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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的經濟迫害(1)

——河南省法輪功學員遭經濟迫害情況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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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五月一日】

一、截斷生活來源
(1)開除公職•下崗•提前退休
(2)不發、少發工資、剋扣停發退休金
(3)拒辦低保•身份證•遷移戶口
二、罰款罰瘋了
(1)部份罰款案例
(2)劫匪索要培訓費
三、肆無忌憚的劫掠財物
(1)部份搶劫案例
(2)劫掠財物清單
四、厚顏無恥的敲詐勒索
五、隱性迫害更邪惡
(1)長期囚禁
(2)工作•上學•參軍•就業•出國等方面的迫害
六、典型迫害案例
七、惡警們的發財夢


人活著就得吃飯,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衣食住行,都屬於經濟,缺一不可,經濟乃活命之源。沒有了經濟支撐,沒有了生活來源,整天為溫飽奔忙的時候,人的生命狀態差不多就只能維持生存,遑論其它。經濟是人賴於生存並進一步開展其它活動的基礎。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中一條政策就是「經濟上截斷」,直接阻斷學員的生活來源,不可謂不兇毒。從曝光出來的案例可知,幾乎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被抄家搶劫、關押勒索,而這種「罰款」大多沒有收據,也就是直接裝進了惡人們的腰包。河南省新野縣國保大隊長李彥甫、副隊長李賓曾到處揚言:「不弄錢我們咋搞辦公環境,咋坐轎車,咋超過第一流的玩樂標準?」 本文進一步揭露河南省中共人員在經濟上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一、截斷生活來源

河南省中共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具體表現有以下幾個方面:

(1)開除公職、強制下崗、提前退休

1、婁亞紅,女,37歲,大專文化,原河南許昌市熱電廠財務科會計。2000年7月22日她第二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打開「真、善、忍」橫幅,後被當地公安接回關進許昌市看守所,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原單位非法開除工職。

2、司德利,男,信陽市浉河區文化館美術骨幹。司德利多次被綁架迫害,兩次被枉法判刑,公職被開除。二零零零年工資本被單位拿走,每月只給六百元生活費,一年以後,連這六百元也沒有了,工資本被專事迫害法輪功的邪惡組織「六一零」劫走,從此沒有了任何收入。他上有九十多歲的老母,下有一個上學的兒子,自己卻沒有一分錢的收入。他妻子的收入也僅幾百元。

3、侯羨英,女,61歲,漯河市人,99年去北京兩次上訪,被當地派出所關押一個多月,罰款四千多元,又被開除公職,無法生活,後又被綁架到洗腦班,回來後邪惡多次上門騷擾並跟蹤,使她無法煉功學法,舊病復發,於2004年2月份含冤去世。

4、徐天賜(女,58歲),南陽市宛城區漢冶村人,原南陽市建總公司裝飾分公司職工。徐天賜因為修煉大法無辜身陷囹圄三年,這期間,原工作單位助紂為虐,將徐天賜開除,無視徐天賜幾次申請解決生活問題,致使徐天賜九年沒有一分錢收入。

5、許昌法輪功學員王海松二零零八年五月被許昌魏都區公安分局惡警綁架,家中的電視、VCD、衛星接收器、電腦、打印機等物品被抄走,並被許昌魏都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進新密監獄,同時王海松又被原單位許昌通用機械廠非法開除工職,失去生活來源。

6、常新欽,汝州師範學校教師,多次受迫害,2004年被綁架後枉法誣判五年,並被原單位非法開除公職。

7、王瑞,淮濱縣某鄉公務員,2005年3月13日下午,被國保大隊長杜復良和惡警鄭大等幾人闖入家中,把其綁架到看守所迫害,並搶走其的手機、錄音機等東西。隨後,王瑞被誣判三年,並開除公職。

8、何喜梅,女,五十八歲,南陽市人,退休前曾在南陽市原沼氣(現鄭燃南陽燃氣)公司任營業所長職務。單位撤銷了她公司營業所長的職務並讓她下崗回家。
9、簡學富,男,大學文化,原光山縣潑河鎮初中教師。十三年來,簡學富兩次被枉法誣判,停發工資,開除工職。

10、鄭州市馬霞修煉法輪功「真、善、忍」,被鄭州白鴿集團公司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無理停發馬霞的內退工資,並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馬霞到公司要求發放扣留工資,公司有關人員不但不理睬,還通知門衛不准馬霞進廠門。單方解除馬霞勞動合同是由鄭州白鴿集團公司總經理劉曉明親自簽名,王康(勞資處處長)辦理的。黃浦衛還惡狠狠的說:「不僅停發工資,房子也應收回」。鄭州市檢察院、法院、公安局、社區管理、鄭州白鴿集團公司狼狽為奸,踐踏人權。

據明慧網2004年2月7日消息,河南某法輪功學員自述,她丈夫在派出所工作了18年,2000年新年後,她去北京為大法上訪,被關押111天,花錢罰款1萬4千元才被放出來,工作也被開除。她兒子在師專上學,因班長告發他煉法輪功而被開除學籍,她兒子走出校門直接去北京為大法上訪,2000年春被惡警關押在市第二看守所40多天,罰款1000元才被放出。

(2)不發、扣發、少發工資和退休金

1、張洪昌,家住河南滎陽,85歲,從事教育工作36年。在剛參加工作時,由於學生多,教師少,每天早上五點開始工作直到夜間十二點。可因修煉法輪功,退休金被扣發,家人多次討要無果。

2、安陽市610主任王原生強迫單位不給法輪功學員發工資,強迫支付在洗腦班的費用(50元/天)。有的法輪功學員被多次關押和罰款,造成家庭生活極其困難。

3、二零零一年,河南省經濟管理學校「六一零」頭子侯建坤用四個專人非法看管法輪功學員魏榮合與妻子范富玲九個月之久,十一個月不發工資、不給一分錢生活費。

4、衛輝市法輪功學員樊靜2000年元月1日,與其他學員去北京上訪,被帶回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半個月。之後,拘留所對他的單位(城建委)罰款,說是5萬,從此之後,單位每月只給她發一百多元生活費。

5、蔡巧,洛陽玻璃廠退休工人,54歲。2000年3月初,中共兩會期間,蔡巧去北京上訪,被玻璃廠公安處拘留15天,罰款3000元。 回家後,每月只給蔡巧150元生活費,連洛陽市最低生活保障都不夠。蔡巧就此事質問退休辦書記劉某,劉某說這是上邊規定的。

6、曾厚林,男,70歲,洛陽202廠退休職工(司機)。1999年7月20日以後,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抓捕,被搶走身上帶的錢、物,又被非法關押15天。此後又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三次被非法抄家,並被搶走家中的財物,又被停發八個月養老金,身心受到很大傷害。終於2003年8月14日含冤離世。

7、趙金榜,男,59歲,河南省新鄉市人。99年7.20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後,老伴2000年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關押於市拘留所,工資停發1年零10個月,同時被勒索罰款3000元。在此期間,6個惡警開兩輛車闖進家中,逼迫簽字表態,找到其兒子單位逼其下崗,逼兒媳鬧離婚。趙金榜在這巨大的恐嚇和壓力下病倒,於2001年9月7日含冤離開人世。

8、南陽天冠集團職工肖家勇2000年因不放棄修煉,拒絕寫所謂的保證,被扣發工資,每月只發200元生活費。後來,肖家勇去北京上訪,被天安門廣場惡警用腳(穿皮鞋)踢傷心口部位。遣送回來後被單位非法開除,他們對肖家勇的病情不聞不問,還對外散布謠言說:肖家勇患肝腹水,有病不吃藥。從而隱瞞事實真相,造成人們對大法的仇視。肖家勇因內臟受傷,無其它經濟來源,無錢醫治,約三個月後死亡。

9、南陽天冠集團張明玉因書寫大法標語,被公安取保候審,並罰款5000元,單位扣發工資,每月只發200元生活費,扣5個月工資、獎金約4000多元,單位領導多次協助公安、610等邪惡逼其寫保證、抄家等。

10、米長榮,女,南陽市南召縣雲陽鎮東花園大法學員。其丈夫李興城在講真相時,被東花園小學校長舉報,後被610不法人員抓走,學校拒發李興城工資,斷了家裏經濟來源,惡警又去家裏騷擾和恐嚇,使她於2005年7月29日含冤去世。

11、河南信陽師院副教授李紹榮,67歲,幾年來,因修煉法輪功屢遭迫害。1999年9月,李紹榮為證實大法去北京,被北京公安分局非法抓捕,送回原籍信陽市賢山看守所,關押15天後放回,罰款二千元。2001年8月底,其他大法同修在被迫害下,牽連了李紹榮,他又在賢山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罰款四千元。 2005年9月14日,李紹榮在辦事時被校保衛處處長丁治強和610辦公室人員在內的8人綁架,送到洗腦班迫害。原工資1700多元,從2005年3月份開始發3百元的生活費。

12、法輪功學員周淑華,女,近70歲,屬南陽市林業站退休職工,八年來多次被南陽公檢法惡警綁架、拘留、抄家,被非法判刑長達五年,在期滿出獄後的零七年又被臥龍區幾個公安惡警非法抄家,抄走師父法像及大法書、資料等。單位不明真相的人也多次打電話、上門騷擾,多年扣發的工資不給補。

13、馬利慧,女,濮陽市人,六十多歲。依法去北京上訪,回來後被非法關押並送鄭州十八里河勞教三年。她丈夫因承受不住壓力,過早的含冤去世。她的單位多年來一直私自扣押她的退休工資。

14、薛小青,女,四十五歲,原數學教研室講師,優秀教師。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被學院非法停職、停薪三個月並被校方派來的專人非法監視。惡人牛瑞英逼迫薛小青寫思想彙報二十多次。薛小青無法忍受身心折磨離開了學院到外省求職。

15、潘銀娟,女,四十八歲,三附院主管護士。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學院和三附院當權者對她非法停職停薪三個月並派專人對她進行非法監視,學院兩次配合郊區公安分局惡警非法入室對她家進行搶劫,搶走大法書和煉功磁帶等私人物品。二零零九年八月一天,潘銀娟正在門診部掛號處工作,被惡人惡意誣告。院方惡人強制她從事洗衣房體力工作。

16、十多年來,新鄉市七五五廠退休職工馬雲憲和妻子羅淑華,兩位老人被迫害的分多聚少,多次遭到新鄉市「六一零」及郊區公安分局騷擾、綁架、酷刑折磨、非法判刑與勞教,被扣發五年多的退休金。

二、罰款罰瘋了

在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中,勒索罰款可以說是「610」特務和國保惡警及其他參與行惡者最喜歡的手段之一了。從曝光出來的案例可知,幾乎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有被勒索罰款的經歷,而這種罰款大多沒有收據,也就是直接裝進了惡警們的腰包。僅從曝光的案例看,罰款數額是一個驚人的數字,總量絕對要以億計。鄭州學員楊金瀚多年來竟被惡警以各種名目勒索罰款一百多萬。

(1)部份罰款案例

1、2000年2月9日消息,南陽法輪功學員遭到多種形式迫害,有的被綁架,有被監視居住。有的讓學員每天到單位去報到,沒收身份證,交押金2000~5000元不等。南陽市市公安局向各單位施加壓力,哪個單位有學員去北京上訪,罰單位一萬~三萬元。南召縣學員劉春芝,第一次去北京上訪回來,關押月餘後又罰款9000元,才讓回去。

2、鄭州市公安局對遣送回來的上訪學員每人罰款4千元,再拿出1千元用於公安的來回費用。七里閻保安學校內大約40多名大法學員被強迫進行監視居住,每人每天收費108元,只有寫了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才放人,還要交幾千元的保證金。學員孫某某被金水公安分局罰款10萬元。後因無力支付,罰了5萬元,並將監視居住的保證金5千元也沒收。鄭州市法輪功學員徐謝恰於99年12月6日在戶外煉功而被抓,身上現金、手機、大法書全被沒收,其父母被告知交錢後放人,於是在元月份交了2500元,但是直到2000年9月該學員仍被關押。

3、2000年8月,開封市大興街派出所因懷疑幾個學員在一起談論法輪功,將四名學員抓走。其中一學員被罰款1000元,另一名學員因拿不起罰款被刑拘一個月,後又轉行政拘留15天。

4、從99年7.20以來,淮陽縣三番五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罰款高達300萬人民幣。當地法輪功學員已生活困難,不少已流離失所,吃飯都靠別人幫助。絕大多數犯罪行為乃淮陽縣公安局局長任偉所為。2001年6、7月份,淮陽縣警察又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一百多人。

5、鎮平縣2001年初罰款情況:姚某,女,40歲,鎮平縣人。99年10月25日進京上訪被拘28天,罰款2000元。2000年正月29日再次去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遣送回鎮平,非法關押3個月後釋放,但被勒索費用1600餘元。

范汝珍,女,58歲,99年10月26日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27天,罰款2000元。2000年2月6日在進京上訪途中被遣送回去。因堅決不寫悔過書被拘長達3個月,在獄中絕食被強行灌食。後家人要求釋放,被勒索1000元罰款。

魏花榮,女,36歲。99年12月25號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個月。2000年2月6日二次進京證實大法被帶回本地,拘留了3個月,並罰款1000元。7月21日,魏在家被警察強行帶走,摩托車也被公安搶 。註﹕所有的罰款都沒開收據。

6、信陽市(包括所屬4個縣)從2000年11月至2001年1月,至少逮捕了大法學員102人,至少有16人將被判刑,這些學員被抓的原因是因為去北京上訪,和複印、張貼、散發真相資料等。公安把抓到的大法學員用酷刑折磨拷打,通常是72小時不讓睡覺,毒打,用刑具打。有的學員頭髮都被扯光,打的都走不成路不能站,且被巨額罰款(5000-10000元)。

7、鄭緒榮,女,年近60,洛陽浮法玻璃集團公司退休幹部,曾擔任輔導員,1999年底因進京被抓,拘留15天後交保釋金5000元放出。

8、項城市城郊文教校長韓翠梅,66歲,已退休,2000年3月,依法去北京和平上訪,卻被項城市警察非法關押9個月,罰款兩千元。

9、新野縣惡警們不僅在肉體上摧殘法輪功修煉者,而且還瘋狂榨取錢財。以國保大隊長李彥甫、副隊長李賓為主,向法輪功學員高額罰款,從五千元起,一萬、二萬、三萬、五萬不等。孟照奇,三年被罰款四萬多元;王乾坤,被罰款二萬多元;副隊長李賓一次就罰款趙文玉十萬元,趙被榨得傾家蕩產。這幫警察巨額罰款後,從來不出示任何收據。據悉他們已向法輪功學員罰款在130萬元以上。他們用這些錢購置小轎車,吃喝玩樂。李彥甫、李賓到處揚言:「不弄錢我們咋搞辦公環境,咋坐轎車,咋超過第一流的玩樂標準?」他們還暗示法輪功家屬給他們送禮,有一次一家屬送的禮沒滿足他們的標準,李賓就直追到家中索要。

10、滎陽市法輪功學員孟全玉在99年進京城上訪,被非法關押,後被轉到滎陽市三里莊看守所,遭酷刑折磨。其妻在皇曆十月十六日被610綁架關押數月,罰款4千元。

11、2003年新年前夕8名法輪功學員被扶溝縣惡警無故綁架,並在經濟上進行敲詐勒索,對8名法輪功學員每人罰款1000──6000元不等。

12、新鄉市不法官員迫害法輪功學員,除了使用勞教,判刑,長期關押外,還使用了開除工職和巨額罰款等手段。例如新鄉市輸油管理處僅一個單位,被各種名目的罰款加在一起數額高達近38萬。一些學員被罰款3至6萬元。

13、平頂山新華區公安分局馬華東借故到法輪功學員滕玉枝家中非法搜查,以家中存有《轉法輪》等為由,將其非法拘禁後索罰8000餘元後才釋放。
14、洛陽市法輪功學員安風2001年7月11日被抓到洗腦班關押一個月,罰款5000元。

15、史在河,男,33歲,農民,潢川縣人,於2000年10月1日去天安門上訪,被天安門惡警毒打後送回原籍非法關押2個月左右,並非法罰款2000餘元。

16、鞏義市法輪功學員趙松茂,因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半年後,被非法勞教,後被兩次加刑,第一次3個月,第二次6個月。家屬趙峻英,因打了一次電話被非法罰款3000元。

17、郝天松,男,36歲,農民,家住原陽縣原武鎮北街,因修煉法輪大法在二零零一年被原武鎮派出所從家中帶走,送往原陽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罰款一萬元。其父郝紹深被迫害致死。

18、2003年3月8日晚偃師市韓愛芳和另五位功友在家看真相光盤,被惡人舉報,9日上午她們被綁架到偃師公安局遭毒打謾罵。每人被罰款1000元。

19、漯河市法輪功學員蘇愛華,女,50多歲, 99年10月因進京上訪被單位監管半個多月,並被非法罰款5000元。

20、滎陽市大法學員魏成德,被非法長期關押在三里莊看守所一年多。非法罰款一萬多元,其兒子非法送白廟勞教所勞教一年。

21、2003年7月初,夏邑縣惡警對大法學員大搜捕,僅胡門婁、高莊等地就有10多位大法學員被抓。惡人用暴力手段強制洗腦,罰款,威脅不交錢就勞教或判刑。家屬為了親人不被勞教判刑,四處借錢交罰款,罰款無收據。家屬要收據,惡警說:「要開收據再交1000圓。」一位學員家屬借了1萬2千元救親人。

22、楊麗,女,27歲,南陽鎮平縣城郊鄉五里崗村。2001年夏天,楊麗在內鄉縣講真相,因惡人舉報,被內鄉縣公安局扣留28天,罰款3000元。2002年邪共十六大前,楊麗上午流產,下午鎮平縣公安局政保科惡警以李進為主、城郊派出所惡警張××等人員闖到楊麗家,不顧她流產後身體虛弱需要休養,把楊麗強行帶走,關押到鎮平縣大奮莊洗腦班十幾天進行迫害,罰款300元錢。

23、新鄉市紅旗區政法委惡徒利用手中的權力對新鄉市一三四廠幾位退休職工進京反映法輪功情況者實行經濟制裁、巨額罰款(進京一次者罰款三萬五,兩次罰款七萬元),一三四廠的大法學員去了幾個人(進京上訪),回來後被紅旗區政法委巨額罰款,學員不接受他們的這種無理罰款,他們就凍結了廠裏的帳,硬是從生產資金中划走了二十多萬元資金,造成了廠子裏生產資金困難,廠方把怨氣撒向了法輪功身上,把學員的退休工資也停發了,至今也未開全。

24、小白,女,十六歲,淮陽縣某中學初二學生。2000年關押四個月,罰款三千元放出。2001年3月,第二次關押達七個月,罰款貳千元才讓回家,小白身心受到了極大摧殘。

25、婁亞紅,女,37歲,大專文化,原河南許昌市熱電廠財務科會計。2000年7月22日她第二次進京上訪,被當地公安接回關進許昌市看守所,在她被非法關押期間被原單位非法開除工職。她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取保候審回家。這次被公安罰款3000元(其中2000元是在北京向家屬索要的,沒開收據),被原單位罰款3000元。

26、新野縣至少有3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監視、關押、勞教判重刑。輕者失去人身自由,行動被監視、電話被監控,重者被非法長期關押。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被敲詐錢款7000至20000元不等。

27、2000年,南陽淅川縣十幾名修煉者聯名上書,書信被傳真傳回淅川縣公安局,這十幾名修煉者被傳喚,逼迫寫保證書,不寫就威脅判勞教,並受到不同程度罰款,2000-3000元不等。2001年新年前,有兩名修煉者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關在監獄一個月,親人被勒索了3000元。

28、程金強,男,32歲,中牟縣法輪功學員,家住中牟農校家屬院,2000年6月因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捕,遣送回本縣公安局,拘留一個星期,罰款兩千餘元。2003年6月出去發真相資料時,因被人舉報和其妻一同被當地公安機關抓捕,關押在中牟縣看守所(因家中孩子無人看管,妻罰款兩千元放回家),而後非法判刑七年,不允許上訴。

29、信春亭,家住開封市龍亭區裏城南門街, 2000年進京上訪,卻被抓回勞教兩年,罰款3000元。

30、2004年2月16日,法輪功學員李妮、巧玲(顧縣鄉鍛西村人)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人舉報,非法抓到政保科被酷刑折磨毒打後刑事拘留30天,罰款5000元。

31、吳朝剛,三十多歲,家住輝縣市西平羅大隊,屢遭勞教和誣判迫害。吳朝剛到北京上訪,被西平羅鄉政府罰款3300元。

32、2004年新年期間,禹州市政保科指導員夏玉霄帶幾名惡警到法輪功學員張國營家,以看望為名,在其家中隨意亂翻,發現一本《轉法輪》,惡警便以此為由,將張國營綁架到政保科,在向其家屬勒索3000元罰款後才將其放回。

33、2004年3、4月份期間,王桂香在乘坐的出租汽車上給司機講法輪功真相,遭司機舉報,王桂香被夏玉霄一夥從家中綁架,拘留期15天,關押在許昌看守所。關押7天時,她年邁的婆婆病故,家屬要求釋放她回去見上老人最後一面,被政保科無理索要7000元罰款後才將其放回。

34、據明慧網2004年7月2日消息,某開封法輪功學員自述,她兩次被送看守所,派出所向廠裏和孩子們共勒索罰款8700元。她的五個孩子四個都下崗。只有三兒子每月200元工資,還不按時發。從2001年起退休金降為每月87元。還有一次鐵塔派出所的副所長張衛東,把她關在派出所裏五天五夜不讓睡覺,又向她三兒子要了1000元罰款,才讓回家,一直扣押她的身份證。

35、高雪榮,65歲左右,洛陽市澗西區工農鄉唐村人,先後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洗腦,一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非法抄家,罰款共計7000多元。陳禪琴,50歲左右,洛陽市澗西區工農鄉唐村人,先後兩次被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罰款數千元。

36、劉玉真,女,61歲,淮陽縣馮塘鄉劉寨行政村人,於2002年被不法人員抓到淮陽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個月,被勒索罰款2000元。

37、劉玉蘭,女,62歲,淮陽縣臨蔡鄉大村大法學員。1999年7-20以後多次被綁架、罰款、抄家,2004年6月張貼大法傳單,被本村惡人舉報,而被非法押在淮陽看守所迫害近一個月,並勒索罰款二千多元。

38、孫久龍,男,76歲,社旗縣太和鄉人。全家人去北京證實大法,惡警多次去家中騷擾、恐嚇,並勒索罰款7千多元。

39、李保建,男,60多歲,魯山縣馬窪村人。他於2000年7月去京上訪,講清真相,返回後被魯山縣公安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罰款四千元。

40、史殿枝,女,58歲,新鄉市大法學員。2003年1月23日在火車站講真相時被惡警綁架,並被非法罰款3000元,在非法迫害的恐嚇中,2003年4月18日含冤死去。

41、閻永安,男、70歲,平頂山市煙草局退休老幹部,家住衛東區高皇鄉辛南村。2001年3月妻子因講真相,被惡人舉報綁架到葉縣看守所迫害,被非法抄家,勒索罰款3000元。2001年10月講真相,被惡人舉報,遭到勒索罰款。2002年8月7名法輪功學員在其家中煉功,被惡人舉報,再次被非法抄家勒索。2003年4月閻永安在市內講真相被惡人舉報,罰款2000元。

42、從1999年7月20日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來,以禹州市國家安全保衛大隊隊長張冠林,指導員夏雨霄為具體執行人,以打罵,罰款,抄家,拘留,勞教,判刑等形式對禹州市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血腥迫害。7年(1999-2006)以來,一個小小的禹州縣級市,就有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至少有50人被非法判刑,至少有100人被勞教,非法拘留約500人次。罰款至少300萬元以上。

43、家住淮陽城北關三岔路口的法輪功學員賈紅,一九九九年九月為大法申不白之冤進京上訪,被北京惡警綁架,淮陽惡警又把她帶回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八個月,受盡嚴刑拷打。她絕食反迫害,已經骨瘦如柴,家人花錢營救,又被非法罰款一萬元左右,才被接回。

44、周口市女大法學員王池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被非法罰款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二月,王池被李育政等惡警綁架,拘留一個月,被敲詐五百元。時隔兩個月,李育政等人又將她綁架,拘留七個月後,送鄭州勞教二年。零二年八月,王池被黃金啟、汪勇等人非法抄家、綁架,投進看守所七個月,敲詐三千五百元。其妹妹被非法抄家兩次,零二年八月被惡警劫持囚禁,家人營救她送禮三千多元。

45、王美勤,女,四十多歲,周口市人。兩次被非法抄家,綁架到看守所迫害,其中一次被勞教,迫害人:李育政、黃金啟,罰款一千五百元,家人送禮五百元。其年邁的父母被抄家兩次,零二年八月被拘留,行惡者:李育政、黃金啟,訛詐「飯錢」加送禮八百元。

46、周口程敬福被囚禁,挨打二十多次。程敬福家兩次被抄,九九年十一月,被高峰、劉迎東,綁架。惡警把他銬在樹上、辦公室兩天。之後投進到看守所關押,在看守所被毒打二十多次,被訛詐五百元。出獄時交罰款三千元,「保證金」二千元。被檢察院兩次敲詐六千元。

47、周口公安分局的惡人們泯滅良知,助惡為虐,採用各種慘無人道的手段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八年(1999-2007)多以來,法輪功學員被非法監禁者三百人次以上,罰款、勒索一百五十萬元以上,被迫害致死者三人,勞教六十餘人次,判刑七人,更有大量被迫害流離失所者、家庭破碎者、丟職失業者、家徒四壁者。周口市法輪功學員宋霞先後被綁架四次,家人連請客、送禮帶交非法罰款,花了五萬元。法輪功學員任俊英被劫持兩次,家人被訛詐了三萬元。建設銀行職工、法輪功學員張大偉因上「明慧網」被國安大隊綁架,單位的兩台電腦被強行收繳。其家人拜託熟人走門路,被敲詐了八萬多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全國人大、政協例會期間,周口市法輪功學員行使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聯合簽名向兩會遞交請願書。國保惡警卻將數十個簽名的大法學員抓進監獄,每人罰款五千元。

48、周金蘭是南陽棉紡廠退休職工,1999年10月18日進北京上訪,遭公安局罰款5000元,另交保證金3000元,家屬交錢後才放人。2000年初,棉紡廠強迫她寫保證,並罰款2000元,沒有錢就從退休金中扣除。

49、九九年十月,周口市賈保玲被惡警李育政綁架,送進拘留所迫害,敲詐三百五十元。零三年三月,她被綁架到拘留所迫害四十五天,罰款五千元,家人給迫害人送禮八千元,其中送侯紅旗一千,李育政五千,竇豔懷二千。

50、趙和鄉林欠村趙永中,2002年6月的一天,趙永中正在農田打農藥,來了幾個惡人把趙永中騙至汽車跟前要抓他,當時有村民掩護,惡人未能得逞,可掩護的村民卻被抓走了,罰了2000元才放。

51、馬瑞,女,43歲,回族,沈丘師範學校(後該校遷至周口,更名為周口職業技術學院)舞蹈教師。因上訪被綁架最後被勒索5000元「保證金」,以「保外就醫」的名義獲釋。馬瑞第一次上訪,政保惡警以去北京找人「花費」為由,敲詐沈丘師範15000元,以陳洪亮為首的校領導班子研究,決定這筆錢「由馬瑞個人支付」。因馬瑞的丈夫(沈丘師範教師)經營的工廠倒閉,負債累累,家無分文,陳表態從她們夫妻二人的工資中逐月扣除。這樣一來,她家的苦日子更是雪上加霜。

52、洛陽法輪功學員安風2001年7月11日被抓到洗腦班,非法罰款5000元,洗腦一個月。

53、段現軍,男,35歲,偃師高龍鄉大屯村人,因去北京上訪,拘留35天,交保證金3500元,又交鄉政府2000元,共5500元後被秘密勞教2年。

54、李曉瑞,女,潢川縣政府工作人員,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的一天晚上十點多鐘,潢川縣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長趙淼帶著一行惡警敲詐勒索三千多元;二零零二年國慶節,李曉瑞進京上訪,被勞教二年,損失幾萬元。

55、郎改琴,女,六十歲,新鄉市糧庫退休職工。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她去新鄉市人民公園參加集體煉功,被非法扣發工資三千元;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因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劫持勞教,二零零二年元月五日才回到家,但被高額罰款三萬三千元。

56、李希芬老人,新鄉市新封鐵路的退休女職工。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南橋辦事處先後兩次對其罰款共計三千元。

57、史在河,男,三十三歲,農民,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於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去天安門上訪,被天安門惡警毒打後,送回原籍,非法關押二個月左右,並非法罰款二千餘元。

58、周口體校高級講師任學英,女,五十八歲。二零零零年三月,她參加了向北京正在召開的全國人大、政協會議代表簽名請願,要求立即停止對善良修煉團體的迫害,被政保惡人非法傳喚罰款(加上上一次,共計被罰款五千二百元)。二零零零年九月底,她再次赴京證實大法,被周口「六一零」、國保惡人非法送鄭州十八里河勞教一年零九個月。其間工資全部被本單位扣發

59、在過去的幾年(1999-2007)裏,滎陽市「六一零」惡警非法對五名法輪功學員判刑,五年至七年不等。滎陽市「六一零」惡警及公安局還非法勞教二十九人,勞教三次以上三人,非法超期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一百一十一人,抄家,罰款將近六十萬元左右。

60、尹雙梅,女,57歲,南陽市黃台崗鄉范營村人。2000年3月因到同修家正好遇上南陽市宛城區安保大隊非法抓人、搜身,尹雙梅當時剛賣完黃豆的幾百元錢被一姓曲、姓姬(女)的惡警搜走,還不打白條,其他二十多同修的身上的錢同樣被搜光。惡警錢搜光後又把尹雙梅等人非法關押至南陽市第二看守所,後又敲詐了幾百元才把她放出(當時二十多人都被宛城區安保大隊以5000元至3000元罰款,交錢的人被放回,沒交錢的都被送到南陽看守二所非法關押)。尹回家後又多次遭受當地派出所、村委會騷擾、恐嚇、驚嚇,於2004年11月去世。

61、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五日被非法劫持的周口市川匯區沙南老中醫楊好中,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半個月、非法罰款一千元後回到家中。

62、南陽法輪功學員呂自奇在修煉期間多次受到綁架,騷擾,罰款,關押等。其中2003年非法關押一星期,非法罰款一萬多,2007年被迫流離失所一個多月,2008年奧運期間被迫流離失所二個多月,給家庭經濟和身心都帶來了極大的傷害。

(2)周口市法輪功學員被罰款情況

楊雨:兩次被非法抄家,關到看守所迫害,非法罰款共七千元。
顧紅:九九年十月赴京上訪,被勞教二年,罰款二千元,家人送禮五百元。
宋傑:九九年十月進京上訪被政保劫持回來敲詐車費四千五百元,罰款三千元。
宋霞:被綁架兩次,抄家四次,被惡人罰款、索賄,加上家人送禮五萬元。
王玉蘭:被抄家,綁架關押,非法罰款、敲詐六千元,家人送禮四千元。
劉茂修:二零零零年被黃金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罰款五千元。
周霞傑:被非法罰款二萬元。
孫豔濤:被李育政、黃金啟罰款一萬元。
孫英:兩次被抄家,九九年十月被非法拘留,家人請吃花一千多元。
王華:被李育政、黃金啟迫害羈押,交罰款、送禮一萬元。家兩次被抄。
任俊英:兩次被抄家,綁架,被非法罰款加送禮三萬元。
李素芬:零零年七月被綁架關押,被李育政罰款二千元,被敲詐三千元。
李連英:零零年十二月被黃金啟帶人抄家,罰款兩千元,敲詐三千元
張丙利:零零年十二月,被汪勇抄家,非法罰款三千元,敲詐四千元。
江海蘭:零零年十二月,被汪勇抄家,罰款五百元。
蔣利:被李育政等抄家(兩次)、囚禁,罰款五千元。家人送禮四、五千元。
邵紅:兩次被抄家,一次被關押,罰單位、個人各五千,送禮四千多。
楊某:找不著他修大法的姪子,黃金啟與辦事處勾結,把他關看守所十天。
石霞:被李育政綁架關押,罰款二千元,絕食十二天,家人送給李五百元。
梁國恩:零零年二月,被拘留十五天(敲詐七百五十元)。
梁明禮:被關押到淮陽看守所兩次,被敲詐二千元。
李喜梅:零二年被抄家、拘留,政保要飯錢一千五百元。
楊桂芳:被李育政、黃金啟、王國勝、劉迎東罰款五千元。
陳大榮:被抄家三次,關押一次。李育政、黃金啟迫害,請吃花一千多元。

(3)河南沈丘縣經濟迫害情況

馬敏,被非法罰款13000元鉅款。
王霞雲,女,現年59歲,家居槐店鎮。被勒索1800多元,王霞雲被非法罰款4次,總金額14000元以上(一次罰單位的也由她個人交)。
李景榮,女。2000年12月被綁架,拘禁兩個月,非法罰款1000元;
王香榮,女,42歲。1999年10月被非法拘留15天,非法罰款2000元;
朱雲。2000年、2002年兩次被拘留,非法罰款5000元,勒索伙食費1000元,家人送禮5000元;
畢子斌,男,49歲。被非法罰款7000元;
馬義梅,女,48歲。2000年被非法拘留兩個月,非法罰款8000元。
徐豔梅,女,42歲。2005年被非法拘留15天。
竇中蘭,女,62歲。被非法罰款4000元。
馬義坤,男,61歲。被非法罰款8000元。
郭秀,女,56歲。被非法罰款3000元,家人送禮4000元。
張瑞華,女,50歲。被非法罰款4000元,家人送禮5000元。
李翠蘭,女,44歲。被非法罰款8000元。
魏偉,男。被非法罰款700元。

(4)劫匪勒索「培訓費」

1、2000年6月份以後,開封市各區、縣先後搞了兩批所謂的「轉化學習班」,時間3-7天,晚上吃住不准回家,每個學員交300元的費用。

2、2010年信陽市政法委直接指揮布置,信陽市「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具體下達指令,在信陽市南灣信陽市政法幹校辦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的洗腦班,非法剝奪法輪功學員的人身自由和信仰自由。洗腦班於六月十日上午開始,暫定一個月。由信陽市「610」下達的劫持法輪功學員的人員名單全部是堅持信仰不願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610準備分批分期迫害,要求各縣、區的「610」和有關單位主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610」成員高度重視,一切「政績」與此掛鉤,完不成這個「任務」者要嚴肅處理。因此,在劫持這些法輪功學員時,這些人根本不管法輪功學員死活、家中有甚麼情況、經營的店面開不開等等,這些「610」惡徒人性泯滅。

信陽「610」這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數之多,超過了歷次迫害,並不是一個月就結束的,這個班對外叫「法制培訓班」(實為洗腦班),被劫持的法輪功學員還要交所謂的「培訓費」,最低要交3000元人民幣,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實在交不起的,由關聯的單位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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