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給修煉法輪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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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我是一名鄉村教師。我們學校的食堂、小賣部,雖然是教師集體承包,但在學校領導的掌控下,領導們想方設法從中撈油水,明裏暗裏得好處,還標榜清廉。開始,教師們敢怒不敢言,後來終於眾怒爆發,教師們要求集體投票選出食堂和小賣部的管理人員。

投票前,大家在醞釀中達成了共識,一致認為:煉法輪功的人不求名、不求利,不會貪污作弊,因此極力投票把我選出來,負責管理現金收支。

我知道管理食堂、小賣部並非是一個輕鬆的活,弄不好會怨聲載道,吃力不討好,同時我也嫌麻煩,不想幹。但想到自己是一名大法弟子,是修煉「真善忍」的,師尊常常教導我們要為別人著想,既然大家把我選出來了,這是大家的意願,那就幹吧。

學校的消費主體是學生,學校的收入來源,一是學生在小賣部購物消費的收入,二是學生吃飯飯卡充值的收入,這些錢都交到我手裏。

我想要幹就必須幹好。那麼在經營食堂、小賣部中要怎樣做才更好呢?具體怎樣做才能讓經營達到最佳的效果呢?具體怎樣做才能讓經營達到最佳的效果呢?才能讓入股的教師信服呢?

我首先精打細算,節約開支,進貨中要貨比三家,儘量做到保證質量的前提以最低價進貨。另外,就是公開賬務(以前不公開賬務),現金收支一條線,有哪些收入,有哪些開支,都列成清單,公開票據,然後把賬目一筆一筆按時間收支順序羅列公示出來,收支匯總一目了然。教師們看了非常滿意,自己也感到輕鬆踏實。

通過一個學期的實幹,收入比領導管理時期增加了將近一半,同事們真切認識到煉法輪功的人的確很好,法輪大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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