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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天水公檢法陷害李翠芳等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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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天水市及秦州區政法委、公、檢、法相互勾結,企圖對李翠芳(70歲)、李義奎、喬文成等十位法輪功學員秘密非法判刑。

家屬去秦州區檢察院查看時,被告知「案子」已於6月13日送至法院 ,但家屬去法院問詢,至今仍被告知沒有接到檢察院轉來的「案子」。

李翠芳、李義奎、喬文成、朱開紅、張志明、王明輝、夏燕玲、唐瓊、馬曉娟及肖彥紅10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迫害已經半年多,遭到非法批捕。

甘肅天水市麥積、秦州兩區公安局、國保隊、刑警隊及各派出所在政法委、國安委及610的授意下,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八點到下午五點,出動大批警力,對當地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及非法抄家。

李翠芳、李義奎、喬文成、朱開紅、張志明、王明輝、夏燕玲和唐瓊8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天水市秦州區看守所至今,倍受折磨;馬曉娟和肖彥紅則被轉移至甘谷縣看守所關押迫害,隨後肖豔紅又被劫持至蘭州龔家灣洗腦班迫害。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審訊關押後陸續放回家,並被非法監視居住,行蹤並不斷受到騷擾。

秦州區公安局曾先後兩次將編造的所謂「案件」移交至檢察院,檢察院又先後兩次以「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將案件退回至公安局。公安局不法人員繼續羅列編織虛假的「罪證」。當有家屬去公安局及檢察院問詢情況並要求放人時,他們推三推四,故意搪塞,拒絕放人。

部份法輪功學員家屬請律師維護親人的基本權利。律師及家屬去秦州區政法委及610,唐姓主任刁難並斥責律師,對家屬則叫囂:為甚麼放著本地律師不請,卻要從外地請律師?並對一些家屬以其它藉口進行威脅、恐嚇。其實,當地律師早已被秘密召集開會,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家屬無奈,只得從外地律師處尋求法律援助。而且請甚麼律師、哪裏的律師,是法律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個人與機構無權干涉。

5月25日,公安局再次將「案子」轉至檢察院,檢察院已於6月13日送至法院。近日不法人員企圖操控法院對十名法輪功學員秘密判刑。


相關責任人:
天水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趙衛東(辦公室)8226886  (手機)13909380999
秦州區:趙虎生 常委、政法委書記09388210131  13893889130
麥積區:臧志軍 常委、政法委書記09382614161  13993859021
秦州區法院案件經手人陳剛,聯繫電話0938-8223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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