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通河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一、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獄中的通河縣法輪功學員

張桂芝,通河縣婦幼保健院職工,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楊秀芬,通河縣清河鎮政府退休職工,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常忠香,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張秀英,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馬季英,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孫守梅,現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女子監獄。
李 民,二零零五年被判五年半,現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
付 海,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部份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

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多鐘,通河縣國保大隊、第二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劉影、付海、李民。其中,劉影在家被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付海、李民在資料點被綁架,後付海被非法判刑六年,李民被非法判刑五年。

直接參與迫害人:通河縣國保大隊蔣建東、劉培敏、王少彬、陳永寬、李立偉。

李秀文,二零零八年三月份下午在貼真相資料時,被「610」頭目張越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八年夏天,國保隊長劉培敏在李秀文沒在家時非法進屋偷走大法書。二零零九年春天,「610」頭目張越領著四五個人對她綁架、抄家、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一一年,張越、劉培敏又領著幾個人對她非法抄家。

直接參與迫害人:通河縣國保大隊劉培敏、張越。

郎鳳愛,通河縣富林鄉人,曾多次被綁架,二零零零年十月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後被當地派出所帶回後直接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四天,國保頭子馬德波,陳永寬勒索家人五千元錢後放人。第二次,郎鳳愛到外地做資料被綁架,遭打罵逼供,國保隊長劉培敏惡狠狠的說送煉人爐活煉了得了。後被迫害出心臟病、淋巴結腫大,警察勒索家人一萬元放回。第三次,在外地做資料時遭人惡告而被富林鄉和縣國保大隊綁架、抄家,後被警察勒索家人二萬元放回。第四次,通河縣公安局刑警隊帶著幾個人半夜十一點多鐘強行闖入其家裏將她抱緊,非法扣押十五天後勒索家人二千元放回。

直接參與迫害人:國保大隊馬德波、劉培敏、孫孝武。

曹淑華,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國保大隊警察劉培敏領四個人強行非法闖入其家非法抄家,並搶走五千元。

高鳳雲,二零一零年九月被非法抄家,大法書、師父法像、手機被搶走,罰一萬五千多元。二零一三年二月,警察在她在家的情況下非法抄家。高鳳雲現被迫流離失所。

張月傑,二零零八年九月被劉培敏等人非法抄家,強行拿走電腦一台,後被勒索兩千元才罷休。

張笑林,二零一三年三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罰一千元。之前還曾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罰一萬八千元。

張曉丹,通河縣婦幼保健院工作,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單位就對她非法抄家,強行拿走大法書籍,在單位門口焚燒。二零一零年二月,重新開始修煉,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在單位被國保大隊張世國、三派出所所長劉培敏、警員高巍強行帶走,其丈夫也在家中被非法抓走,警察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二套,收走現金二萬三千元,後被要回九千元。打印機兩台,刻錄機一台,電腦筆記本一台,台式電腦一台,車庫被抄,做好的神韻光盤兩箱,紙張四箱等,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勒索家人一萬元後放回,單位扣工資兩千元,七月一日,「610」頭子張越強行辦洗腦班,張曉丹一度被迫離家八天。

直接參與迫害人:劉培敏、張世國、高巍、前院長鄭金山、現院長孫洪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