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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伊通縣法輪功學員宋宏遭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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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伊通縣大孤山鎮法輪功學員宋宏,由於這些年多次被非法關押,遭受酷刑折磨,身體遭到嚴重的摧殘,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下午二點四十分,帶著諸多的遺憾離開了人世間,年僅四十九歲。

宋宏大約於二零零三年正月被綁架,在這期間被用老虎凳、灌辣椒水、摳耳朵等酷刑迫害。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七日,他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在東遼縣建安鎮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報告給警察,被綁架到遼源市東山看守所,被六一零等惡人用酷刑迫害,如幾個彪形大漢把他高高抬起,然後往水泥地上猛摔、還用電針和蘇秦背劍等酷刑折磨他,使他的身體受到嚴重的損傷。當送到長春朝陽溝勞教所時,因身體損傷過重而被勞教所拒收,被放回家。然而遼源市六一零等惡人不甘心,不斷的騷擾恐嚇、勒索。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九日早四時左右,伊通縣大孤山鎮公安分局由分局長於冰洋帶領一行七人非法闖入宋宏家中,綁架了宋宏,惡警不告訴家屬原因,也不告訴把人送到哪裏。

宋宏被直接送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被非法批三年勞教,到二零零七年四月左右,被迫害得奄奄一息時,勞教所不願承擔責任,把他放回家中。終因身體被傷害過重,宋宏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八日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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