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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法院再次對工程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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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天津報導)天津河西區法院於2014年5月對法輪功學員李東漫非法判刑4年,這是河西區法院第二次對李東漫非法判刑。

李東漫,現年38歲,原鐵路設計院工程師,家住西青區大寺鎮龍居花園14號樓。

2013年10月12日,李東漫在打電話講法輪功真相時再次被綁架,當晚,友誼路派出所警察9名警察闖到他家非法抄家,抄走電腦、U盤、大法書籍等物品。

2013年12月20日,河西區法院對李東漫非法開庭,2014年5月27日再次對非法判刑4年。李東漫已經上訴。目前他仍被非法關押在河西看守所。

李東漫曾於2009年4月在講真相時被綁架,後被河西區法院非法判刑3年,當時被劫持到港北監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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