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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順平縣法院人員枉法構陷劉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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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五月二十二日,保定順平縣法院開庭迫害被非法關押近兩年的法輪功學員劉惠雲。順平縣檢察院人員、國保大隊人員違法構陷,證據顛三倒四,而法院人員在整個庭審過程中明顯表現就是權大於法,突顯中共公檢法司人員蔑視法律,穿著司法外衣破壞法律實施。

首先,法院人員拿法律中的公開審理當愚弄老百姓(納稅人)的工具,堂而皇之的褻瀆法律。

法院人員對外宣稱公開審理,所以劉惠雲家去了好多親戚朋友要求旁聽。然而,那些工作人員只准許劉惠雲一兒一女進去旁聽,其他人在法院外一直坐在地上等到庭審結束。只有劉惠雲的兄弟,找了一個認識的人才讓進去。進去後前三排座位不讓坐人,從第四排座開始坐人,而且給家屬三個人安排的座是東一個西一個,三個人互相離的很遠。其它座位上早已坐好了,一看就是他們自己安排好的人,這些人一直都在玩手機,還有人給他們送水,中午還換班吃飯,他們中也不排除便衣特務在裏面。

其次,國保大隊、檢察院人員公然使用偽證,知法犯法,明目張膽的穿著司法外衣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在前三次庭審時,檢察院公訴人把兩年前抄家時抄走的資料多少份,公安人員趙楠兩年前曾經從劉惠雲家抄走資料,具體多少份記不清了,並說那些資料已經燒了,而在這次庭審中,趙楠說當時抄了多少多少份。大家都知道一個理:對於人命關天的事,特別的公安機關,對這些東西都是要記錄在案的,非常確定了才能說的,可是檢察院和國保大隊人員卻翻手雲、覆手雨。而且說晚上11點抄家,10點多回到家,他們的時間居然是倒著過。

此外,公安幹警當證人,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在全國也是聞所未聞的事,卻發生在了保定順平縣的法院神聖公堂上。

法律在民主國家是非常神聖莊嚴的,法律工作者也是一種非常讓人尊敬的職業,而在中國,很多正義人士特別是法輪功修煉者經常被扣上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然而從上述表現看,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正是中共這些穿著司法外衣的司法人員。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被法律實施者玩弄於股掌之上,可想而知,這個國家的公民會被逼成甚麼樣?這個社會會變成甚麼樣?沒有一點安全保障,在高壓自保中不知不覺的被奴性化,不知不覺中不再分辨是與非。

在此,嚴正提醒還在盲目參與迫害法輪功的順平縣公安司法人員,你們真得好好審視一下自身的處境了!你們的迫害行為受不受法律保護?相信你們已很清楚:一定會受到國內和國際上的追究。你們所謂的「執行公務」能不能保護自己不受追究?中國現行法律明確規定:公務員執行上級的錯誤指令、命令,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刑事責任是終身追究的!

在當前迫害法輪功的慣性下,誰還不及早清醒,誰還在盲目繼續行惡,很快就會成為中共惡黨內部清洗的對像,即使能逃過內部清洗,也決對逃不過正義民眾和國際力量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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