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在派出所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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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日】平時我每天外出講真相救人,只帶不多的真相資料。今年五月的一天上午,我帶上很多大法真相資料和護身符,先去辦完事,大約中午十一點半時,來到一個建築工地發真相資料(以前也來這裏發過)。

我把大法真相資料發完後,只剩下幾枚護身符時,我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當即派出所就來了兩、三個人,非要我到派出所去。當時,我大聲的說:「我到派出所去幹甚麼?我也未犯法?你們憑甚麼要我去派出所……」

這時,建房工人及周圍來了幾十人圍觀,派出所人大聲叫圍觀人離開,因為他們理屈詞窮,怕世人知道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所以幾次催圍觀的人離開。後來,因為中午吃飯時間到了,圍觀的人才陸續離開。

他們還要我到派出所去,我想:到派出所講真相救他們,心中有法,有師父加持不怕、沒事。我就跟他們去了派出所。

他們有七、八個人在所裏,我就說:「我師父要我來救你們的,不然我來這幹甚麼?我不犯法,因憲法也沒規定信真、善、忍,做好人犯法呀!」他們又單獨跟我談話,問我多大歲數,我說:「一九三六年元月出生,就快八十歲了。我一身疾病,煉法輪功煉好了。」又問我姓名、住處。我說:「我不會告訴你們的。因為告訴你們了,你們造業了,會遭報應的。告訴你們姓名、住處,你們就要找家裏人、街道、社居委麻煩。你們還要向上級彙報,然後,層層造業,犯罪;還要被扣獎金。」我說:「我信法輪功,我的名字就叫大法弟子。」

他們以各種方式追問我姓名、住處,我不答,他們也就不問了。我就請師父加持,發正念:我要救度他們(他們中的個別人知道我在發正念)。有一個警察拿來法律書,說法輪功是××。我說:「那是江澤民個人講的,不算,無法律依據。江澤民還講三個月消滅法輪功,到現在已經十五年了也沒消滅掉,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元凶則在全球被以「酷刑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起訴。世界上已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都在煉法輪功。你們知道嗎?周永康、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頭子李東生都被關起來了,犯罪了。薄熙來,王立軍等人都因迫害法輪功遭報應了,都犯罪了。到甚麼時候了,你們不學法律,還在知法犯法!憲法、刑法、公安部的有關規定根本沒有說法輪功是××,你們迫害堅持修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是在犯罪。你們應該明白真相,三退保平安,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知道嗎?」

這時,有一個姓王的警察到我跟前小聲跟我說,他們三個都是入過黨、團、隊的,還有一個姓許的警員也是黨、團、隊都入過,還指著跟前的另一個警察說:他是入團、入隊的。我當即起名,在他們的姓後都加上「得福」兩個字,他們都滿意,共計五個警察都做了三退。在派出所坐了不到七個小時,晚上七點半左右,派出所的人叫我回家了。

這次到派出所時,我的小背包裏有乘車卡、身份證。有兩個人到我跟前想拿包,我立即站起來說:「你們幹甚麼?想搶劫呀!」他們嚇得說:「不敢,不敢!」在師尊加持下,我正念強,所以能救了人,堂堂正正走出了邪惡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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