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羈押一年半 廈門朱鳳靈等三人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福建報導)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廈門市思明區法院開庭迫害三位善良婦女朱鳳靈、郭鳳傑、李回英(李桂英),非法判她們三年零二個月、三年零三個月、三年零四個月。她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被廈門市思明區國保警察綁架,已經被非法關押了一年半,目前在廈門市第一看守所。

騙開門綁架搶劫

朱鳳靈女士,三十多歲,黑龍江省人,大學畢業後在廈門一家大公司工作,是部門經理。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早上六點左右,朱鳳玲全家都還在睡覺沒有起床,朱鳳玲的丈夫劉晉傑迷迷糊糊隱約聽客廳的對講監控電話在響,大約持續了有十分鐘左右,劉徹底被吵醒了,就去客廳把電話拿起來問幹甚麼,那邊沒有說話。就在這個時候劉聽到門口有人在敲門,敲得聲音很大。

劉家的門有兩層,裏面是木門,外面還有一層防盜門,防盜門是玻璃的,可以看到外面,劉就先打開裏面的木門,看到在樓道裏防盜門外站著一個女的,她大聲說樓上的下水道堵了,需要疏通一下,神色看上去很著急。劉想著急人所難,就直接把防盜門打開了,剛打開還沒反應過來,那女的背後就衝出一個人一把就把他推到客廳中間。

然後陸續一下子衝進來十多個人,大約有十三、十四個的樣子,他們沒有一個穿警服,其中有幾個戴著白手套, 然後其中有一個拿出一張紙在朱鳳玲的丈夫劉晉傑眼前晃了一下,說是甚麼書還是證,劉都沒看清楚就收起來了,然後就問他:「知道我們是幹甚麼來的了吧,請務必要好好配合,不然後果自負。」劉就問他們:「到底是幹甚麼的?為甚麼強闖我們家,還騙我開門?」他們當中有人說:「等下你就知道我們是幹甚麼的了。」

然後不由劉晉傑多說,其中就有兩個人一邊說你不要在客廳站著,到沙發上去坐,一邊說一邊又對他推推搡搡的,就把劉擠到沙發上了,那兩個人一邊坐了一個,把劉夾在中間,還大聲跟劉說:「手要放出來擱膝蓋上,不要插口袋裏。」劉跟他說:「這是我們家,我手愛放哪裏就放哪裏。」其中有一個人(男的,年齡大概三十多或者四十出頭的樣子,後來在蓮前派出所有參與對劉的傳訊筆錄,應該是國保的)跟劉大聲說了一句:「讓你怎麼樣就怎麼樣,配合點啊。」樣子很兇。隨後,就問:「房間裏都住著甚麼人。」劉說:「其中一間是我愛人,她還在睡覺,我剛剛就是從床上下來給他們開門,沒有吵醒我愛人,另外一間房間是我女兒,她自己一個人睡。」

有兩個女的就到臥室,把朱鳳玲叫醒,讓她趕緊起來,等穿好衣服後,那兩個女的就把朱鳳玲帶到客廳,剛開始夾著劉坐的那兩個人,這個時候把朱鳳玲和她丈夫兩個都夾在中間。在他倆邊上另外還站著四、五個人,一直在盯著他們。

惡警讓他們把手機關機,然後交給他們,他倆都不同意,他們當中有人就又大聲說:「你們配合點,不要做無謂的反抗。」這些人開始抄家,所有地方都翻遍了,包括家裏所有家具、抽屜、床墊底下、櫃子裏等。

到大概差不多七點四十分的時候,朱鳳玲的丈夫劉晉傑跟他們說我女兒要去幼兒園上學,現在到起床的時間了,他們當中有幾個人聚在一起討論了一下,最後同意了,還跟劉說:「大人的事情儘量不要影響到小孩。」其中兩個女的監督著朱鳳玲一起開臥室門進去叫劉的女兒起床。朱鳳玲說她要去送女兒到幼兒園,但是他們不同意,說是讓劉去送,還要安排人陪著劉去送。到小區門口後,他們說雨下得大,走路不方便,要開警車帶他們去幼兒園,劉沒同意,說:「這樣會嚇著小雨,到幼兒園見到老師和其他同學了,如果引起流言蜚語……他們沒有同意。

把女兒送進幼兒園後,那些人還在繼續翻家,包括劉家女兒的臥室。劉家的所有電子便攜設備(劉的兩台工作用筆記本電腦,一個是華碩品牌,一個是東芝品牌,一個IPAD,還有一台移動公司充話費送的七寸平板電腦)全部都搜出來堆在客廳的地板上,另外還有台式電腦的主機,二台打印機,以及一些光盤書籍等所有他們要找的東西全部都翻出來堆在客廳地板上,在這個過程中有一個人不斷地用相機拍他們家,東西在客廳地板上都放好之後,他(拍照的那個人)叫劉過去用手指著地板上的這些東西說:「這些東西都是我的」,劉不同意,那人說:「快點的,利索點,別磨蹭,小心吃不了兜著走。」劉直接問他(拍照的那個人):「你是怎麼說話的,我跟你說了這些東西不是我的,我不願意按照你的要求來做,怎麼了?你要怎麼樣?」他(拍照的那個人)一聽聲音更大了,直接說:「我讓你快點就快點,他X的,少給老子磨蹭」。說完還過來拉劉叫劉過去,劉不配合,另外有一個人(男,年齡五十歲左右,蓮前派出所片警, 名叫陳桂順 )也過來一邊推 劉一邊說:「就是拍個照,又不疼又不累,也沒甚麼影響,你配合一下不就好了。」

劉被迫按照他們的要求拍了照片。朱鳳玲也是一樣,在他們拉拉扯扯下,最後也被迫指著地板上的東西拍了照片。然後他們就開始清點所有物品,大概在上午十一點二十分鐘左右,清點完所有物品並列了個清單後,讓劉晉傑過去確認是否無誤,劉不確認,也不同意簽名按手印,他們就把朱鳳玲拉過去確認,有一個人說就是不簽名按手印他們也要把東西都拉走,並且強調這都是合法的。

同一天,七十多歲的法輪功學員李回英和五十多歲的郭鳳傑也被上述人綁架、抄家。

構陷、開庭迫害

朱鳳靈、郭風傑、李回英被非法關押在廈門市第一看守所,遭不法人員構陷、編造案件迫害。

廈門市思明區法院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對朱鳳靈、郭鳳傑、李回英三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一天,三位正義律師為學員做了無罪辯護,此次非法庭審沒有結果,定於三月十日二次開庭。負責審理此案的張姓法官開始時態度蠻橫,律師兩次抗議,後期態度有所轉變。

二零一五年一月六日,廈門市思明區法院再次開庭,非法判三位善良婦女分別三年零二個月、三年零三個月、三年零四個月。

公訴檢察員為: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的高仰紅、劉遠添。思明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陳曉鷺為本次案件的經手人。


廈門市思明區法院本案審判長:張綿前,代理審判員:方晉曄(0592─5306346),陪審員:程祖家等

廈門市國保大隊的 易主任:13859919767
思明區國保大隊 林警官:13859918259
思明區國保大隊 :13606035025
思明區國保大隊 副大隊長: 何光平 這個案子他負責
思明區國保大隊 大隊長:曲紹星 0592-5303028
陳曉鷺 廈門市思明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 檢察官( 本次案件的經手人)
蓮前派出所負責我們小區這塊的片警: 陳桂順 1380603561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