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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東市警察威逼法輪功學員辭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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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崔振成、李淑香夫婦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被當地警察綁架,警察李海濱恐嚇李淑香,企圖威逼李淑香辭退辯護律師。

八月十四日,李淑香的律師到丹東會見了李淑香,律師問她為甚麼要辭退律師,李淑香說:「李海濱對我說:『如證據不足或者你撒謊,你會被判十五年,家人請的律師都將被牽連。』我沒撒謊,我知道他們甚麼都能幹的出來,我也不想連累別人,所以我就不想請了。」律師說:「我做了八年律師了,就沒聽說有這樣的事,你怕甚麼,他說了不算。」

另外,警察綁架崔振成、李淑香夫婦時,涉嫌偷竊了一萬三千元錢。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丹東市九連城廟嶺村法輪功學員崔振成、李淑香夫婦被寬甸國保、寬甸偵查大隊、九連城派出所王名揚、王忠新、霍喜慶、趙明軍、王金海五名警察闖入家中綁架。警察搶走崔家轎車一輛、電腦四台、打印機、刻錄機等生活用品若干。

家人請了北京律師,在律師接見李淑香時,李淑香說家裏有一萬三千元錢在一個櫃子的黑包裏,並做了筆錄。李淑香在寫的筆錄上按了手印,律師將筆錄給了李淑香的女兒,女兒說,「當天抄家後,我先回來,就看到那個黑包在地上,但裏面甚麼都沒有。」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家屬陪同律師向寬甸檢察院的控訴科反映關於丟失錢的事,當時找不到李海濱,電話也不通,家屬要求控訴科的人反映給辦案人李海濱,控訴科的人要求家屬寫一份申訴書。幾天後家屬打電話給李海濱,李海濱告訴崔的女兒說:「你媽情緒不穩,她還給寫了一張紙條,不同意你當第二辯護人,有時間你來拿。」女兒說:「媽媽說的一萬三千元錢確實沒有了。」李說:「我們正在調查錢的事。」

二零一四年八月七日,家屬去寬甸檢察院控訴科遞交申訴書,並順便向李索要紙條。門衛說:「李海濱不在。」家屬又來到控訴科,一個姓宋的接待家屬。宋說:「李海濱到丹東培訓了,你寫的申訴書給我吧,我轉交給他。」家屬對宋說:「法輪功沒有罪,天安門自焚都是假的,主要迫害法輪功之一的周永康都被依法審查了,你們還在幹。」

當天崔的女兒接到寬甸法院吳娜法官的電話說:「崔振成、李淑香的案卷現在在我這,有甚麼事找我。」並說:「你媽說不請辯護律師。」女兒說:「我已經請了,不能退呀。」吳說:「你讓律師給我來個電話或來一趟。」並說:「法院將於八月十九日上午開庭」。

現如今中共高官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遭到現世報應紛紛落馬,中共公檢法司還在繼續跟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踐踏法律,迫害人權,瞞心昧己,泯滅良知,最終定會遭到天理的懲罰!

寬甸法院郵編:118200
寬甸法院院長:常有斌
吳娜法官(副庭長) :0415-5137062
寬甸法院電話:0415-5123944
寬甸縣檢察院:0415-5137666、0415-5124206、0415-5122918
公 訴 科:0415-5138293
寬甸縣檢察院控申科接待員:程瑩瑩
寬甸縣檢察院控申科接待員: 宋偉
寬甸縣檢察院辦案人 李海濱:電話:0415-6276179 0415- 6276130
遼寧丹東寬甸國保大隊警察:王名揚、王金海、王忠新、霍喜慶、趙明軍
遼寧丹東寬甸縣公安局辦案警察 王金海:13591513779
宋春燕:舉報者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書記,13591525729
初蘭芳:舉報者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婦女主任,15841557720
紀雲生: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2組,電話:
馬忠利: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長甸鐵東街11組16號, 電話:13394153599
單 位: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人民政府
張旭日: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鐵西街,電話:15842533617
宋寶元: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6組21號,電話:13470445981
孫秀梅: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2組,電話:15041503617
姜春燕: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2組,電話:0415-5620368
陽玉琴:遼寧丹東寬甸長甸鎮東陽河2組,電話:0415-562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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