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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庭借「合議」之名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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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一日】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天賦人權,這是人人皆知的法律常識,所以,如果因為信仰受到非難加害,本身就令人費解,也無法接受。

但中共製造的這種冤案在大陸不計其數。而且這種一打就贏、一辯就勝的冤案官司,受害人應該立即被當庭無條件釋放回家,可結果常常是受害方完全辯勝了,但受害人卻還是被枉判入獄,原因之一是法官不敢做主,只好聲稱「合議」,幕後秘密操作。

借「合議」之名改變庭審結果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法院在非法庭審包永勝等法輪功學員時,公訴人申相福咆哮法庭,惱羞成怒近乎無賴般干擾律師辯護。六位律師無可爭議的有力辯駁使申低下了頭,不再言語。包永勝也為自己做了精彩的無罪辯護。最後庭長對律師說:「你說怎麼辦吧?」律師說立即當庭釋放包永勝、張培訓、栗崇富三位當事人!庭長當即舉錘落下。隨即庭審結束,等家屬去領人時當局卻不放人,說甚麼等合議庭再合議合議。在庭外,庭長對律師說:「我們說了也不算,還要和上面商量商量的!」庭長指的上面是甚麼東西呢,就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構「六一零」。半個月後三名法輪功學員還是被判了重刑。

借「合議」之名哄騙旁聽家屬走開

二零零九年夏季,山東郯城縣「六一零」、國保大隊惡警朱軍等非法抄家綁架了孫德建、張炳蘭夫婦(郯城縣茅茨村民),並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程海與李靜林淋漓盡致的做了無罪辯護,指出信仰自由,天賦人權,傳播真相是善舉,應當無條件釋放當事人。公訴人布玉連啞口無言,旁聽的家人明白了原來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要求法庭當庭放人,狡詐的法官反而以合議庭「合議」為名把旁聽者哄騙打發走了,法警匆忙把人帶走了。不久張炳蘭被誣判重刑八年半,孫德建判三緩五(審判長:周振山、徐麗)。

借「合議」之名結束尷尬庭審逃掉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七日,陝西渭南市蒲城縣法院對王進財(七十八歲)、楊蓮英(七十三歲)、鄭敏(六十九歲)、王鳳琴(六十二歲)四位老年法輪功學員進行了非法庭審,由於他們四人帶的法輪功資料量少,以法院的定刑標準不夠量,公訴人常世平就把從四人家中抄來的大法書籍、護身符,電子書,MP3等個人物品混合在一起分別給他們定罪,連同小孫子幼年學寫字時寫過的「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小紙條都拿出來作為所謂證據。

北京辯護律師立即反駁指出:你們這樣做對當事人是不公平的。當律師講到中國的法律從來就沒有把法輪功定為×教時(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場的法官面面相覷、交頭接耳地就議論開了。公訴人常世平堅持要用《刑法》三百條給法輪功學員「定罪」,當他說到應該給他們分別判刑三到五年時,北京律師立即指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罪名不能成立,這樣做是無視國法,踐踏法律。在場的人都看到常世平的腿在發抖。後來審判長張含露說:看來事情鬧大了,我們管不了了,等合議庭合議後再說吧。非法庭審到此草草收場。後來,楊蓮英被非法判刑五年。王進財、鄭敏、王鳳琴流離失所,被蒲城縣公安局在網上通緝。

借「合議」之名推遲當庭宣判時間

深圳法輪功學員於道萍樂於助人,遇事為他人著想,在家人、朋友眼中,是一個好妻子、好母親、好兒媳、好朋友。

二零一四年七月,於道萍被南山區粵海派出所警察從家中抓捕,家中大法書、護身符及手機、電腦被非法抄走。十一月二十五日,於道萍被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公訴人宣讀所謂「起訴書」後,於道萍指出其「誘供」的不正當行為,並做出合理申辯:法輪大法好,對祛病健身有奇效,自己不存在公訴人所謂的「違法」行為。律師也做了「從法律上講,我的當事人沒有任何違法行為,應當無罪釋放」的有力辯護。而年輕公訴人理智不清,強詞奪理,不懂法、也不遵法。整個庭審過程中庭長一言不發,法官也未作任何表示,任由控辯雙方激烈交鋒,他們好似旁聽者。整個庭審過程中可謂正氣高漲,如果不是610的黑手操控,本該當庭放人。此案庭審辯護方已經完全勝訴,根本不需要合議,此時應該當庭宣布無條件釋放當事人,但最後法官宣布休庭,待合議庭合議後再做宣判。法官故意推遲了當庭宣判時間。

赤裸裸的流氓「合議」:只講政治,不講法律

中共江澤民團夥殘酷迫害法輪功長達近十六年,製造了滔天罪惡。當罪惡的勞教制度在國內外譴責聲中被迫取消後,中共不法人員就硬著頭皮對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庭審,妄想使用法律迫害,哪知在正義律師的無罪辯護下,馬腳一下就露出來了,而且其執法犯法的罪惡也暴露了。不法人員就使用「合議」詐術,使本該無罪釋放的受害人遭到誣判。

其實,這麼明顯的冤案根本就不需要甚麼「合議」,這只不過是中共為達到害人目的、並逃避部份責任而使用的緩兵之計。如果當事人家屬追問中共法官,得到的答案就是他們經常說的那句口頭禪:他們只講政治,不講法律。

法官斷案不講法律,這恐怕是天下奇聞,但這正是大陸「依法治國」下的法制現狀。問題是執法人員不講法律,那不是知法犯法、執法犯法、枉法犯罪嗎?執法人員只講政治,不講法律,那不是赤裸裸的害人流氓嗎?

把所有參與加害好人的公檢法人員、六一零惡徒記錄在案,將他們的惡行全部及時曝光於國內外媒體與當地民眾;同時儘快舉報控告所有枉法犯罪的歹徒,即使國內不立案,這也暴露當局不講法律、耍流氓害人的醜惡。而且現在不被法辦不等於將來不被法辦。其實,等待這些惡徒的何止是法庭的嚴懲,未來法律健全的時候能放過他們嗎?就現在中共內部的「錯案追究制」、卸磨殺驢術等惡性淘汰機制,他們就難以過關。前中共政法頭子周永康,是中共不講法律的幕後黑手和前台推手,殘害百姓,心狠手辣,罪惡滔天,退休後仍被突然捉拿歸案,現只待判決開刀問斬;610頭子李東生以耍喉舌流氓與淫亂流氓為政治資本,現在也落馬等待嚴懲。

十多年來,由於打壓正義民眾,特別是殘酷迫害法輪功,各級執法人員製造了無數的冤假錯案命案,造成的司法犯罪腐敗成為中共腐敗的重災區,招致天怒人怨,國內外一片譴責之聲,導致中共四面楚歌,惡政搖搖欲墜。

時局之下,迷者當醒。所以,那些還在口口聲聲「只講政治,不講法律」的執法害人之徒,如果真的不願成為替罪羊的話,得趕快與上司同僚同案犯及家人合議合議自己的後路吧。

(註﹕文中案例均來自《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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