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馮淑英女士自述遭迫害的經歷:
我叫馮淑英,是吉林省洮南市人。我於一九九九年走入大法修煉,通過學法修煉,我明白了人生真諦是返本歸真。師父給我淨化了身體,三十多年的癲癇病徹底好了,我非常感謝師父挽救了我的這個家,是師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使我無病一身輕。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通過造假宣傳,誣陷法輪功和法輪功師父。我為了告訴政府法輪功是正確的,法輪功師父是教我們修真、善、忍做好人的,沒有錯,我向世人講這些真相,遭到了中共邪黨及其利用的公檢法人員的一次次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晚上坐大客車去了吉林省政府,想說明情況,下車已經晚上十點多鐘了,我和很多地區來的法輪功學員都坐在省政府的大牆外,等著天亮省政府領導上班,向他們反映情況。可是天亮了,領導上班了也沒有人接待我們,也不讓我們進院,也沒有給我們解決問題,來了許多警察開著十多輛大客車,連喊帶罵的把我們一個個的都拽上了車,一車一車的都送到了長春市體育場。我坐車又回到了省政府大門前,第二天早上五點多鐘,他們就開著小車開始抓人了,也沒有給解決問題,我就回家了。
一九九九年九月六日,我出於對國家領導人的信任,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被中共惡警抓捕,一個小警察走在後邊推我,把我關進前門派出所的一個大鐵籠子裏,裏邊有三十多個學員。後來陸續的都被當地公安局劫走。洮南市公安局劉金偉和另一個人把我們十個人劫持回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平米的小屋,床上地下住的滿滿的人,當時正趕上「十一」放假,等看守所的人上班後強制我們寫保證書,我拒絕寫,他們就讓家人寫好,強制拽著我的手按手印,丈夫把我帶回了家。
從那以後,光明派出所片警陳志佳等人經常到我家來,讓我向他們保證再不去北京,他們說你要上北京了,上級領導就要扒我們的裝。他幾乎每天都往我們家打電話,三天兩頭到我家來,身份證也給沒收了。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光明派出所陳志佳晚上五點到我家來了,我正在做飯,丈夫外出沒在家,他說:你跟我去派出所一趟,向你了解點事,一會兒就回來。我跟他來到了派出所。所長趙春雷說,法輪功定成某教了,你說不煉了就可以回家了,我說:煉哪,法輪功好啊,我的一身病都好了,三十多年的癲癇病也好了,法輪功教我做好人哪,我現在和丈夫都不打仗了,不生氣了,多好啊,能不煉嗎?他們看說服不了我,就把我的母親和弟弟找來了。
我母親一進門看見了我,把老人嚇得「撲通」一下給我跪下了,說:咱們回家。我說:媽,你姑娘沒有犯罪,你不要害怕。不一會兒,母親被嚇得犯了心臟病背過氣去,弟弟趕忙把救心丸放到母親嘴裏。當時我的小女兒才十歲,站那哭著看警察把我帶走了,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到一個月時讓交六千元錢,不交不放人,後來我小叔子給交了六千元錢才放我回家。
二零零一年五月,我講真相,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被不明真相的人誣告,惡警把我劫持到富文派出所。當時的國保大隊隊長劉金偉帶人非法搜身抄家,把一本《轉法輪》和幾張寫有法輪大法好的粘貼給拿走了,劉金偉為了非法勞教我,就在勞教決定書上編造在我家搜出大量法輪功書籍和宣傳單,非法勞教一年。在看守所第三個月的時候,家人給我辦了保外就醫。剛回家七天,劉金偉知道後,來到我家,威脅丈夫,強行把我帶走,回到看守所又關了兩個月,劉金偉和一個女警把我送到長春勞教所迫害,晚上不讓睡覺,進行轉化,每天參加勞動,非常勞累。
二零零八年五月的一天上午九點多鐘,國保大隊的張志強、陶勇等十幾個人闖進我家,把我綁架到公安局,然後非法抄家,把我二女兒的日記本強行打開,看上面有沒有法輪功的內容,有警察要拿筆記本裏的一千元錢,丈夫看見了,說那是我女兒的壓歲錢,你不能拿。他把錢給了丈夫。他們把孩子的照片光盤,還有牆上貼的小畫片都拿走了,當了迫害我的證據,並讓我簽字。我拒絕所有的簽字。下午把我送到白城看守所進行非法關押。第二天,白城市國保大隊趙福權和另一人來對我進行非法提審,讓我簽字我不簽,趙說,我把你帶到局裏去,給你灌辣椒水、芥末,我讓你不簽。我說你幹那壞事,你會遭報的。他喊了一會兒就走了。
這次我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六月份,張志強、陶勇早上六點多鐘把我關押到長春勞教所。在送往長春的路上,他們給我戴著手銬。開始上車的時候我給他倆講真相,講善惡有報是天理,張志強破口大罵。我就給他們唱大法弟子的歌曲,背《洪吟》,背師父的《論語》,他們就猛勁兒開車,開的飛快,我就開始暈車,不停的吐,我跟他們說讓我下車待會兒,見見風會好一點兒。我實在挺不住了,他們也沒理我,一直到長春勞教所大門口車才停下,那時我已經全身發麻,兩手都抽到一起了。他們讓我下車,我已經動不了了,他們就把我從車上拽了下來,我的腿麻的走不了路了,張志強、陶勇認為我是裝的,他們兩人拽著我的胳膊一直把我拖到勞教所醫院,往地上一扔就辦手續去了,他倆跟大夫說,沒事,她裝的,在車上還唱歌呢,還和我們講法輪功呢。那個大夫給我做了個心電圖後,讓三大隊的隊長把我帶到三大隊監區,把我放在屋裏,讓兩個人轉化我,我抵制洗腦,就背法。因為我不轉化,隊長就派兩個人看著我,上廁所、吃飯、洗漱、睡覺都看著,一個月後讓我參加勞動,活兒很累,有一個階段挑大麻籽,我對大麻籽過敏,咳嗽了兩個多月,直到咳血,大隊長怕我是傳染病,強行讓我到醫院檢查,檢查結果沒有告訴我。只是每天讓兩個人強制把我帶到醫院掛吊針,然後回到挑大麻籽的屋裏,躺在幾個板凳搭的鋪上,讓我在上面躺著,不讓在寢室休息。後來咳嗽越來越重,後來他們把我帶到所外醫院檢查,花我自己的錢一千多元。後來他們把不轉化的學員放在一個屋裏睡覺、幹活。我們就一起學法、背經文,晚上回寢室傳看手抄本《轉法輪》,如果被惡警看見就沒收。三天兩頭搜身翻書。有一次我正在背經文,讓隊長看見了,把經文搶去了,還給我加期十天。因不背監規,又加十天,共加刑二十天。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去發神韻晚會光盤、真相傳單,救度世人,在廣昌路被綁架。當時正走在路上,一輛警車跟上來,下來三個警察,其中有一個叫程華的,強行讓我上車,我不上車,他們就一起上來給我戴上手銬,抬上車。我的胳膊讓他們擰的疼了一年多,提褲子都費勁,他們把我送到洮南公安局,把我的手銬在床上,讓一個人看著我。隨後國保大隊的張志強、陶勇帶人去我家非法抄家,拿走了講真相的手機,電腦,彩色複印機、影碟機,還有大法書籍,光盤,優盤。回來又對我進行非法搜身,拿走我家的開門鑰匙、手機、還有一百多元錢。下午把我送到洮南看守所非法關押。第二天,張志強、陶勇非法提審我,讓我簽字,我說你們綁架了我,我信仰無罪,那電腦、複印機、和影碟機是我女兒照相用的,你不能給我當證據,你應該還給我女兒。後來,我女兒去要,他們說沒有了,不知道哪去了。
在洮南看守所非法關押我五個多月,(被非法枉判三年)後來把我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教育監區「轉化」,強制讓我坐小板凳,不讓放坐墊兒,時間長了,屁股就磨破了,鑽心的疼,因坐那不讓動,內褲就粘到傷口上了,等上廁所時,脫褲時就把皮膚粘下來了。不讓換內衣,內褲越來越硬,碰到傷口上,坐在沒有墊兒的小凳子上,疼的我心都哆嗦,等屁股坐麻了才能好一點兒。後來他們強行把我的棉衣、棉褲脫掉,讓我坐在光板的木頭床板上,後來又讓我蹲著,從早上五點多鐘到晚上十一點多鐘,才讓我上床休息。當我蹲不住時,腿疼的受不了時,我就坐在地上,他們幾個人連喊帶罵的就往起拽我。我腿疼的吃不下飯,全身哆嗦。
蹲到一週時,我的腿疼的站不起來了,他們又強制我坐小凳角,正好硌著尾骨根,我的腰和後背一起疼。兩個月沒讓我洗漱,我的腳趾縫都爛了,一出汗非常疼,他們拿掃廁所的掃帚往我的臉上、脖子上抹,弄得我全身很臭,還拽著我的頭髮,拿筆記本打我的臉。三個多月下來,我的身體瘦的只剩九十來斤。直到我答應「轉化」,他們才讓我坐整個凳子,但也不讓我坐墊兒,直到強迫我寫了轉化書才罷休。
這次我被非法關押兩年多,對我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精神幾近崩潰,也給家人造成了極大的痛苦與迫害,丈夫得了腦血栓病,兩個女兒處於精神高度緊張狀態,身心也受到了巨大的傷害。
今天我寫出這些,是為了正告那些參與迫害者: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即使是被迫參與的,也逃不出上天的懲罰。希望你們能懸崖勒馬,趕緊將功贖罪,為自己及家人留條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