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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市顏三豔女士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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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四月二十五日上午,湖南湘潭市岳塘區法院對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顏三豔女士非法判刑三年。此前,顏女士曾三次被當地中共人員綁架、關洗腦班及非法判刑。

顏三豔是湘潭鋼鐵公司煉鐵廠退休職工,家住湘潭市岳塘區。二零零五年,顏三豔在湘潭市岳塘區岳塘路口附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霞城派出所警察綁架。她的丈夫張若旭到霞城派出所要人,警察不但不放人,還欺騙張若旭說,你等一下,來車了送你倆一起回家。不久警車到了,一夥警察強行把張若旭、顏三豔夫婦推上警車,劫持到湘潭市金塘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午十點左右,顏三豔在岳塘路口「步步高」超市停車坪內發真相資料時,書院路派出所警察將她綁架,並闖到她家非法抄家,後把她劫持到金塘灣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顏三豔被取保候審。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對顏三豔非法起訴,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湘潭市岳塘區法院對顏三豔非法開庭,後對她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三年。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中午,顏三豔正在家裏吃午飯,湘鋼保衛處、湘鋼退休處人員一行七人闖進她家,將她綁架到湘潭市伍家花園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派兩人二十四小時監控她,外面還有警察把守在樓梯口,一共迫害了九天,威脅她家人寫「三書」,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放她回家。

二零一四年一月中旬,顏三豔再次被書院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據悉,顏三豔的兒子找到書院路派出所要人,警察稱,你母親上次判了三年緩刑,這次保不出來了。

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地址:湘潭市岳塘區下攝司街229號 郵編:411100
電話:0731-58615284
湘潭市岳塘法院:
余清華 院長 0731-58286863 13973250863
田振波 副院長 13907327678
田賽霞 副院長 13973290299
周紅武 副院長 13017147977
江 金 副院長 18973296668
陳 琦 工會主席 13707326681
陳至求 副院長、政工科科長 18907322612
楊 林 執行局局長 13975270018
謝 勇 審委會專職委員 13907327007
羅吉湘 審委會專職委員 18907328032
李 姜 辦公室主任 18907322018
譚炳紅 辦公室副主任 18907327206
劉志剛 辦公室 13327324911
周紅光 辦公室副主任 15377323125
唐 穎 136073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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