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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惡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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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十五年來,聽命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非法機構,夥同愛民區檢察院、愛民區公安分局,對眾多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導致多人被迫害致死,年幼的孩子無人撫養,家中老人含冤去世。

以下是牡丹江市愛民區法院部份惡行案例:

2001年,愛民區法院、檢察院,在法輪功學員汪繼國被勞教所迫害致尿血和雙目幾近失明的情況下,強行對他非法判刑7年,導致年僅40歲的汪繼國2003年9月在監獄被折磨致死。汪繼國的妻子也是法輪功學員,同期被非法勞教3年,家中7歲幼兒無依無靠,原本美滿幸福的家庭家破人亡。

2002年左右,愛民區法院對牡丹江市文化局圖書館勞動模範、美工於宗海非法判刑15年。於宗海的妻子王楣泓,是地質勘察所高級工程師,於2004年3月被愛民區中級法院非法判刑11年。於宗海的姐姐、妹妹也被多次騷擾、關押,於宗海年邁的父親因為兒女們屢屢被迫害,承受不住這些打擊,含冤離世。

2003年初,愛民區法院對牡丹江師範學院體育系講師金宥峰、姜春梅夫婦非法判重刑,金宥峰被判13年,姜春梅被判14年;導致金宥峰被迫害成只有幾十斤,疾病纏身,於2009年1月20日含冤離世。金宥峰、姜春梅夫婦被非法判刑時,大兒子金祿易9歲,小兒子金盼盼只有14個月,警察逼迫親屬把孩子接走,不接走就要送孤兒院。孩子們的奶奶因此遭受巨大打擊,在痛苦和壓力中離世。金祿易被迫離開了學校。現在小哥倆只能靠在齊齊哈爾沒有收入的姥姥拾廢品撫養。

2003年4月19日,愛民法院在不通知家屬、沒有律師、不准上訴、反駁,不經法律程序的情況下,秘密對十幾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其中於英被判10年,趙月11年,車桂蘭12年,劉坤7年,金英子5年,依蘭法輪功學員劉桂華被非法判刑七年;程秀環6年,因上訴被加刑1年;肖淑芬被非法判刑後被迫害死,徐伏芝被誣判3年半後,也於2004年5月被迫害致死。

2003年4月19日,原牡市師範學院計算機系教師劉智淵被愛民法院誣判14年,妻子申春花被誣判10年,家中3歲多的兒子和17個月大的女兒整天哭著找爸爸媽媽,家中老人心碎欲裂,勉強支撐著照顧年幼的孫兒。

2003年4月29日,牡丹江法輪功學員陳金鳳被綁架;2004年9月4日,愛民區法院對她非法判刑,陳金鳳在哈爾濱女監遭受殘酷折磨,2008年4月29日出獄時被迫害致生命垂危。2009年8月末,愛民區法院再次對陳金鳳非法判刑6年。

2003年初,法輪功學員林立新被愛民區法院誣判10年,迫害的滴水不能進奄奄一息,監獄拒收。放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迅速恢復健康,2003年末,愛民法院聽命「610」指令,多次派人在林立新家周圍秘密蹲坑監視、跟蹤,非法抓捕林立新。

2003年初,法輪功學員關連斌在被黃花派出所警察酷刑連續折磨了9天後,被愛民區法院非法判刑5年,不許上訴。一雙兒女(劉雙雙二歲、劉成成五歲)由年邁的姥姥撫養,可憐的老人家每天看著年幼的孩子老淚縱橫,望眼欲穿。

2013年2月4日,愛民區法院人員張穎、王楠及愛民區檢察院的左強等,到牡丹江市看守所,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孫發4年,宮呈閣4年半。

2013年4月9日,愛民區法院在對韓秀芳、劉春蘭開庭前突然宣布取消庭審。4月11日下午,法院張穎打電話給律師,詐稱再次取消開庭,騙走律師後,就對韓秀芳、劉春蘭兩位老人進行了秘密開庭,非法判刑。

2014年5月,愛民區法院故意不通知家人,對法輪功學員關日安、張玉堂秘密開庭。在此之前,家屬問遍了市公安局國保、「610」和牡丹江市的各個區法院和檢察院,都不告訴家屬開庭日期及法院名稱和地點。

被愛民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有:張麗2009年前後被非法判三年半;侯麗華2003年3月被非法判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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