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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保」是製造冤案的直接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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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五日】熊貓在中國素有「國寶」之稱,舉世聞名。在中共公安,也有一支被稱為「熊貓」的隊伍,在破壞法制、迫害人權方面聲名狼藉。

中共公安部設有「國內安全保衛總局」,省、市、區各級公安系統設「國保總隊」、「國保支隊」、「國保大隊」。民眾把公安「國保」稱為「熊貓」。但公安國保這支「熊貓」與代表和平友好的國寶「熊貓」差別巨大,它繼承了中共建政初期軍管和公安鎮壓反革命的功能,是專司迫害人權和破壞法律實施的暴力機構。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江西省九江縣法院對河北籍的法輪功學員紀淑君女士非法審判,兩位來自北京的律師將要為她進行無罪辯護。當日,法院門前聚集了很多便衣警察,法庭裏面坐滿了九江縣國保大隊的警察,氣氛緊張。法庭上,律師對法官說:「你們法院都被國保大隊給控制住了。」法官說:「是」。

據明慧網披露,二零一四年上半年(自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中國大陸共發生了不少於312個處於法院審理階段的迫害法輪功案件,覆蓋全國28個省直轄市、138個地級市、250個縣區,其中47%、147個迫害案件的家屬為法輪功學員聘請了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另外,根據不完全統計,在312個處於法院審理階段的迫害法輪功案件中,75%的案件記錄到該案件在公安局階段都由「國保」直接負責;在147個聘請了律師做無罪辯護的案件中,82%的案件記錄到該案件在公安局階段由「國保」直接負責:

(註﹕此處「國保」不含文獻資料中記錄為「派出所、公安局、610」的案件,雖然實際上這些案件可能也都是「國保」在負責。)
(註﹕此處「國保」不含文獻資料中記錄為「派出所、公安局、610」的案件,雖然實際上這些案件可能也都是「國保」在負責。)

在147個聘請律師做無罪辯護的案件中,有20%、29個案件曾經在檢察院階段、法院一審或者上訴二審中被檢察院或者地方法院、中院以「證據不足」等原因退回或者駁回、甚至撤訴,顯示在檢察院和法院階段,其實仍有一些檢察官和法官在對待中共迫害法輪功這件事情上,良心未泯。在610、國保等犯罪集團破壞中國法制建設、破壞法律實施時,仍有一些檢察官和法官試圖維護法律公義,糾正它們的犯罪行為。但最後,100%被退回/駁回/撤訴的案件,都因為被國保等犯罪分子再次捏造材料構陷而又重新移送到法院繼續非法審判。

所謂的「610辦公室」是中共江澤民一夥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類似納粹蓋世太保。610和國保狼狽為奸,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

這些被退回/駁回/撤訴的案件主要分布在河北、遼寧、山東、甘肅、廣東、吉林、新疆等全國14個省:

被退回/駁回/撤訴的案件中,檢察院退回16件(55%)比例最高,檢察院撤訴1件(3%),法院一審退回8件(28%),中院二審駁回4件(14%):

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在學員、家屬和維權律師的共同努力下,被檢察院退回、或者法院一審退回、或者中院二審駁回,覆蓋全國14個省,顯示全國各地試圖糾正國保、610等犯罪分子破壞法律實施、主持法律尊嚴的檢察官或者法官廣為存在。

但是,所有這些曾經被退回、駁回、撤訴案件最終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審理,其中,因為國保繼續構陷法輪功學員,編造污衊材料而導致案件最後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審理的案件15件,佔52%排第一,其次因為檢察院繼續構陷而導致的案件4件(14%),派出所導致的案件3件(10%):

如果考慮到派出所、610、公安局的行為,其實也都是國保在其中具體負責迫害法輪功案件的話,那麼實際上因為國保繼續構陷而導致原來被退回/駁回/撤訴、最後又被移送法院非法審理的案件數量就有22件,佔比高達76%。可見,國保是導致法輪功學員被法院非法審理的最直接黑手,是製造冤案、破壞法律實施的真兇,即使案件被法院或者檢察院退回,他們仍然不擇手段,有著非把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不可的險惡用心。

國保的背後都是610和政法委在指使和撐腰,並直接脅迫檢察院和法院,使得一些檢察官和法官緊跟在國保後面,以法律名義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行著破壞法律實施的事實,性質極其惡劣。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十一日兩天,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先後在遼寧省瀋陽火車站和夏芳園公園被國保綁架,理由是這些法輪功學員參加晨煉或有可能晨煉。隨後此事被構陷成「F321」跨省大案。瀋陽大東區國保警察對其中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劉佔海、趙淑雲、李玉萍、付輝、劉金霞、臧玉珍、徐小豔、任秀英、高秀芬、劉亞榮、王洪林、趙宏興、武秋彥)動用酷刑逼供,羅織罪名,欲非法判刑,導致付輝、李玉萍等多人重傷,趙淑雲精神失常:

趙淑雲(女,六十多歲),內蒙通遼人,被國保迫害致精神失常
趙淑雲(女,六十多歲),內蒙通遼人,被國保迫害致精神失常

曾經年輕漂亮的付輝
曾經年輕漂亮的付輝
被國保迫害後的付輝
被國保迫害後的付輝

付輝(女,四十三歲),哈爾濱人,被國保用電棍電擊陰部、腿部,後被迫害成瀋陽看守所的「高危病號」,高壓二百多,經常被搶救。

由於綁架戶外煉功學員沒有合法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瀋陽大東區國保大隊兩次上報的所謂「案件卷宗」,都被檢察院退回。但大東區國保大隊堅持作惡到底,第三次遞交卷宗,於是大東區檢察院遂將十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起訴到大東區法院。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八日,因趙淑雲被迫害致精神失常,於開庭前釋放。剩下的十二名法輪功學員中,有七人分別聘請了七位北京律師作無罪辯護。一大早,瀋陽大東區法院門口和周圍都安排了便衣,如臨大敵。四月十五日第二次開庭。法庭上,律師當庭為法輪功學員作了無罪辯護,並闡明:信仰無罪,在中國信仰法輪功合法,戶外晨煉無罪。

七位律師中的四位律師,身後藍衣者是國保便衣,監視律師
七位律師中的四位律師,身後藍衣者是國保便衣,監視律師

五月,瀋陽市國保竄到黑龍江省哈爾濱,動用大量警力,實施跟蹤、電話監聽等特務手段,將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田金鑫、韓靜、劉裕晗三人綁架。原因是這三位學員為晨煉案件中被非法審判的付輝、劉金霞聘請無罪辯護律師,並猜疑他們近期在明慧網上發表文章揭露瀋陽國保的罪惡行徑。其中,田金鑫、韓靜是付輝的好朋友,他們經常照顧、安慰付輝上了年紀的母親,並抽時間陪同老人和律師去瀋陽;劉裕晗是劉金霞的親妹妹,多次往返瀋陽和哈爾濱,並作為第二辯護人為姐姐出庭辯護。

「國保」屬公安局內設機構,省一級叫省廳國保總隊,市一級的叫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區一級的叫國保大隊,自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一直充當打手和急先鋒的角色,起到了極壞的作用。近期,國保惡行凸顯了出來,許多綁架事件、判刑冤案都是它們牽頭,夥同政法委「610」、派出所、街道、社區聯合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國保逢事必到,邪氣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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