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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青年李華鋒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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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湖北武穴籍法輪功學員李華鋒,被浙江省松陽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今年七月被劫持到浙江第二監獄迫害。

今年才二十六歲的李華鋒,二零一三年七月份在長春被浙江松陽縣警察跨省綁架。松陽縣法院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對李華鋒進行非法庭審,李華鋒對松陽縣檢察院所謂公訴人的指控一一進行駁斥,並以自己的親身經歷證實法輪大法好。然而,法官受「610辦公室」指使,不許李華鋒的律師進行無罪辯護,不接申辯書,最後律師嚴詞正告法庭人員,煉法輪功無罪,講法輪功真相無罪,法官無語,休庭收場。

松陽縣法庭對李華鋒的第二次非法開庭是秘密進行的,不通知家屬,更沒有通知辯護律師,非法宣判李華鋒三年零六個月。李華鋒上訴到浙江麗水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書,並又請了正義辯護律師。但麗水市法官無視憲法、無視法律程序,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日秘密將李華鋒劫持到浙江第二監獄迫害。

李華鋒遭迫害情況簡述

李華鋒是武穴市梅川鎮李雲二村人。他因看到父親李其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健康,於是二零零二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

李華鋒在浙江麗水市松陽縣打工期間,傳播法輪功真相,被當地派出所警察跟蹤。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松陽縣警察對他的住處進行非法搜查,當時李華鋒正在工地工作,聞訊後走脫。警察遂綁架了李華鋒的三位親戚,審訊逼供至半夜才放回。

八月二十九日,松陽縣警察跨省跑到長春市,勾結當地南關區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正在長春打工的李華鋒,將他劫持回松陽縣。松陽縣「610」人員與國保警察葉青林等,威脅、利誘、哄騙李華鋒的妻子雷孝芸說出不實之詞,然後捏造假證詞構陷李華鋒,並於十月五日對李華鋒進行非法逮捕。

李華鋒的妻子在溫州被警察恐嚇、欺騙後,棄子離家出走。李華鋒的母親帶著李華鋒三個幼小的孩子及八十多歲的爺爺,兩次千里迢迢到松陽縣,要求見李華鋒一面,均被警察拒絕。最後國保警察葉青林只給一張李華鋒被關在木籠子裏的照片,看得母親撕心裂肺,爺爺老淚縱橫。

李華峰的父親李其國為子鳴冤,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日被「610」人員綁架到武漢洗腦班。李其國絕食抵制迫害,身體被折磨得骨瘦如柴,雙腿不能行走,生命垂危。至今情況不明。李其國的女兒李華麗為了營救父親,借身份證購買手機,被武穴市國安警察綁架、刑訊逼供。

浙江省第二監獄:
地址:杭州市余杭區臨平鎮安平路二號或杭州市余杭區臨平鎮52信箱503分箱,郵編311100
紀委監察科0571-86141099
獄政支隊0571-86244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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