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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女子監獄不許曲淑梅存錢、存物、見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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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曲淑梅被非法判刑、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後,至今五月餘,一直不准存錢、存物、打電話,也不准家人見。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曲淑梅在家中被椒金山派出所警察夥同社區人員綁架到姚家看守所關押數月,家屬聘請律師為曲淑梅做無罪辯護,可是大連律師協會、甘井子檢察院極力阻止,百般刁難恐嚇,不准律師做無罪辯護,律師無奈只好退出。

二零一三年四月份,甘井子法院對曲淑梅非法開庭。在庭上,曲淑梅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九月下旬,她被重判六年。二零一四年三月四日,她被劫持到瀋陽女子監獄集訓隊,現在已被轉到監區迫害,期間一直不准存錢、存物、打電話,也不准家人見。

曲淑梅的丈夫朱長斌也是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二年。期間曲淑梅不能見上丈夫一面,在她丈夫出獄前半年,她又遭綁架,夫妻十幾年沒有見上一面。這其中的痛苦是常人無法承受的。

有關曲淑梅一家遭迫害詳情,請參看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文章《媽媽犯了甚麼罪?你們為甚麼這麼對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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