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虎林市林業局公安局副局長杜海遭惡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在持續十五年的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有眾多的人跟隨中共主動或被動的參與了行惡。除世間的法律之外,還有天懲,人做甚麼都要自己去承擔後果,這是萬古不變的鐵律。

黑龍江省虎林市東方紅林業局前公安局副局長杜海,近兩年任交警大隊負責人,在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一日,突發疾病死去,年五十四歲。他的人生是短暫的,在親朋好友的扼腕長嘆中,人們所不知道的是他對善良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與勒索。

二零零零年以來,杜海迫害法輪功學員,以五萬獎金「通緝」法輪功學員蘇文玲,逼迫蘇文玲流離失所,家庭破裂。

二零零三年十月間,法輪功學員高喜珍為世人能明真相,張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傳單,被警察綁架,杜海指揮政保科警察酷刑迫害高喜珍,致使高喜珍被打休克,送醫院搶救,出院後不久,含冤離世。

二零零五年大年前夕,杜海又綁架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馬老師,並將她關進看守所數天,勒索家人數千元後,才放其回家。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初,杜海帶領警察,在鄰居院內,翻牆入室綁架正在家洗衣服的法輪功學員楊豔春,並重判楊豔春七年冤獄。

二零零七年,杜海又迫害王豔梅,致使王豔梅被誣判三年冤獄……

杜海無數次帶領政保科警察抄家、罰款、綁架做好人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抄走了大量大法書籍、財物,綁架一名法輪功學員,勒索五千元現金。

人在做,天在看,帳上留。善惡有報是天理,杜海欺善揚惡的行為,給無數善良的家庭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痛苦,使他走完了人生短暫的路。

目前,法輪功學員於孝誠又遭虎林市東方紅林業局東方紅法院非法庭審,在本人不在的情況下誣判。

好心人希望東方紅地區的公檢法司人員,不要再迫害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了,否則天理不饒,說不定以甚麼形式,報應都會突然降臨。

法輪大法是慈悲的,會給每個參與迫害者挽回的機會,除個別窮凶極惡死心塌地的之外,同樣可以得到大法的救贖。要不要悔過,要不要救贖,要不要未來,機會就在自己手中。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