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勃利縣委政法委的違法行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今年自六月下旬一直到現在,黑龍江省勃利縣廣播電視局在播出的電視屏幕上打出廣告:縣委政法委強行要求百姓拆下衛星電視接收天線(大小鍋蓋),否則的話就要由公安和廣播電視局等部門和單位組成的人員到各家強行拆除沒收並罰款,搞的勃利縣衛星電視接收用戶人心惶惶。這是勃利縣委政法委公然和國務院對著幹,也是違法行為!

早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國務院就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2〕24號)文件,明確取消了:「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定點銷售審批《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公安部、信息產業部、外經貿部、海關總署、國家工商總局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廣發外字﹝2002﹞254號)。」

也就是說,《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和《關於進一步加強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的意見的通知》已經被取消了、作廢了。勃利縣拿出上述已作廢的「管理規定」和「意見通知」,不讓百姓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是完全沒有依據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是完全違法的。

民眾安裝衛星電視接收器(大鍋),完全可以自由安裝,是合法的。大鍋是國家認定生產的,商家正當經營的,民眾花市場價格買來的,不是偷搶來的,是合法行為,對正當渠道購買來的物品強行打壓就是違法行為。

衛星天線以其方便、便宜又清晰的優勢,得到廣大民眾的認可。街頭巷尾、路邊總可以見到「安鍋」的廣告,收看衛星電視節目已經成了現代人生活的一個重要部份。特別是安裝衛星電視可以接收很多國外節目,和一些香港、台灣的華語電視台等。各國發射到上空的衛星信號都是公開的,不是偷偷的,所以接收不違法,「執法人員」對正當途徑發射到天上的信號進行干擾則是違法。

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言論自由的核心內涵包括搜集、獲取、了解以及傳播某種事實、意見的權利和自由,即知情權。任何侵犯公民知情權的行為都是違背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的行為。任何人對民眾使用大鍋接收衛星信號的調查、登記、照相,目的是在阻礙公民了解事實,因此是違法的。所謂的「執法人員」企圖竄至各社區,闖入民宅強行調查、登記、強行拆鍋、毀鍋,對民眾造成精神傷害和私人財物損失,是入室搶劫罪的行為。

多年以來,中華大地災禍連連,重大災情中共不報、瞞報和虛報,特別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情況,中共都在極力的封鎖掩蓋;中共同時粉飾太平,愚騙民眾。在這種情況下,國外的一些中文電台、電視台不同程度的報導了許多事實真相。而法輪功學員向民眾推廣的新唐人電視台更是以客觀公正的真實報導,讓中國人看到中國發生的許多大事內幕的真實情況。觀眾可以借助「新唐人」,對很多現實發生的事情和一些歷史事件的分析,清晰的看到現今社會的真實現狀。

中共人員阻擾安裝收看,恐嚇拆鍋,其實是欲蓋彌彰,它的真實目的,是掩蓋它的罪惡,封鎖真相信息,繼續實施愚民政策。使用大鍋接收電視衛星信號,完全合理合法。對大鍋的調查、登記、強搶、強拆、罰款等一系列行為都是違法行為,對此我們不能再保持沉默,要理直氣壯的進行抵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