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牡丹江女教師被綁架折磨兩月的遭遇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海林市子榮小學教師徐英女士,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上班時被綁架,關押在看守所折磨一個月後,被劫持到齊齊哈爾洗腦班。在那裏,徐英遭受種種折磨,臉被打腫,被銬在椅子上逼看誣蔑法輪大法的東西。五月二十四日徐英才回到家中。

徐英老師是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二零一二年十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哈爾濱前進勞教所遭到坐鐵椅子、不讓睡覺等折磨,並被加期關押,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七日才回家。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多,徐英在單位上班時,被海林國保大隊大隊長丁玉華、副隊長王威等警察綁架到海林林業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海林市一名叫張君的刑警參與迫害;惡警打罵徐英,穿著皮鞋踩徐英的臉,往徐英臉上吐痰,打嘴巴子,把水從徐英的脖子往身上灌等等;國保大隊王威、關景偉多次非法提審。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六日,海林市政法委,海林市第二、第三派出所數人,海林子榮小學校長孫福春及趙殿勇,副書記張俊豔,以回家為由誘騙大法弟子徐英,將其送到齊齊哈爾戒毒所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迫害。在洗腦班期間,天天逼她看污衊大法師父的電視,不配合就把手銬在櫃子上,強迫坐凳子看,還有兩個女的:一個姓史、一個叫李玉玲的,講污衊大法的歪理邪說。一次她二人配合姓曾的警察將徐英雙手反銬在背上,致使她疼痛難忍。

五一期間,黑龍江專門參與洗腦班迫害的六一零惡人顧松海到齊齊哈爾洗腦班迫害徐英,為達到讓徐英放棄信仰的目的,對她大打出手,有一次竟打了三十幾個耳光,把她的臉打腫了,手打疼了用遙控器打;抓住頭髮,把頭往牆上撞;逼看污衊大法,及大法師父的謊言電視節目。徐英被迫害一個星期,晚上沒睡多少覺。還有個姓錢的警察,迫害徐英,讓其站著,腿不能打彎,不然舉手就打,把徐英的臉打木了、打青 了、打腫了。

在洗腦班迫害一個月以後,洗腦班張揚、蔡姓「校長」和錢姓警察用繩子、手銬變換手法迫害徐英,三個惡人抓住徐英的手在「三書」上簽字,徐英義正詞嚴:這沒用,我師父看著呢,不是我同意簽的不好使,你們也會因為參與迫害造大業的。惡人不得不放手。在洗腦班期間,張揚曾燒毀大法師父像片,逼徐英踩師父像片,那個李玉玲和姓史的用腳踩師父像片並辱罵師父。

徐英單位副書記工會主席宋曉波和姓杜的社區人員先後連續參與這次迫害。

黑龍江建三江青龍山洗腦班在中國律師界及正義民眾的譴責聲中解體後,殘餘人員到齊齊哈爾榆樹屯,辦強制洗腦班(所謂「法制轉化基地」),對外以 「齊齊哈爾強制戒毒所」的招牌作為掩護,仍然在迫害法輪功學員。洗腦班的主要責任人是齊市六一零頭子賀錫祥以及原來齊齊哈爾雙合勞教所原大隊長、副所長張 志捷,他們直接受命於省六一零頭子顧松海。

根據《立法法》第八條第五項和《行政處罰法》第九條第二款之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借「法制教育中心」名義,限制和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和信仰自由,對法輪功學員不擇手段地進行精神和肉體的雙重折磨與摧殘,用強制、高壓、恐嚇等手段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放棄修煉,都是在違法犯罪。洗腦班是中共「六一零」私設的黑監獄,是名副其實的法西斯集中營。

非法拘禁徐英或者非法剝奪其人身自由,是犯罪行為,已涉嫌「非法拘禁罪」。因此,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的「非法拘禁罪」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