誠懇。魏劍離去幾天以後,徐少卿夜裏又作了個夢,夢見文昌帝君對他說:「可惜呀,因為這個魏劍推官濫用職權受賄四百金,使無辜者含冤而死。因此,上帝已取消了他今後的一切官位作為懲罰,他的壽命也不會長了。」
於是徐少卿就暗地裏注視著這件事。果然,不久魏劍就因母親去世回家,後被派遣去濟南補官,升為戶部主事職。一年後,死於京城。家中也日漸衰落了。由此可見,舉頭三尺高,一定有神明在監察著人的行為。而不善之人那種欺騙掩飾的惡行被神明所察見,以至於削減福祿、減除壽算,所以憂愁災難相繼到來,以顯示其報應。天地無私,招吉還是招禍都是取決於人的起心動念,若有絲毫差錯,果報就會天差地別。做人應心懷善念,寬厚仁慈,不可見利忘義,為非作歹。職司獄訟,人命關天,略失檢點,悔之無及。若發現有人被陷害,就應當為其平反昭雪,怎麼能夠為了一己之私而枉害無辜,造成冤案,必遭天譴。
古語云「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人若想要趨吉避兇,必定要心存天理,相信因果,行善向善,才能前程光明。而當今中共卻宣揚無神論和鬥爭哲學,不讓人敬天信神,不讓人相信善惡有報,這樣一來最大惡果就是使人沒有道德的約束,只顧眼前物質利益,不計後果地胡作妄為。中共破壞道德和人們的正信,無惡不作,迫害修「真、善、忍」的廣大法輪功善良民眾,然而善惡必報,如今天滅中共在即,脫離中共邪黨、退出邪黨一切組織是人們不做邪黨陪葬、免遭天譴的唯一辦法。現在中國大陸已有一億九千多萬民眾退出了中共邪黨一切組織,做出了正義的、明智的選擇。
(取材於《安士全書》、《太上感應篇例證》)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