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四日上午,興隆縣法院對承德市法輪功學員韓立萍(女)、陳曉東和興隆縣法輪功學員王淑芹(女)進行了非法開庭,直到同年十二月九日,法院才結案。但是,所謂「審判長」張亞琦卻無視律師及三位法輪功學員的辯護,公然違背法律、昧著良心判韓立萍四年、陳曉東三年、王淑芹四年。副院長(主管刑事庭)郭曉東、刑事庭庭長溫福寶難辭其咎。
再次奉勸大陸公檢法、「610」、及其它公職人員,抓緊了解真相,聲明退出中共黨團隊組織,選擇美好未來!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蘇榮等迫害者遭到的惡報足以使人警醒,大清算已開始,莫做別人偷驢你拔橛的蠢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