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我多年來的親身經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九日】我叫馬維山,今年74歲,家住河北三河市普查大隊23號樓2層東門。像中國千千萬萬的普通老人一樣,本想在操勞了一生後在晚年享受一下幸福生活,可十幾年來我卻無端遭到了數次殘酷迫害,能活到今天可以說是九死一生,可這一切的發生僅僅因為我有一個法輪功學員的身份,想要在這個道德極度下滑的社會裏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

現在我把我多年來的親身經歷講出來,只想讓您不再受中共的謊言欺騙,了解法輪功的真相,給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修煉法輪功後的身心變化

1、生活中處處要求自己做好人

法輪功要求人重德向善,處處為別人著想。修煉後我改掉了原來的火爆脾氣, 兒子們有甚麼不對時,再也不像過去一樣發脾氣或大聲指責了。在家裏對老伴關心、尊重,甚麼活我都搶著幹,陪她聊天、領她散步。

我在北巷口住的時候一次路過百合花園(現紫竹園),當時路兩邊新栽的小樹有的被大風颳歪了、折了,我都把它們扶直用土培好、被吹折了的小樹用布條捆上。老鄉曬麥子後留在路上的石頭、磚頭我都撿起來放在路邊,為的是車輛、行人方便。有些小孩在草坪上打鬧把草坪踏壞了,我就哄著把他們抱出草坪。我有一輛三輪車,不論走到哪裏,看見拿重物的或等車的人,我都主動叫他們上車,不要錢送他們一程。買菜時從不挑不揀,有一次買肉,回家一看多給了一包,我趕緊送了回去。

2012年的一天,我不小心把一輛轎車劃了個痕跡,當時車主不在,我如果走掉了車主並不知道是誰劃的,但作為法輪功的修煉者我不能那樣做。我寫了一個條給車主說:對不起,我劃了您的車,我住二層東門,馬維山。讓車主來找我。後來車主找到我,我說陪他去修車,一切費用我負責。車主堅決不肯,我催他九次,他就是不肯,實在沒辦法,我給他五百塊錢,到現在我們關係一直很好。

2013年過年的前夕,我騎車出門,被一輛載重物大卡車撞倒了,電動車撞碎了,我渾身劇痛,但頭腦很清醒。司機嚇壞了,因他是違章行駛。我說:「你不要害怕,我是學法輪功的,沒事的,不叫你負責任,更不會訛你,我休息一會,你就走。」司機給老闆打了電話,老闆來了,要拉我去醫院,負責給我治療,給我買電動車。我說:我甚麼都不要,司機不是有意的,你把我送回家就行了。車老闆把我送回家要給我錢,我堅決不要。我說你記住「真善忍好」就行了。車老闆說:「我今天遇上貴人了,這回我真信法輪功了,共產黨說啥我也不信了,我的車隊每輛車上都貼上『真善忍好』,我不怕他們(指共產黨)!」他還做了三退。車禍中我的腿部受傷,回家堅持煉功,沒幾天就好了。

2、張磊的神奇經歷

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我是98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修煉以後身體所有的病都好了,自修煉至今,一粒藥都沒吃過。

我還親身見證了一個年輕人的神奇經歷。2012年,燕郊首鋼職工大院有一個30歲左右叫張磊的年輕人,因為家境窘迫等原因,心中煩悶喝了三瓶啤酒和一大瓶敵敵畏,疼得他翻江倒海,天昏地暗,吐得滿屋滿地,從五樓跳下。張磊1米8的大個,體重200來斤,摔得實在夠重的,脊椎摔斷三截,送到燕郊人民醫院搶救,光押金就29萬,治療得幾十萬,還不能保證效果怎麼樣!

首鋼是個較窮的單位,他母親是個吊車工,工資不高,即使賣了房錢也不夠,母親對兒子說:「兒啊,咋辦啊,媽實在沒能力治療。」張磊說:「我學法輪功吧。」母親說:「也只能求救法輪功師父了。」

張磊母親找到我,叫我幫她把張磊接回家,我開車把張磊從醫院接回家,當時醫院不讓出院,說隨時都可能出現生命危險。張磊回家後,我和老伴每天都去和張磊一塊學法,讀《轉法輪》。僅僅半個月張磊能下地了,一個多月就開出租車了。這個在張磊身上發生的奇蹟引起周圍人極大的反響,都說法輪功太神了!現在張磊結婚了,給一個公司開車哪。

數次被殘酷迫害

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後,我去北京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被非法抓捕、勞教兩年。在高陽勞教所,每天都是十個小時以上繁重的勞動,吃的乾饅頭,喝的是每碗只有兩三片白菜幫、帶泥沙的菜湯。和我在一起的法輪功學員丁建華絕食抗議迫害,被電得死去活來,我也被銬在水池的鐵管上凍著。

2001年,高陽勞教所搞強制洗腦「轉化」迫害,將法輪功學員集中在五大隊,院內地上栽一溜鐵環,將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雙手分銬在鐵環上,每天24小時銬著,獄警揚言不「轉化」不鬆銬。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銬一天或幾天,甚至更長時間,隨時被帶走審訊,遭受毒打、電擊等酷刑折磨。高陽勞教所還用所謂手搖電話機折磨法輪功學員,就是把過去的老式手搖電話機兩極接在法輪功學員的腳腕上,然後手搖電話機通電,令受害者心臟顫抖,難以忍受。加上多根電棍電,能把人皮膚電糊、電焦,一個張家口的法輪功學員被電得臉都變形了,變成了綠色的,站都站不住。我因拒絕「轉化」,後來被劫持到安新鉛廠做苦役。

2003年3月,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去家中探望我們老倆口,被燕郊分局警察李連弟發現,把我們三人綁架到三河看守所。第二天燕郊分局抄了我的家,把我家的電視機、錄音機、VCD、音響、西門子手機,還有他們不認識的用來裝修用的價值三千多元的植絨機也搶劫走了。燕郊分局一個負責人在看守所讓我簽字,我不簽被毒打,我絕食抗議七天,身體虛弱,兒子把我接回家。

回家後,燕郊分局李連弟和多名警察吃住在我家日夜監視。七天後,燕郊鎮政法委書記孟衛東和綜治辦一個姓趙的來我家說三河公安局康政委找我。我被騙到三河洗腦班。我絕食抗議這種迫害。因血壓高,晚上兒子又把我接回來,回來後警察和村委會派人日夜監視。我老伴因恐懼,連日著急害怕一病不起,一連就是幾年。後來我幾次打電話給燕郊分局和李連弟要東西,至今無音信。

2006年2月25日,燕郊分局警察又綁架了我,搶走了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等各種私人物品,價值十多萬元,後將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關押在冀東監獄迫害。直到二零零八年才出獄回家。

2014年4月22日,國保大隊李偉、東城派出所等十幾個警察踹門闖進我家,將我、我老伴和女保姆文傑綁架,搶走了我的私人大法書籍、學習資料等用品,拿走兩萬八千元現金、電腦、電視機兩台、6個小音響,連家裏的三把菜刀都拿走了。我老伴從派出所放回後又到派出所去要,才把菜刀拿回來。老伴回家看到衣物滿地都是,一片狼藉,三輪電動車也被抄走了。

第二天,我和文傑被送到看守所迫害。5月13日又將我送到廊坊洗腦班迫害。洗腦班就是把你非法拘禁、強制給你灌輸歪理邪說,叫你放棄對「真善忍」信仰。造成了我精神壓力極大,全身疼痛、胃腸疼痛、右下腹部腫脹、劇痛,被送到市中醫院治療。

7月13日國保賈志學和我兒子將我接回家,賈志學說沒啥事了,辦個手續就行了。

7月14日到9月1日一直有一輛黑色轎車停在我家樓下,有四個便衣24小時監視我,無論買菜、散步、上兒子家都寸步不離跟著。我和我大兒媳問他們是哪個單位的,他們說是政府部門,哪個政府部門不說。直至現在我也不知道他們是哪個單位的。由於長期監視,大院裏的人都用奇特的眼光看我,以為我幹了甚麼不好的事。給我的名譽造成了很壞影響。

在這期間國保賈志學多次找我錄像錄口供。我在洗腦班被迫害時,老伴為我請了北京正義律師,賈志學騙我說:沒事了,律師退了吧!我想案子完了還要律師幹甚麼,就給賈志學寫了辭退證明,賈志學還說把文傑的律師也退了,我說那我管不了。

9月11日國保曹愛博和檢察院芮爽來。曹愛博說案子都到檢察院了,國保為了你給檢察院寫了一個免於起訴建議,免不免起訴那還得檢察院說了算。我一聽才知道原來國保以前說沒事了全是假話,現在把我送到檢察院繼續迫害我。

9月24日案卷已經返回檢察院。在殘酷的事實面前,我終於明白了共產黨就是騙,都是當面一套背後一套。

迫害法輪功是完全違法的

雖然法輪功被中共迫害了這麼多年,您可能不知道的一個驚天事實是:按中國現行的法律,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理由如下:

1、《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2、《憲法》第三十五條「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因此,傳播法輪功真相完全合法。

3、刑法總則中,明確指出構成犯罪要有四個要素,缺一不可。我的言行不構成犯罪的四個條件。犯罪要有四個要素:

A、犯罪主體(指犯罪者): B、犯罪客體(指被侵害的對像); C、主觀方面(故意還是過失):我沒有任何損害他人或社會的故意或過失。 D、客觀方面(指犯罪的後果和程度):我們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沒有傷害任何人,也沒有對社會產生不良後果,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

比如指控一個人殺了人,那麼必須存在一個被殺者,否則罪名不能成立。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偵查、起訴和審判的中共公檢法人員,至今無法指明法輪功學員破壞了哪一條國家法律或行政法規的實施。也就是說,中共公檢法利用刑法第三百條對法輪功學員的陷害和誣判中,不存在犯罪客體,自然就構不成犯罪。

中共的黨、團組織,其自身的章程也規定了「黨員有退黨的自由」、「團員有退團的自由」,以及自動退出的情況。中共黨團隊成員退出黨團隊組織的問題,只能屬於社會團體規則調整的範圍,並不會涉及到法律調整的問題。 所以法輪功學員勸人三退根本就不違法。

信仰「真善忍」是完全受憲法保護的,把法輪功學員送到洗腦班,強制改變信仰,是違反憲法的,是非法拘禁的犯罪行為。

中共最高的法律是《憲法》。翻遍中共《憲法》,沒有任何條文規定法輪功違法。

按照中共現行法律體系,翻遍中國的「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也沒有找到任何一部法律規定法輪功違法。 中共「兩高」的兩個司法解釋,從頭到尾都沒有出現過「法輪功」字樣,與法輪功也毫無關係。

就2014年三河市公安局對我迫害就有如下違法行徑:

1,沒有搜查證等任何合法手續,私闖民宅,踹壞了我家防盜門。
2,闖入民宅無任何合法手續,就綁架我老伴和保姆。
3,闖入民宅抄走物品,非法抄走現金2萬8千元。
4,把我非法拘禁看守所和洗腦班、監視居住,長達兩個多月。
5,說假話誘供,讓我辭退律師。
6,長期非法關押造成我的財產損失,兩輛電動車損壞。
7,長期對我非法監視、跟蹤,周圍的人都用奇特的眼光看我,說長論短,給我造成了很大的精神壓力。

三河國保的行徑已經構成了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綁架罪、毀壞他人財物罪,誘供罪等,我一定會運用法律逐級控告,讓責任人承擔應負的法律責任及申請國家賠償款。

天意昭然 勸君選擇美好未來

自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首惡薄熙來落馬後,迫害法輪功的610頭子李東生、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與活摘器官有直接責任的江澤民「軍中最愛」徐才厚都紛紛落馬。迫害法輪功的各級官員也紛紛遭報,僅中共十八大後的三個月裏,各級政法委官員被雙規、逮捕人數多達453人,其中公安系統392人、檢察院系統19人、法院系統27人、司法系統5人、非公檢法系統10人,還有12名政法高官自殺身亡。連發動迫害的惡首江澤民現在都自身難保。

這次我和同修被綁架後,三河就有300多名父老鄉親簽名呼籲釋放,充份說明了迫害是多麼的不得人心!

自古道順天者昌,逆天者亡,中共對法輪功學員15年的殘酷迫害已經令人神共憤,現在參與迫害的各級官員紛紛遭報正是上天對世人的警示,如不悔改所有參與迫害的都會得到應有的下場。歷史的發展也充份證明了這一點,如二戰時所有參與對猶太人迫害的戰犯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之所以講出我的經歷,是想讓所有知道的人都能明白法輪功的真相,不要再被中共利用迫害好人,在無知中給中共當了替罪羊。古人云:君子不立危牆之下,現在國內國際的形勢都已充份說明中共這條破船已搖搖欲墜,所以真心希望大家能認清形勢趕快三退,不要隨著中共一起沉沒。同時也希望您能記住「法輪大法好」,會給您帶來幸福和美好。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