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陸資料點建賬的一點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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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在一次本地的交流中,有同修提出大陸資料點也應該記賬。我當時聽了很吃驚,一再追問,這個賬該怎麼記。我為甚麼對建賬問題這麼敏感?因為我在這問題上是吃了大虧的。

二零零二年我全家四口被迫害,起因就是這個賬目。當時因想在當地建個自己的資料點,很多同修都主動出錢,母親(同修)是會計,對管理錢輕車熟路,為了讓錢的來龍去脈更清晰,我們保留了所有買電腦、機器的收據,還有同修拿錢的賬目。當時的想法是想對同修有個交待,讓同修知道這錢用在哪了。我們因外地同修電話牽連被非法抄家時,邪惡進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了裝有這些收據和賬目的抽屜。那次不僅我一家四口被非法判刑迫害,牽連了當地的很多同修,還有個同修在監獄裏被迫害致死。後來我們冤獄結束回家後,同修再有為資料點拿錢時首先囑咐,可千萬別記賬,不用讓人知道誰拿的。現在想起當初的這場迫害還心有餘悸。

《二零一四年舊金山法會講法》我學過四、五遍,這次我又學了兩遍。逐漸,頭腦中的思路清晰了。又一次與同修交流後,達到了共識,因想到也許不只是我地有資料點想建賬的想法,其它地區也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今特寫出來與同修切磋。

個人理解,健全財會制度,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就是要有會計,有出納,動用一筆資金還得要經理或領導簽字監督。目地只有一個,就是監督作用,互相監督,不在資金上出問題。而且國外大法弟子的項目最初都是大法弟子拿錢做,項目走向正軌,掙出這部份錢後,以後再贏利的錢,大法弟子是可以作為福利開支用的。所以必須有清楚的賬目才行。而大陸資料點大多是家庭式的,無論是錢、賬還是採購都是你一個人的事,同時,在大陸,大法弟子的安全是第一位的,也不牽扯花了多少錢、贏利多少錢的問題。有的同修說只記流水賬,不說明賬目的明細,那作用是甚麼呢?所記的賬目一旦落入邪惡手裏,就是被邪惡鑽空子的地方,邪惡對資料的資金來源一直是最感興趣的事。個人認為只要把自己的錢與資料點的錢分開就可以了,自己再急需錢,也不能挪用資料點的錢,個人用錢時就當你手裏沒有資料點的錢,你可以向別處借,但絕對不能挪用資料點的錢,就像出納員再需要錢他也不能用公司的錢,一旦用了,無論用多少,用多少時日,都是挪用公款,違法行為。

在這裏我順便再提一個建議,有同修因長期相處,在常人中婚喪嫁娶互相來往,隨禮,很多同修的禮單上就記了同修的名字。我地曾有同修被綁架,禮單被邪惡搶走的例子,雖說還沒有後續的迫害,但這也是個隱患。不是不讓同修互相往來,而是要理智一些,可以不記同修的名字,或只記個化名,自己知道是誰就行了,儘量的注意同修的安全。

讓我們堂堂正正的走好最後的路,不給邪惡任何鑽空子的藉口。以上為個人所悟,有不當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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