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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彥遭誣判欲上訴 雙城法院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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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黑龍江雙城市韓甸鄉小馬屯村法輪功學員徐彥,被雙城市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徐彥和家人要求上訴,雙城法院刑庭副庭長胡業林威脅家人:上訴就可能多判。家屬在中共法官的流氓恐嚇下被迫撤訴。九月十日,徐彥被劫持到呼蘭監獄。

以下是徐彥被迫害經過: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早八點多,韓甸鄉派出所所長阮春鵬、副所長張銳等人,在小馬屯村村官周村富帶領下,闖上家門綁架了法輪功學員徐彥,並抄走電腦等私人物品。當天徐彥被劫持到雙城拘留所非法關押。

五月十三日,徐彥的女兒和姑姑去派出所要求放人,警察讓先交錢,徐彥家人說地還沒種完呢,家裏哪來的錢。徐彥的女兒和姑姑只好先回家,警察開車在後面偷著跟隨,在路上把徐彥的女兒劫持到警車上。阮春鵬、張銳帶人再次闖到徐彥家要二度抄家,他們強迫徐彥的女兒交出家中的鑰匙,未果後,一警察爬上大門要強行入院,徐彥的二姐因拼命阻攔,導致心臟病復發,被送去醫院。阮春鵬、張銳等警察還不罷休,要徐彥的嫂子給在醫院護理姑姑的徐彥的女兒打電話,逼她回來送鑰匙,否則砸鎖開門。警察得到鑰匙後,進屋砸開了其它屋門的鎖,抄走了所有的他們認為是法輪功的東西,晚上警察又把徐彥的女兒、女婿叫去派出所,強迫他們在抄家物品清單上簽字、做筆錄。

五月十五日,徐彥被雙城公安局轉為刑事拘留。六月十七日,他被雙城市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轉雙城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多次去看守所要求見人,所長羅豔說上邊不讓。

六月二十六日,徐彥因被迫害出病症被送醫院。家人得知後於當日下午趕去縣醫院,看到徐彥被看守所所長羅豔押著檢查身體,還戴著手銬腳鐐,人瘦的變了樣,都認不出來了。醫生診斷為急性闌尾炎和腸梗阻,需住院治療或做手術。可是羅豔當天又把徐彥送回看守所。家屬再三要求接徐彥回家或住院治療,多次給公安局國保大隊王玉彪打電話要求放人,均被拒絕。

七月十八日,雙城法院檢察員張振廷、宋春婷向雙城法院提交非法起訴書。家屬幾次去法院找副庭長胡業林了解情況,胡業林都不接電話。

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家屬通過律師得知,雙城法院已於八月四日對徐彥非法密密開庭,開庭時徐彥問:「我的家人怎麼一個都沒來?」法庭人員承認沒告訴他家人。而徐彥的家人直到二零一四年九月二日才拿到非法判決書。法院明明是偷偷開庭、沒有通知家人,卻在判決書上寫著: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並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為名,非法判徐彥有期徒刑三年。(註﹕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的原則做好人,何罪之有?奉行「假惡暴」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家人到看守所要求探視徐彥,副所長吳加峰說:「你們要是上訴就不允許接見。不上訴就下個星期二(九月九日)接見,星期三人就送走。」家人堅持要上訴。

九月四日下午,家人拿著為徐彥寫好的上訴書到雙城看守所讓徐彥簽字。副所長吳加峰拿進去不到十分鐘就出來了,他說徐彥不簽,在考慮,明天再說。因為第二天九月五日就是徐彥被非法宣判的第十天,也就是上訴權的最後一天。家人看出來警察是有意拖延時間,就又委託律師去見徐彥。

律師與徐彥會見四十多分鐘,徐彥看了家人為他寫的上訴狀,內容是:不服對雙城法院的刑事判決,要求中級法院撤銷對他的刑事判決,改判無罪釋放。律師問他同不同意上訴,徐彥同意上訴,並在上訴狀上簽了字。

九月五日上午,徐彥的上訴狀已交給雙城法院副庭長胡業林。胡業林接到徐彥的上訴狀後,給家屬施加壓力,說如果上訴就可能多判。在中共暴政的強權威逼下,家屬思慮再三,被迫撤訴。九月十日,雙城看守所所長羅豔在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將徐彥劫持往呼蘭監獄。

直接參與迫害的相關責任人:

雙城市法院:刑庭副庭長胡業林;審判員:徐炳泉、王海波;書記員徐靜

雙城市檢察院:檢察員張振廷、宋春婷

雙城公安局:
國保大隊隊長王玉彪
雙城看守所所長羅豔、副所長吳加峰
韓甸派出所所長阮春鵬、副所長張銳、警察肖漢偉、杜玉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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