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聘請律師過程中修去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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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我地有一名流離失所的同修,去年被邪惡綁架,之後被批捕,家屬同修想請正義律師辯護,找到了我。

我想這是一個整體配合營救同修的項目,也是利用常人的法律,解體邪惡,救度我地公、檢、法的眾生。我找到了各個項目組的同修在法上切磋交流。最後,兩位協調人說:全力的配合我做這個項目。

我們聘請了由外縣同修推薦的北京正義律師,家屬同修與律師順利的簽了合同,律師費先交一部份,另一部份等開庭時再交。當天,律師就會見了當事人。

在之後的過程中,大部份同修對聘請律師在法理上認識的不足,出現了各種非議,七嘴八舌,說甚麼的都有,互相爭論,說請的不是正義律師,要的錢多;說家屬不想請律師,是我強制讓請的,大包大攬,獨斷專行;還有位同修親自找到我說:律師這件事你要想好了,做不好你要落埋怨的。我笑著說:你放心吧,請律師這件事是在法上的。只要我們走的正,我沒有怕落埋怨的心。不會的。

當時對同修說的話沒在意,過後同修的話還是觸及到了我的人心,心裏覺得有物質堵著不舒服,覺得很委屈,同修怎麼能這麼說我呢?心裏這個不平衡啊。我馬上意識到是干擾,讓我聽到的這些流言蜚語,是邪惡想利用我沒有修去的人心,攪亂這件事情,讓我們做不成。現在我遇到的過關和考驗,是師父對我學法和修心的檢驗,絕不能上邪惡的當。我想起了師父在法中說的:「常人中壞人的一句話算甚麼?你再邪惡也不能使我變,我就要完成我歷史的使命,我就要做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1]

說實話,當時我的壓力很大,面對著同修的不理解,我只好頂著壓力堅持。心中想著師父要的,想著救度眾生的神聖使命,助師正法不能是一句空話,關鍵時刻要走出人來。

過了一段時間,家屬同修的姐夫找到我說:後一部份的錢不交了,律師不請了。我想,家屬同修可能被同修們的各種非議干擾了。對請正義律師辯護,在法理上沒有正確的認識,還有一些執著沒有放下,被另外空間的邪惡操控,想放棄了。我就發正念,解體阻礙我們救度眾生的一切邪惡生命與因素。

我找到家屬同修時,家屬同修說:早上聽到被迫害的同修在看守所傳出信來,說幾天就回來了。家屬同修覺得怎麼這麼巧合,不想請律師了,同修就從裏邊就捎出話來。律師得繼續請。我說,修煉要順其自然,出現甚麼事情都沒有偶然的,看我們做事的基點在不在法上,在法上就往前走,不能動搖。家屬同修同意了。

法院通知開庭的前一週,同修們做了大面積的講真相的工作,有去法院講真相的,貼不乾膠、打語音電話的、邀請世人到法院旁聽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精彩無罪辯護的。世人看到貼的不乾膠都感到很驚奇,說還有律師敢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都想去旁聽。結果,邪惡害怕了。在法院開庭的前一天通知家屬同修取消開庭。

我聽到取消開庭的通知後,心裏很不是滋味。這時,同修告訴我說:那兩位說配合你的協調同修對你請律師這件事意見非常大。我聽了,起了埋怨心,心想,當初說得好,說這件事在法上全力配合,過程中,不但不配合還起拆台的作用,最後發展到攪局的狀態。兩位協調同修表現得很不盡人意。

晚上和同修們一起學法,當我讀到:「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你們的修煉是第一位的,因為如果你修不好,你完成不了你要做的事情;如果你修不好,那救人的力度也就沒有那麼大。如果修的再差一點,那看問題想問題的方式都是用常人的思想、常人的想法,那就更糟了。」 [2]讀著法,我的眼淚掉下來了,師父在法中的連續兩遍「如果你修不好」點醒了弟子。

我知道應該把那個「自我」的感受放下,提高心性,把同修容在心裏。回過頭來看看自己在做的事情過程中。有很強的顯示心、求名的心、嫉妒心、爭鬥心、求別人理解的心、急躁心、還有埋怨心等。同時,我還認清了自身存在的一些黨文化因素。狂妄自大、極端自私、急功近利、假大空等。我非常感謝師父給予我正法修煉的機緣,讓弟子在大法中洗去舊的一切敗物。

最後,讓弟子用最謙卑、虔誠與恭敬的心謝謝師父!
謝謝同修!

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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