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法輪功學員杜澤洲 | 濟南法輪功學員王洪鳳 | 濟南法輪功學員程淑香 |
其實這是十五年來中國各地的許多法院都能見到的一幕:庭外是執法部門如臨大敵,庭內是公檢法人員踐踏法律、以庭審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今天長清區法院庭審的是八位法輪功學員:杜澤洲、程淑香、李衛國、王洪鳳、孫玉芝、姚傳榮、姚傳芬、孫茉卿。
讓我們一起來關注,長清區公檢法是如何打著法律的幌子,行迫害好人之實的:
虛張聲勢
庭審當天一大早,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610」惡人、長清區國保、崮山等派出所、保安、便衣上百人糾集在長清區法院門前。法院門口拉著警戒線,一架固定在地上的攝像機拍攝著來往的行人。臨時糾集的二十來個警察分成兩隊在法院大門口巡邏,從他們的步伐看也沒經過甚麼訓練,有的嘻嘻哈哈,表演了二十分鐘就散了。
法院門前馬路兩側停放十多輛警車,有的是乘坐五十多人的警用大巴。體育館院內也停著警車,加上巡邏隊的車和埋伏的便衣車輛共有二十來輛。可見這麼多警力大都是臨時從別處調來的。
門前馬路上左右各二三百米內都是穿黑衣的警察,每隔十米、二十米遠都有警察把守,有的一個人站著,有的兩三個一夥如臨大敵。一個交警站在路邊,隨時指揮來往車輛停車檢查。
連周圍的商店、醫院、郵局、體育館內都有警察。庭審開始前,竟有警察到附近的軍用品商店去買盾牌和警棍。他們明知道法輪大法弟子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好人,為甚麼還這麼緊張?是他們心裏發虛,明知道法輪功修煉者是無辜的,還要非法迫害。拉大旗扯虎皮,用表面的強勢來掩飾內心的恐懼。
剝奪家屬旁聽權
這八位法輪功學員從二零一四年八月被綁架後,其中杜澤洲、程淑香、李衛國、姚傳榮已經五個月沒有見到家人了。家屬們為了能親眼看一看自己的親人,一大早就乘車趕來啦。萬沒想到,有的連親人從警車裏被拉下來還沒看到就再也沒機會看了。當家屬們眼看著自己的親人被戴著手銬腳鐐,大喊著親人的名字,想離近多看一眼,卻被十多個警察一擁而上推搡到法院牆角,圍一幫警察看著不讓動,不讓進入旁聽。最終只有有限的幾個家屬被允許進去旁聽。
大法弟子李衛國的哥哥和九十七歲的老父親都風塵僕僕的趕來了,卻被剝奪了旁聽的權力。老人蹲在路邊,無助的望著法庭,一直到庭審結束,眼看載著兒子的警車呼嘯而去。
天橋區「610」的馬某看到大法弟子的親屬,就威脅問:「你怎麼知道的?誰通知你來的?你來的目的是甚麼?」這不是明知故問嗎?《起訴書》裏明白寫著哪天在哪裏開庭,怎麼還得別人通知呢?來幹甚麼,他怎麼還問別人?我們還要問他呢,他們憑甚麼把我們的親人綁架了,還要誣陷判刑,我們連來看看他們給強加甚麼罪名還不行了?!
有個穿警服、官員模樣的人對被攔在外面的家屬說:「今天是市局的人(來了),你們老實呆著,不然就給你們弄進去!」還有一個當官的警察質問家屬:「你老婆你怎麼不看著?」家屬回他一句:「你老婆你怎麼不看著?」那個當官的接著問:「你老婆天天出去幹甚麼你不知道嗎?」家屬氣憤地又回他一句:「你老婆天天出去幹甚麼你都知道嗎?」這種道貌岸然的背後是其欺下媚上的奴才嘴臉。
違法的庭審
法輪功學員杜澤洲和程淑香被戴著手銬腳鐐帶進法庭。對此,辯護律師當場向法官李虎提出:按照法律規定,我的當事人沒有造成危害性,何況法輪功學員善良平和,不會有任何過激的行為,庭審時應該去掉他們身上的刑具:手銬和腳鐐,否則就是違法行為。李虎不同意。長清區法院從一開始就暴露了這場審判的非法性。
法輪功學員正氣十足,對所謂公訴人提出的栽贓一概否認,堂堂正正地講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修煉無罪,停止迫害,要求立即無罪釋放。法官李虎理屈詞窮,竟說:「你們煉功不要家,不照顧老人。」大法弟子立即義正詞嚴的申辯:「我們不是不要家,是你們給我們的家庭活活拆散了;是你們把我們關在這裏不讓回家照顧自己的老人!」
家屬們為親人所請的辯護律師從法律角度極力保護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分析《憲法》、《刑法》、《國際人權公約》等法律條文,闡述了法輪功不是邪教,修煉法輪功不違法,講真相是依法行使自己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權,利用「刑法三百條」給法輪功學員強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應該立即無罪釋放。律師們聲音洪亮、義正辭嚴的無罪辯護震驚法庭。
勸善良言
修煉法輪大法是公民的基本人權,律師已清楚闡明,長清區法院沒有再非法關押大法弟子的絲毫理由。但法院表示「擇日宣判」,說明還有背後的黑手在操縱栽贓陷害。這黑手就是迫害的始作俑者江澤民殘留的黑惡勢力。
在此告誡長清區法院人員,逐一落馬的王立軍、薄熙來、李東生、徐才厚、周永康等禍國大纛們,這些當年都是為江惡首迫害法輪功賣命的各級打手,他們的下場也印證了惡有惡報的天理是永恆不變的。你們不要再繼續迫害法輪功了,否則在不久的將來惡報加身;所謂的「上級命令」不能作為開脫的藉口,誰辦案誰負責,你知道你往誣判大法弟子的案卷上簽下自己名字的可怕嗎?那就是你敲開地獄門的賣身契。良知醒來吧,分清善惡,停止迫害,才能給自己贖回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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