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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判刑並迫害致死的
法輪功學員情況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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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十五年來明慧網披露了大量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信仰、講真相被中共迫害的事實,在3741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迫害致死案例中,512人被中共公檢法合謀判刑並迫害致死,佔樣本總數的14%。

因為中共竭力掩蓋罪惡,上述3741迫害致死案例僅僅是突破層層封鎖在明慧網上報導出來的案例,遠不是迫害致死案例的全部。同樣,512人被中共判刑並迫害致死的案例,也只是實際發生的同類案例中的一小部份。

這512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被誣判的平均刑期為6年3個月,最高「無期」,覆蓋全國除西藏、海南外的29個省直轄市、186個地級市。其中,逾427人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51人被羈押看守所致死。

中共監獄或者看守所虐殺這些被非法判刑學員的手段極其殘酷,其中51%學員被監獄或看守所惡警使用多種酷刑手段虐殺,12%學員被惡警直接毒打致死,9%學員因為絕食抵制誣判而被摧殘性灌食致死,9%學員被惡警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毒藥致死,5%學員被惡警強迫從事超負荷勞役致死,5%學員被惡警使用刑具摧殘致死。

從二零零零年直到今天,通過誣判的方式將法輪功學員關押並迫害致死的情況每年都大量存在。在2003年至2013年這11年間,僅明慧網曝光的誣判迫害致死案例每年都超過30個:

有關512名學員的基本情況請見附錄2:512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基本情況匯總表。欲了解更多詳情請登陸明慧網。

一、平均年齡51歲,黑龍江誣判迫害致死96人最多

512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男性佔62%,女性38%,41到60歲年齡段學員最多,平均年齡51歲:

除西藏、海南外,全國29個省直轄市都有法輪功學員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其中,黑龍江省以96人被誣判迫害致死人數最多,其次遼寧省73人、吉林省55人、四川省45人:

512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遍布全國186個地市,其中黑龍江哈爾濱市以26名學員被誣判迫害致死人數最多,其次遼寧瀋陽市15人,吉林省吉林市12人,黑龍江齊齊哈爾市12人,吉林長春市11人,黑龍江牡丹江市10人,遼寧省朝陽市10人:

二、427人被監獄迫害致死,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25人

512名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427人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51人被羈押在看守所迫害致死,1人被投入勞教所迫害致死,33人情況不詳。

在427名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學員中,全國共有120座監獄參與迫害,其中遼寧女子監獄共迫害致死25名學員人數最多,其次黑龍江女子監獄24人,遼寧第二監獄18人,吉林黑嘴子(女子)監獄17人,黑龍江牡丹江監獄15人:

在427名被投入監獄迫害致死學員中,共有211名學員(49%)直接冤死在監獄內, 214名學員(50%)冤死在被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回家後不久或者刑滿釋放回家後不久。

明慧網披露了其中105個案例有具體保外或者釋放回家後冤死的時間。我們對此進行了統計,結果發現,35%在監獄保外/釋放回家一個月後就因為被監獄嚴重傷害的身體無法恢復健康而含冤離世,半年之內含冤離世的比例高達80%人。在保外/釋放1個月之內冤死的37個案例中,30%在3天之內冤死。

在51名被誣判並被羈押看守所迫害致死學員中,26人在看守所內虐殺,23人冤死在被看守所迫害致生命垂危保外就醫回家後不久。

黑龍江省呼蘭縣方台鎮法輪功學員張學文的情況比較特別,屬於被看守所羈押期間遭摧殘性灌食致死,但冤死地點在監獄。張學文在二零零三年八月七日被從黑龍江呼蘭縣看守所移送到哈爾濱呼蘭監獄(原葛志監獄),送到監獄的當天,張學文已被看守所摧殘性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第二天,也就是八月八日,呼蘭監獄通知家屬稱張學文病危,要求家屬去監獄,家屬趕到後人已死亡,其狀慘不忍睹,人已被折磨得完全是皮包骨,牙齒由於灌食全部被撬脫落。獄方告知家屬,張學文的情況是在呼蘭縣看守所造成的,監獄是迫於上邊壓力下才收監,與他們無關。

河北省故城縣劉增林,約70歲老人,因講真相於二零零五年初被河北故城縣法院誣判五年。按照規定,被判刑人員一般都要移送監獄執行,但因為劉增林身體原因而被監獄拒收,於是故城縣國保大隊惡警邵力等串通故城縣看守所惡警李之風,托人送禮,硬是將半身癱瘓年逾七十的劉增林塞進了唐山勞教所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九日大年初三含冤離世。劉增林也因此成為本次調查被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唯一一例被送勞教所迫害致死的案例。

三、每人平均遭受三種摧殘迫害

在512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其中335例明慧網有披露其生前曾經遭受的酷刑迫害手段,我們對此進行分類統計,結果顯示,50%的學員生前遭受過虐待摧殘,49%遭受過毒打,38%的學員生前遭受過刑具摧殘,23%的學員生前遭受到關禁閉/轉關押、惡意體罰的摧殘,20%的學員生前遭受到摧殘性灌食。每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平均遭受三種不同性質的摧殘迫害。

在512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明慧網披露了其中307名學員被虐殺的手段。我們對此進行分類統計,結果顯示,51%的學員在監獄或看守所的多種酷刑手段之下虐殺,12%的學員在監獄或看守所直接被惡警毒打致死,9%的學員因為絕食抵制誣判而被監獄或看守所惡警摧殘性灌食致死,9%的學員在監獄或看守所被惡警強迫或暗中注射、服用精神藥物/毒藥致死,5%的學員在監獄或看守所被惡警強迫從事超負荷勞役致死,5%的學員在監獄或看守所被惡警使用刑具摧殘致死:

註﹕名詞解析:

虐待摧殘,指中共惡徒長時間不讓法輪功學員睡覺(熬鷹)、吃飯、喝水等,或者強行往學員口中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穢物,用臭襪子、抹布、衣服等堵嘴,或用膠帶把嘴封起來、扒光衣服羞辱、批鬥等等。

毒打,指中共惡徒用手、腳、膝蓋、肘等身體部位或木棍、鐵器、凳子、鞭子、酒瓶等器具對法輪功學員身體局部或全身進行打、抽、搧、掐、砍、碾、踩、推、摔、拽、揪、撞、攥等,給學員身體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甚至當場死亡。

刑具摧殘,指中共惡徒使用手銬、腳鐐、鎖鏈、繩索、老虎凳、死人床、刀、火等工具,按照某種固定模式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肉體折磨,例如上大掛、老虎凳、死人鐐、吊掛、殺繩等,直接導致法輪功學員身體極度疼痛,甚至當場死亡。

惡意體罰,指中共惡徒故意利用惡劣天氣對學員進行軍訓、長時間蹲、跪、爬、跑、站等,例如在冬天長時間向身上澆涼水(過水橋)、長時間坐板等迫害形式。

有關中共酷刑虐殺的更全面調查數據和內容,請登錄明慧網查閱《中共酷刑虐殺法輪功學員調查報告》。

四、平均刑期6年3個月,最高無期

在512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中,其中421人刑期被明慧網披露。我們對此進行了統計,結果發現,這些學員平均被中共非法判刑6年3個月,其中被判3年(73人)、4年(62人)、5年(63人),其次被判7年(37人)、8年(39人)、10年(32人)。刑期最短1年,最長「無期」:

在這些被明慧網披露有具體刑期的誣判迫害致死人員中,被判10年以上76人,佔樣本總數的18%。

4.1 張莉被誣判「無期」:

張莉
張莉

張莉,女,40歲,遼寧省鞍山市鐵西區法輪功學員,於2000年被迫流離失所,2002年3月19日被鞍山市立山分局綁架。因她被中共江澤民犯罪集團列為重點人員,結果被非法判無期徒刑。知情者證實,張莉在鞍山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多次被提審,每次提審回來都刀傷遍體、鮮血淋漓。2002年8月27日,在提審過程中,她被迫害得十分嚴重,被送到中心醫院,卻不允許治療。目擊者證實,張莉去世時氣管被割開,兩臂腋下均被刀割開。她的遺體周身都被惡警用白布包裹著。

4.2 劉成軍、梁振興被誣判19年: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晚8時左右,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的八個頻道被插播《法輪大法弘傳世界》、《是自焚還是騙局》等法輪功真相電視片,時間長達四、五十分鐘。對此,江澤民犯罪集團十分恐懼,密令「殺無赦」,隨後吉林非法抓捕了5000多名長春法輪功學員。在大抓捕中,至少7人被打死,另有15人被非法判4至20年徒刑,其中法輪功學員梁振興、劉成軍被非法判刑十九年,周潤君被非法判刑二十年。


劉成軍
劉成軍

劉成軍,男,32歲,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在吉林省第二監獄被虐殺;梁振興,男,46歲,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零年五月一日在吉林公主嶺監獄被虐殺。


梁振興
梁振興

4.3 雷明、賀萬吉被誣判17年:

雷明
雷明

雷明,男,30歲,吉林省白山市法輪功學員,也是因為參與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插播事件而被誣判17年,被吉林省第二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人已殘廢,生活不能自理後保外就醫,終因傷勢過重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含冤離世。

賀萬吉和趙香忠夫婦
賀萬吉和趙香忠夫婦

賀萬吉,男,53歲,青海省西寧市法輪功學員,因參與青海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事件而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被誣判17年,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在青海省海北州浩門監獄被虐殺。

4.4 李忠民、劉志榮、郭興旺、楊光被誣判15年:

李忠民
李忠民

李忠民,男,31歲,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因被視為大連地區法輪功「骨幹」被誣判15年,於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遼寧第二監獄虐殺;

劉志榮全家照
劉志榮全家照

劉志榮,男,42歲,甘肅省慶陽市法輪功學員,因蘭州有線電視插播事件被誣判15年,於二零零六年一月被甘肅定西監獄虐殺;

郭興旺
郭興旺

郭興旺,男,約40歲,黑龍江省鶴崗市法輪功學員,因北京上訪被誣判15年,於二零零九年五月被黑龍江呼蘭監獄迫害致生命垂危後保外就醫,回家僅26天便含冤離世;

楊光
楊光

楊光,男,58歲,吉林省長春市法輪功學員,因長春市有線電視網絡插播事件被誣判15年,於二零零八年八月被吉林省第二監獄虐殺。

附錄1:66名學員僅僅因為堅持自己對「真善忍」信仰就被誣判10年到14年,並因此被迫害致死:下載(390KB)

五、警告

僅僅因為堅守自己對「真善忍」的信仰就被誣判,甚至重判10年以上直至「無期」的刑期。這是打著「法制」旗號實施思想迫害的惡劣行徑,是赤裸裸的反人類暴行。

一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判刑都是非法的,其引用「刑法300條」來誣判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行為一直以來都被法輪功學員、家屬及法律界正義之士堅決抵制。在國外,江澤民、羅幹、李長春、周永康、薄熙來等人權惡棍因為迫害法輪功而在幾十個國家被起訴、入罪。在國內,周永康、薄熙來、李東生等惡徒以及跟隨這些惡徒者正在被全面報應,或入獄、或重病、或身亡,並往往殃及家人。並且在國內外法輪功學員持續不懈的努力下,「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已經被中國司法界廣為認知,正義律師為被中共法院非法審判的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案例也越來越多,遍布全國。

根據明慧網的統計顯示,僅二零一四年上半年(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全國有312個處於法院階段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其中就有不少於345位(人次)律師,先後為147個迫害案件的約320名法輪功學員做了「修煉法輪功合法」的無罪辯護,佔總(312個)迫害案件數的47%,且無罪辯護遍及全國26個省直轄市。

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奉勸那些還在行迫害法輪功之徒,立即停止迫害,並把自己犯下的血債公布於眾以贖罪。

附錄2:512名被中共誣判迫害致死學員基本情況匯總表下載(5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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