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麗豔,原內蒙古通遼發電總廠的一名優秀職工,多次受到單位獎勵。她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事事嚴格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是工廠裏有口皆碑的好人。可是,這樣的善良好人,差點被中共迫害致死。二零零二年上半年,她被劫持在通遼市河西看守所期間,遭到「豬鐐子」、「背板」等酷刑折磨,並被殘忍灌食,獄警認為她不能活了,才允許家人把她接走。
一、被通遼市河西看守迫害致殘
昏迷數日的丁麗豔,當時被家人從看守所接出直接送進醫院搶救。從那時到後來很長時間裏,很多人都認為她已經不在世了。
尾骨處的深坑
由於長期的背板,身體呈大字型仰躺著,臀部被鋼筋壓迫著、擠壓著,致使丁麗豔尾骨處腐爛、流膿長瘡,回到家中,她的母親,每天兩次用注射器吸出注射用的脂肪乳沖洗尾骨處的膿血,露出了裏面的白骨。雖然瘡口癒合了,但留下了一個深坑,直徑達五公分,直到現在仍然是一個坑。
2、左腿肌肉萎縮
由於在河西看守所長期戴鐐子,致使左小腿處的肌肉已經萎縮,雖然已經十一年之久了,皮膚依然是黑色的。
末梢神經損壞
大腳趾不能自由活動,冷熱沒有感覺,雙腳不能向上彎曲,直到現在走路時只能小步向前,不能快步走,更不能跑步。
二、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又被綁架與抄家
二零一三年十月一日早七點半,丁麗豔在奈曼旗車站上車,乘坐從呼市至海拉爾的這輛列車,想到大姐家過八月節。火車剛開動不長時間,乘警就突然大喊「驗票了!驗票了!」當驗到丁麗豔的車座時,列車員跟二個乘警說:「就是她!」
然後乘警對丁麗豔說:「跟我到餐車去!」到了餐車裏,乘警強行翻檢丁麗豔隨身挎包,從中翻出一本《轉法輪》、二部手機、一千三百元現金,還有身份證等私人物品,最後連包都搶走了。二個多小時後到達通遼車站,站前派出所大約四個警察直接將丁麗豔劫持到派出所,同時他們又用電話聯繫「奈曼旗站前派出所」,派出所的惡警將丁麗豔在奈曼旗的住宅非法進行抄家。
原來,丁麗豔為了到通遼市大姐家來過八月中秋節,花了二十一元五角買了一張火車票,其中有二張人民幣印有法輪大法好的字樣。被售票員記下身份證號碼,將丁麗豔構陷綁架。
丁麗豔是跟小外甥在奈曼旗的老家一起住,外甥在奈曼旗一家工廠上班。當時家中無人,為了抄家,幾個惡警開車來到外甥的所在的工廠,當年只有十九歲的外甥,嚇得哆哆嗦嗦地上了警車,不知道自己犯了甚麼法,廠裏的工友也都紛紛傳言說他犯事了,讓警察給抓走了,給他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惡警在丁麗豔的家中搶走物品如下:三十多本大法書籍;EVD播放器一台,價值五百元;手提電腦一台,價值三千九百五十元;光盤若干。
奈曼旗的惡警在家抄家,而通遼的惡警將丁麗豔關在一間屋子,惡警輪番地審問,得不到任何其它信息,沒有繼續扣押的理由了,最後由外甥出面並簽字,不得不將丁麗豔放回家。
丁麗豔被劫持在通遼站前派出所,被剝奪人身自由達六個多小時。又過了六天左右,丁麗豔去派出所要自己的私人物品,只要回手機與手提電腦,但電腦的硬盤已經拆走了,至今沒有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