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劉素英在陝西女子監獄遭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2014年7月,劉素英被陝西省寶雞市金台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於2014年12月9日送陝西省女子監獄繼續迫害。

劉素英,女,現年58歲,原是寶雞市石油機械廠職工。1995年修煉法輪功,煉功後身體健康,家庭和睦,工作兢兢業業。

2013年6月4日,劉素英在眉縣被眉縣公安局非法抓捕,關押在眉縣看守所。後由寶雞金台分局接回,關押在金台看守所。

2014年7月,金台區法院再次對劉素英非法判5年,於2014年12月9日送往陝西省女子監獄,目前劉素英被關在陝西女子監獄嚴管隊迫害,監獄惡警揚言要在嚴管隊迫害劉素英3個月,期間不允許家人接見。

自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寶雞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金台區610、寶雞市公安局、金台區分局對劉素英的迫害也從未間斷,開始要求寫「三書」,逼迫劉素英放棄信仰「真、善、忍」做好人。2002年冬天劉素英被金台分局非法關押在石油賓館強迫轉化。

2003年7月26日因資料點被破壞,劉素英遭綁架,與駱彥廷(後被判刑7年)、辛超(已迫害致死)一同被寶雞市610、金台區610、渭濱區刑警隊、渭濱分局綁架,被非法關在凌雲賓館迫害長達5個月。

2004年4月陝西省610與寶雞市610在寶雞市金台區店子街---寶雞峽職工培訓中心秘密舉辦洗腦班,到處抓法輪功學員,劉素英被迫流離失所。

同年9月10日金台區法院非法判刑辛超8年、駱彥廷7年、劉素英7年,同時對劉素英下達了逮捕令,到處搜尋劉素英下落。劉素英被迫開始了長達9年的流離失所生活,造成有家不能回,與親人不能相聚。

在此期間金台區610、金台區分局對親戚、家屬騷擾不斷,使親人也不得安寧,劉素英早年在廠子一次買斷工齡後,按照政策要求,該在2008年就享受退休金待遇,但並沒有得到。

2011年冬天金台區610、金台區分局找不到劉素英本人,就去騷擾恐嚇正在寶雞文理學院上學準備考研的孩子,在學校給孩子造成極壞的影響,導致孩子曾出現了自殺的念頭,後來考研也不理想。

劉素英的丈夫承受不了金台區610、金台區分局長期的騷擾,現已與劉素英離婚。

希望法輪功學員和海內外正義人士趕快營救劉素英,使其早日脫離魔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