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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市迫害者的罪行及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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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

前言

辛集市是河北省省會石家莊市下轄的一個縣級市,二零一四年改為省直管。辛集市位於石家莊市東部,百姓勤勞聰慧,思想比較開放。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二年傳出後不久很快傳遍了辛集市城鄉,使得當地百姓深深受益。據《石家莊日報》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八日報導,「辛集市法輪功修煉者分布在十五個鄉鎮二百八十個村、四十多個部門、八十多個單位」,是石家莊所轄縣市中修煉大法人數最多的。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以來,辛集市也是邪黨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縣之一。根據明慧網資料和調查了解的情況,不完全統計,十五年來,辛集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十五人,非法判刑二十四人次,非法勞教三十人次,遭到酷刑折磨三十二人次,失蹤二人,被迫害精神失常三人,被綁架到各級洗腦班強行洗腦三百四十三人次,非法拘留關押八百一十人次,遭綁架三百五十四人次,非法抄家三百六十三人次,強搶財款三十萬四千四百八十九元,非法罰款一百七十九萬六千零一十二元,敲詐勒索財款十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九元,被迫流離失所五十六人次。

參與迫害者的姓名、個人信息、惡行等都已在明慧網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詳細記錄在案,列入惡人榜。由於受各種因素和條件所限,以上情況只是冰山一角。我們將繼續深入調查補充,將惡人的罪惡和罪證詳細記錄在案,為現在和以後追究其法律責任提供證據。

本文根據明慧網上資料列舉了辛集市十個直接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這些人均被列在惡人榜上。

一、迫害大法的責任人的罪行和罪證

古有恥辱柱,今有惡人榜。恥辱柱,是西方國家相當古老的行刑工具,把罪犯釘在上面,一是懲罰罪犯,二可警示世人。現在人們用「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來形容那些對國家、民族或人類犯下大罪的人。

中共江澤民等迫害法輪功的首惡,一直在利用國家機器、利用各級黨政機關、公檢法司的人員去幹傷天害理的事,而這一切即使按中國現行法律也是違法的。為了追究迫害者的責任,警示世人,在海外成立了以國際互聯網為平台的「法網恢恢惡人榜」,上面有惡人名錄、惡報實例、惡人圖片、惡人單位、單位圖片,有的還附有惡人聯繫電話。截至目前,辛集市有四十人被列入惡人榜。

1、申佔群,男,一九五七年八月出生,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三年任辛集市委書記,現任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在辛集市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多次在各種會議上強調「政治上以鎮壓法輪功為頭等大事」,並一再給其下屬公安部門、轄區各鄉鎮、各單位領導施以重壓,以「不行就摘烏紗帽」脅迫各級公務人員做惡,逼迫下屬官員在市裏召開的某會議上一個不落的公開表態。二零零零年新年前,辛集市公安局的幾名「鎮壓工作不力」的副局長全部被撤職,提拔了一批在邪惡鎮壓中表現最為賣命的派出所長。申佔群一夥面對當地群眾廣為傳閱大法傳單極為恐慌,責令新任副局長們限期「破案」,並不擇一切手段阻撓法輪功學員進京證實大法。

二零零零年指使辛集市電視台播放迫害法輪功學員公告:「今後再有煉功上訪之人,是農民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或勞教,公職人員一律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後,再追究刑事責任或勞教。」新年期間,各級政府部門各單位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嚴密監控,對於他們認定的「重點」或「骨幹」,甚至派人強行入住家中二十四小時監控,並掠走家中電話機,以防止所謂「串聯」。

2、劉計良,原辛集市主管政法的副市長。二零零零年新年前給公檢法人員開會時要求:「對法輪功人員要狠點,要土洋結合。」公安局長李雙造說:「這都已經違著法幹呢!」劉計良說:「不怕,執法檢查不查法輪功這一塊兒!」劉計良還叫囂:「他們不讓咱們安生,咱們也不能叫他們安生!」由於上有邪惡的當權者撐腰和脅迫,下有勒索發財的慾望,爪牙們更加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3、劉存柱,原辛集市副市長、辛集市政法委書記。在其任職期間(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六年)主管辛集市「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氣燄非常囂張,是辛集市迫害法輪功最兇狠的惡黨頭目。在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辛集市召開了所謂「兩會期間穩定工作會議」,劉存柱在會上講話,安排部署威逼各單位各鄉鎮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在講話中要求:要不定期開展有針對性、有重點收繳行動,不留一本書、不留一盒磁帶;派出所轄區內發現法輪功宣傳品而未能破案的,追究派出所所長、包片民警責任或調離崗位,直至追究組織責任。對全市法輪功人員進行拉網式摸排,逐一建檔;嚴格幫教量化責任制,包村工作隊甚麼時候法輪功人員轉化完了,甚麼時候撤回;由一名公安局副局長負責,成立追逃專門小組,追捕陳西卜等,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敏感期間發生一人進京上訪的,給予該鄉鎮主管部門一票否決,給予黨政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及派出所負責人行政警告;兩會期間,對重點不放心人員可上報市委,在市委黨校集中辦班,集中看管,各單位也集中辦班;網吧、私人電腦逐一進行清查,嚴禁電腦上網下載宣傳品複印,對散發、下載、複印宣傳品人員及幕後組織者,加大偵察力度,採用蹲坑等手段。會後,這個講話以「秘密文件」下發。

二零零一年八月中旬他又開會傳達市委要求:如本單位有兩名煉功人沒控制住,上了北京,該單位領導就地免職,視情節直至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給各單位、鄉鎮領導施加壓力。各單位領導在惡毒的高壓下苦不堪言, 「610」辦藉機斂財,有的法輪功學員家被罰得傾家蕩產。

二零零四年三月份,辛集市政府中共不法官員帶領一百多名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非法抄家,沒搜到證據就讓罵人,不罵就抓走,這樣共綁架了七名法輪功學員送洗腦班。

4、趙樹華,原辛集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二零零四年惡警綁架了辛集市的田家莊鄉郭莊村的法輪功學員李玉德,從他家搶走八千多元現金。家裏人去公安局要,趙樹華謊說,沒拿,還說:「抄法輪功家裏的東西從不開條,別要了,要也不給的。」並且還說:「如果給你們開條子,害怕上明慧網曝光。」土匪行徑可見一斑。二零零七年六月,辛集市公安局分配給警察和協勤人員每人二個名額舉報法輪功學員,舉報一個五百元。

5、耿佔峰,原辛集市公安局政保科(後改名為國保科)科長,公安局610辦公室負責人,現已退休。其人極其邪惡,是辛集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兇手,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的血。在任政保科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給其所管理人員分工,有監聽的、有跟蹤的、有雇佣人在街上抓散發真相傳單的學員的,每天早晨四~八點在街上撕傳單,揭標語,晚上七~十二點查人監視抓人,舉報一人公安局獎一千元。多次率眾非法抄家,毆打法輪功學員,勒索財物。不完全統計,經他手綁架法輪功學員十八人,送勞教二人,判刑五人,迫害致死二人。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九萬七千元。耿佔峰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二零零一年間賣力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撈取了大量錢財和政治資本,被提升為政保科長,離職前又花錢把其兒子耿超安排到政保科,繼承其繼續瘋狂迫害法輪功。受篇幅所限,對耿佔峰大量的違法犯罪事實在此不一一列出,僅舉下例為證。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輪功後,耿佔峰等人對法輪功學員陳西卜一家多次綁架、關押、抄家、非法判刑,全家三口多次被關進看守所、監獄。共被勒索現金四萬五千元,搶走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兩輛、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三部、手錶兩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小靈通一個、還有香煙涼鞋等物品。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陳西健、張哲夫婦到北京天安門為大法伸冤,被綁架到商業城派出所,耿佔峰對張哲打耳光。二零零三年元旦,聽說陳西卜的女兒結婚,耿佔峰等又一次來搶劫,因家中值錢的東西早被他們搶光了,就硬把陳西卜的女兒陳蘇手上帶的結婚戒指扒下來搶走。二零零三年將陳西卜非法定罪從看守所押送到唐山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後保外就醫回到家中,耿佔峰等又經常騷擾,被逼流離失所。直到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西卜被迫害去世。

一九九九年法輪功學員王貴柔去北京上訪,被耿佔峰為首的惡人關押迫害、勒索二千六百元;後來又被非法抄家,非法判刑四年。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法輪功學員李玉蘭進京上訪,從駐京辦事處押回送看守所,被耿佔峰陷害,被勒索二千六百元,非法勞教,期滿後被送進洗腦班三個月,又被勒索一千八百元,從此失去工作。

九九年,耿佔峰搜身搶走法輪功學員馮文禮八百元,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關押,被勒索兩萬元。九九年耿佔峰等把法輪功學員齊藏運關押看守所迫害,用鐵管子把左腳打殘、用木棍把臼齒打壞,勒索一萬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佔峰等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個房間的櫥櫃,箱子,所有的東西都翻了個底朝天,把所有的鑰匙都搶走,搶走複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電視機一台、電腦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計四萬多元。搶走鑰匙霸佔了他的房子,把富增奇的手銬到背後,毒打謾罵,抬起來往地上摔,耿佔峰掄圓了巴掌左右開弓照老人臉上一陣陣狠打,折磨三天兩夜,非法關進看守所兩年五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裴俊卿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四年多。女兒富冬曉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張忠被非法判刑後,耿佔峰仍不讓其家人安寧,帶人闖入家中搶走了張忠的摩托(野馬牌100,黑色,車牌號為冀AF4254)佔為己有,鄉鄰們經常看到耿佔峰騎著摩托耀武揚威。

耿佔峰為首的惡人多次對法輪功學員馬建設抄家、非法關押、勒索財物、騷擾,揚言:一旦找到甚麼東西,我非讓你傾家蕩產,不讓你過。由於長期遭受迫害,於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含冤去世。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耿佔峰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綁架罪、虐待罪、致人死亡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數罪併罰,當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重刑。

6、耿超,耿佔峰之子,現為辛集市公安局國保科科長,是辛集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最惡毒的骨幹份子,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的血。在接任其父耿佔峰的政保科長後,繼續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率眾非法抄家,毆打法輪功學員,瘋狂勒索財物。不完全統計,經他手抓捕法輪功學員四十九人,送洗腦班五人,送勞教六人,判刑二人,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五人。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二十六萬四千九百元。受篇幅所限,對耿超大量的違法犯罪事實在此不一一列出,僅舉下例為證。

耿超參與和主導了對法輪功學員陳西卜一家多次綁架、關押、抄家、非法判刑,全家三口多次被關進看守所、監獄。共被勒索現金四萬五千元,搶走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兩輛、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三部、手錶兩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小靈通一個、還有香煙涼鞋等物品。二零零三年將陳西卜非法定罪從看守所押送到唐山監獄,遭受殘酷迫害,後保外就醫回到家中,耿超又經常去騷擾,被逼流離失所。直到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西卜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位伯鄉馮村法輪功學員蘇藏欣的老伴被耿超等惡警綁架至市法院毒打迫害五天五夜:用木棍砸腿明骨、電棍電、膠錘打後心,木棍壓大腿,強行打吊針、注射不明藥物。五天後被送到辛集市看守所,關押迫害長達十一個半月。二零零二年底,因蘇家收留被關押而走脫的近村法輪功學員為由,將蘇家三口非法關押在市看守所迫害五個月左右,期間家裏僅留下十幾歲的兒子和雙目失明的弟弟(雙目失明的弟弟二零零三年因驚嚇過度去世),家中的幾千元現金以及摩托車被搶走。由於邪黨人員的不斷恐嚇威脅,使身心備受摧殘的蘇藏欣身體逐漸不支,在二零零九年一月四日(臘月初九)不幸含冤去世。

耿超等對法輪功學員宋同芬多次抄家,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六個月,被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後轉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早晨,辛集市徐家莊法輪功學員唐秀彤在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抓到辛集市公安局。被耿超等人施以酷刑折磨,打成重傷,生活不能自理。這裏引用一段唐秀彤的自述為證:「它們用電棍電遍我身上所有敏感部位,使我痛苦至極。由於我拒絕配合它們,它們又使出更為陰毒的招數,給我上『過秤』酷刑:將一手從肩上向背後擰過去,再將另一手從背後向上擰過去,將兩手在背後用電線捆綁在一起,用繩子吊起,使我面部朝下,又在我身上墜上幾十斤重的書報,兩人站在椅子上抬起,十來個惡人推來搡去,我疼痛難忍;在我被這種酷刑折磨得近於昏迷狀態時,他們用水潑,又灌我水,我被它們灌嗆,劇烈的咳嗽撕心裂肺,胸腔疼痛難忍。晚上它們累了,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過夜,我因拒絕坐鐵椅子,被他們暴打。為了讓我開口說出他們需要的東西,還企圖給我灌迷魂藥,我堅決抵制,最終他們未能得逞。耿超說:『你不說,就把你的衣服扒光,照裸體照,發到各處,讓人們看。』」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二零零四年二月九日上午十一點,耿超帶人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李淑靜抄家,搶走錄音機、錄音帶、大法書等;被綁架到看守所十七天,又強行轉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四年三月,耿超等惡人闖入法輪功學員李忍的單位舊城鎮信用社、搶走現金三百元,搶先支走七千元。被非法關押看守所,非法勞教三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一夥攔住法輪功學員薛曉武的汽車,非法搜身,搶走現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車和車上的物品,又抄家搶走電腦和一些物品,強行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一天,薛曉武在飯店吃飯,耿超突然帶領一幫人搶走身上帶的現金五千元,非法關押二十小時後,耿超狂妄的說:就是要錢,掏錢吧。又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耿超帶領一幫人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梁淑雪非法抄家,把屋裏翻了個亂七八糟,又從櫃子裏翻出五千元的存摺和兩千元現金,老人嚷著:不能拿錢,那是準備給孩子買房用的。耿超得意洋洋的說:就是找錢哩,就是找錢哩。老人犯病躺在地上,耿超命令幾個人硬是把老人抬上警車,押送看守所,並說:今天有這幾千元就算清了,否則少說要判你三年。幾天後強行送洗腦班迫害一個月,到身體極度虛弱後回家。此外,還進行了多次抄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四年底耿超帶人從北京把雙柳樹村法輪功學員韓光澤劫持回辛集時,在他身上沒搜到錢,問韓光澤是否有錢,韓光澤說沒有。他們說:「沒有錢,你是卸掉一隻胳膊,還是卸掉一條腿。」由於韓沒有錢就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號,耿超打電話通知法輪功學員小五說有事商量。小五便開車前往見面地點,耿超便和手下鑽到小五的汽車內,往車內塞了一張法輪功學員用來講真相的光盤,隨後對小五強制搜身,搜走現金五千元,強行把小五帶走,又通知家人第二天帶二千元現金前來領人,直到家人將現金交齊後才將人放回家。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耿超等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劉運表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勒索八千元,在迫害中被勒索至少三萬元。

耿超主導了對辛集市田莊鄉彭六佐村法輪功學員張印海一家八口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張印海的大兒子張同義被耿超一夥惡人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一萬六千元、存摺一張、電腦一台、電話兩部、手機一個、錄音機一台、花生油五十斤,電腦和手機都被耿超個人佔有,並非法判張同義監外勞教一年;張同義妻子李二改被非法判刑三年,關押在石家莊女子勞教所。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二日,張印海小兒子張同鍵、兒媳周××一家,被耿超一夥抄家,搶走彩電一台,電腦一部和部份耗材,夫妻二人被逼流離失所。二零零五年九月,張印海女兒張香珍、張婷珍、張月香找耿超要哥哥的東西,不但不給,還被耿超非法關押,張香珍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張婷珍和張月香各被勒索一千多元。由於長期迫害,張印海於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含冤離世;張印海母李青竹被恐嚇,在二零零五年七月去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等闖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輪功學員劉桂戀家中,當時家中只有劉桂戀一個人,正在裁剪衣服。這些匪徒氣勢洶洶衝進屋裏,把所有的櫥櫃、箱子、床上、床下、抽屜等處,翻了個底朝天,東西扔的滿地都是。從櫥裏翻到了三千一百元現金,一看有錢,這些惡人更來勁了,又從櫥頂搶到了九張存摺共計五萬五千元,並威逼要出密碼支取現金,搶走雙卡錄音機、兩部手機等,得到錢財後耿超得意忘形。並把劉桂戀綁架到公安局,關在鐵椅子裏,嚴刑逼供,傍晚又押送到看守所,在嚴重威脅恐嚇的情況下,吃不下飯,睡不了覺,身體精神受到極大傷害。

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等闖入法輪功學員李如淼家中,搶走五千元的存摺支出現金,後來又不斷勒索一萬七千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點,耿超等惡人開著四輛警車非法闖進南智邱東陳莊村,對蔡增才、蔡滿根、蔡生珠等四家被抄家搶劫,它們見錢就搶,在蔡增才家見抽屜裏有二千元現金,立即裝入自己的腰包,當場搶走電視機一台、VCD三台、錄音機三台,見到放有現金的保險櫃,幾個人費盡力氣的搬上汽車,一直把汽車裝滿為止。四個家庭,十二口人,不論老人孩子全部抓走,一個不剩。值錢的東西都搬走,能換錢的人都抓走,其他的東西被子、褥子、枕頭扔的滿地都是,衣櫥、立櫃翻了個底朝天,小學生的課本、作業本扔的滿天飛舞。這些惡警走後,一位八十多歲的老人看見劫後場面,流著淚說:我見過日本鬼子的掃蕩,也經歷過土匪的搶劫,沒想到現在的警察比鬼子和土匪還壞,這哪是保護老百姓啊,是專門禍害老百姓的,等著老天爺收拾他們的那一天吧!到公安局後,把十幾歲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把僅有的四元錢搶走。惡人揚言要想放人,每人交三千元錢,不交錢就送看守所關押;親友想探視,先交三百元伙食費,不交錢不讓見人。因為七十歲的老人蔡生珠和十幾歲的外孫蔡永青交不起六千元的巨額罰款,被強行送到石家莊河北省會洗腦中心迫害,最後耿超等惡警強行勒索了五千元才放人。

陰曆二零零六年六月初七上午,孔寬新給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舉報,耿超等惡警把孔寬新綁架到公安局,關在鐵椅子裏審問,當天又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被勒索三千元現金。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午,耿超一夥到前營鄉駱家營村法輪功學員建唐家中,當時家中無人,惡警們私闖民宅,亂翻一通,搶走了家中的電視,現金等財物,就連一個小手電筒都搶走了,不要的滿屋亂扔。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日早上七點,耿超等一夥惡警非法撬開辛集市十街女法輪功學員房志華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等貴重物品。房志華的丈夫上前阻攔,也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一宿後勒索三千元錢才放人。房志華被劫持到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耿超的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數罪併罰,應當被判處無期徒刑或重刑。

7、賈立超,辛集市公安局國保科警察,辛集市公安局610辦公室成員。是辛集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份子。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率眾非法抄家,毆打法輪功學員,勒索財物。不完全統計,經他手抓捕法輪功學員十九人,送勞教二人,判刑六人,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家屬一人。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十四萬一千四百元。受篇幅所限,對賈立超大量的違法犯罪事實在此不一一列出,僅舉下例為證。

賈立超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陳西卜一家多次綁架、關押、抄家、全家五口多次被關進看守所。共被勒索現金四萬五千元,搶走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兩輛、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三部、手錶兩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小靈通一個、還有香煙涼鞋等物品。陳西卜、女兒陳蘇、弟弟陳西健、弟媳張哲被強加罪名分別投入唐山、石家莊幾個監獄。陳西卜保外就醫回到家中,又經常去騷擾,被逼流離失所。直到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西卜被迫害去世。賈立超見到陳西卜的妻子說:當時你拿出十萬元也應該贖回自己的女兒。由此看來這伙惡人索要錢財的野心有多大。因搶錢不滿足就定罪入牢。

二零零一年六月,法輪功學員陳西健、張哲夫妻倆被綁架,賈立超搶走現金五千元。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賈立超就指使劉光旭、陳闊、聶小華、溫向輝及一戴眼鏡的小平頭等惡徒用泡濕的棍子打張哲的雙腿,並揚言誰能逼出口供就請誰吃飯。惡警用棍子打張哲的腳、膝蓋、肩膀,棍子折了好幾根。賈立超還拿著棍子在便池里弄髒,欲往張哲嘴裏塞,在張哲嚴厲的目光下沒有得逞。 惡警一整天都不讓張哲吃飯,不讓喝水,不讓上廁所,不讓坐。而這些惡人酒足飯飽後,下午再次對她用刑:惡警劉光旭打張哲的臉,惡警把她摁在地上,提著銬在背後的手,將一塊木板放在小腿肚子上,一邊上去一個人用勁往下踩,一直到傍晚才住手。致使張哲落下殘疾,下巴動不動就脫臼,脊椎、頸椎像棍子一樣發挺,腰疼的不能彎腰,左腿被打殘,腳骨被打的變了形,兩腳不能穿同一號鞋,至今不能長時間站立,無法正常走路。

自九九年開始迫害,賈立超、耿超為首的惡人多次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梁淑雪抄家並被非法勞教兩年。一九九九年,耿佔峰、賈立超一夥非法把法輪功學員關押齊藏運到看守所迫害,被惡人用鐵管子把左腳打殘、用木棍把臼齒打壞,被勒索一萬元。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耿佔峰、賈立超等就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富增奇進行跟蹤、監視。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佔峰、賈立超等惡警對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個房間的櫥櫃,箱子,所有的東西都翻了個底朝天,把所有的鑰匙都搶走,搶走複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電視機一台、電腦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計四萬多元。搶走鑰匙霸佔了他的房子,把富增奇的手銬到背後,毒打謾罵,抬起來往地上摔,折磨三天兩夜,非法關進看守所兩年五個月,後被非法判刑七年。妻子裴俊卿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四年多。女兒富冬曉被非法判刑七年。

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開始,耿超、賈立超多次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宋同芬抄家,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被綁架,被勒索現金二千六百元。二零零一年被非法關押六個月,被勒索六千元。二零零四年四月被非法關押看守所後轉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賈立超、謝蔭明毒打大士莊村法輪功學員張哲,被勒索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六月,賈立超等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趙志芳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遭毒打,兩天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被勒索九千元、伙食費八百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賈立超一夥攔住法輪功學員薛曉武的汽車,非法搜身,搶走現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車和車上的物品,又抄家搶走電腦和一些物品,強行勒索五千元。

二零零四年底辛集市國保大隊隊長耿超、賈立超等從北京把雙柳樹村法輪功學員韓光澤劫持回辛集時,在他身上沒搜到錢,問韓光澤是否有錢,韓光澤說沒有。它們說:「沒有錢,你是卸掉一隻胳膊,還是卸掉一條腿。」由於韓沒有錢就被非法批了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耿超、賈立超等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劉運表非法抄家並綁架到公安局,勒索八千元。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賈立超的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數罪併罰,應當被判處無期徒刑或重刑。

8、魏朝輝,現任河北省辛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原在辛集市商業城派出所,是辛集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份子之一。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參加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勒索財物。不完全統計,經他手抓捕法輪功學員十二人,送勞教一人,判刑一人,他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七萬五千多元。舉下例為證。

魏朝輝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陳西卜一家多次綁架、關押、抄家、全家五口多次被關進看守所。共被勒索現金四萬五千元,搶走摩托車一輛、自行車兩輛、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三部、手錶兩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小靈通一個、還有香煙涼鞋等物品。陳西卜、女兒陳蘇、弟弟陳西健、弟媳張哲被強加罪名分別投入唐山、石家莊幾個監獄。陳西卜保外就醫回到家中,又經常去騷擾,被逼流離失所。直到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陳西卜被迫害去世。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一日,魏朝輝等對田莊鄉法輪功學員楊文良非法抄家,搶走MP3一個、MP4一個、現金一千元。

二零零一年,魏朝輝等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齊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又勒索一千元。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早晨四點,辛集市國保大隊頭目魏朝輝為首的十八、九個惡警闖入法輪功學員楊文良的三弟楊文建(法輪功學員)家,抄家並拍照,掐他的脖子,強行拖到車上。又竄到楊文良的四弟楊文社家抄家,魏朝輝領倆惡警上房翻牆竄到屋內,對床下及衣櫃內找人,楊文良的二閨女責問:沒王法了嗎?魏朝輝說:沒王法。抓不住 楊文良你們別想安寧。又竄到楊文良的父親的房上拍照。遭到鄉親的指責才離去。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日,魏朝輝、聶小華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杜紀英非法抄家,搶走電腦一台、大法書等物品,被綁架到看守所,多次遭強行勒索,至少兩萬多元。

二零一一年一月,魏朝輝等對法輪功學員趙朝非法抄家,搶走電視、電腦、MP3等許多電器。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凌晨四點,田家莊鄉東張口村法輪功學員劉海強在家中被魏朝輝、李曉峰夥同田家莊鄉派出所惡警綁架,關押在辛集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被辛集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一一年九月六日凌晨二點,南智邱鎮西城村法輪功學員曹勇被魏朝輝、李曉峰、二豹和南智邱派出所的警察綁架和抄家,據惡警自己說抄的東西裝了滿滿的一麵包車還沒裝完。被關押在辛集市看守所。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上午九點左右,魏朝輝指使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和商場街派出所,將正在眼鏡店工作的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李靜綁架,搶走個人物品幾箱。八月二十九日上午,將李靜綁架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被罰款五千元,勒索五千元。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李曉峰的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數罪併罰,應當被判處重刑。

9、李曉峰,現任辛集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辛集市公安局610辦公室成員,辛集市洗腦班成員。是辛集市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份子之一。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參加非法抄家,毆打法輪功學員,勒索財物。不完全統計,經他手抓捕法輪功學員七人,非法關押五人。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二萬五千六百八十元。舉下例為證。

二零零一年六月賈立超、李曉峰等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趙志芳非法抄家,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遭毒打,兩天後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被勒索九千元、伙食費八百多。

二零零一年六月賈立超、李曉峰等對法輪功學員耿順、王敏夫婦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七千元,強行綁架到公安局遭毒打,送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六日早晨,辛集市徐家莊法輪功學員唐秀彤在發放大法真相資料時被抓到辛集市公安局。被耿超、李曉峰等人施以酷刑折磨,打成重傷,生活不能自理。這裏引用一段唐秀彤的自述為證:「他們用電棍電遍我身上所有敏感部位,使我痛苦至極。由於我拒絕配合它們,他們又使出更為陰毒的招數,給我上『過秤』酷刑:將一手從肩上向背後擰過去,再將另一手從背後向上擰過去,將兩手在背後用電線捆綁在一起,用繩子吊起,使我面部朝下,又在我身上墜上幾十斤重的書報,兩人站在椅子上抬起,十來個惡人推來搡去,我疼痛難忍;在我被這種酷刑折磨得近於昏迷狀態時,他們用水潑,又灌我水,我被它們灌嗆,劇烈的咳嗽撕心裂肺,胸腔疼痛難忍。晚上他們累了,把我銬在鐵椅子上過夜,我因拒絕坐鐵椅子,被他們暴打。」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李曉峰等闖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輪功學員劉桂戀家中,把家裏翻了個底朝天,搶走現金三千一百元、存摺九個共五萬五千元(逼迫要了密碼支出現金)、搶走雙卡錄音機一個、手機兩部。把劉桂戀綁架到公安局嚴刑逼供,送到看守所關押。

陰曆二零零六年六月初七上午,孔寬新給人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被小人舉報,耿超、李曉峰等把孔寬綁架到公安局,關在鐵椅子裏審問,當天又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被勒索了三千元現金。

二零零七年辛集鎮法輪功學員王敬芬被李曉峰等人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勒索二千七百元,搶走八十元。

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李曉峰、魏朝暉等六人到石家莊強行把當時在石家莊的陳西卜夫婦及其女兒綁架回辛集,又日夜派人在其門口蹲坑守候,每天幾次到家中騷擾,不准他們出門。由於受長期嚴重迫害,陳西卜於二零零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含冤離世。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及相關的國際法,李曉峰的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酷刑折磨罪等罪行,數罪併罰,應當被判處重刑。

10、孔繁權,辛集市馬莊鄉紀檢書記、司法所長,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綁架、毒打法輪功學員,勒索錢財。是鄉鎮中迫害法輪功學員邪惡分子代表。不完全統計,經他手抓捕法輪功學員七人,單獨或夥同他人搶劫、勒索法輪功學員家現金和物品約合三萬四千七百元。舉下例為證。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後,孔繁權等對法輪功學員李如淼、張新興多次進行迫害,先後以辦班為名,非法關押,拘禁兩次,時間長的一個月,短的六、七天,還不時的進行搜家,恐嚇,把張新興逼的流離失所。二零零二年正月,孔繁權綁架辛村法輪功學員張新興,又打又罵,長時間上手銬。在張新興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中,孔繁權多次夜間翻牆入室,騷擾張新興的家人,共勒索現金一萬七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孔繁權等翻牆闖入辛村法輪功學員李如淼家,把李如淼夫妻二人綁架到派出所,勒索現金七千元,搶走五千元的存摺(支出現金)。

二零零六年,孔繁權等綁架法輪功學員朱合君非法關押,後轉到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五年三月,孔繁權綁架法輪功學員邊秀娟夫妻,並大打出手,勒索現金五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二日,孔繁權帶人非法抓捕了北營村法輪功學員邊秀娟,勒索現金七百元;同天還抓捕了法輪功學員蔡月改。

惡人孔繁權曾惡狠狠的一棍子將法輪功學員樹濤打暈在地。

依照《憲法》、《刑法》、《警察法》法律,孔繁權的犯罪的事實,至少構成了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非法侵奪財產罪、搶劫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等罪行,數罪併罰,應當被判處重刑。

天理和人間的法律都有一個基本準則,不論是主動的還是被動的做壞事,人都必須為其所做的承擔責任。上了惡人榜可不是鬧著玩兒的,它明白無誤告訴你:不但中共可能為了逃避罪責而重演卸磨殺驢的故伎,真相大白天下時的人間大審判和更為嚴厲的天懲,你也在劫難逃。如果這些惡人出國,將被國外法輪功學員和相關國際組織起訴追究法律責任。話又說回來,這個「惡人榜」何嘗不是在你犯罪道路上亮起的一盞「紅燈」,摸摸良心,想想下場,為了家人和孩子,棄惡從善,將功贖罪,立即停止參與迫害、善待法輪功學員、揭露迫害真相,是你唯一正確的抉擇。法輪功學員和家屬也同樣會為你的棄惡從善作證。

二、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掠奪

在江澤民「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截斷),肉體上消滅」的命令下,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無法無天的,對迫害中的任何違法行為不受理、不立案、不追究,縱容敗壞惡警等乘機大發橫財,明目張膽的搶劫、敲詐勒索,沒完沒了的罰款。辛集市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尤為嚴重。根據對部份學員被迫害情況的統計,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來,非法抄家三百六十三人次,強搶財款三十萬四千四百八十九元,非法罰款一百七十九萬六千零一十二元,敲詐勒索財款十一萬一千八百四十九元,共搶走摩托車五輛、拖拉機一輛、自行車四輛、電視機十一台、影碟機十台、電腦十九台、複印機一台、打印機八台、刻錄機二台、錄音機十一台、照相機一個、手機十部、手錶四塊、項鏈一條、戒指一個。主管迫害法輪功的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在迫害法輪功前是公安系統無人願去的、沒甚麼油水的崗位,迫害法輪功後也成為可以大肆撈錢的「肥差」。迫害法輪功成為一些惡警的發財之路,敲詐成癮,與土匪綁票無異,交錢放人,抓了放,放了抓,榨乾法輪功學員家的血汗錢。他們利用抄家搜書為名,偷搶法輪功學員家的財物,除現金及存摺外,大到汽車、摩托、拖拉機,小到一個手電,從項鏈、戒指、手錶到食用油,幾乎無所不包。身穿警服,卻幹著強盜的營生,走到哪搶到哪,從不空手而回。耿超、耿佔峰等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勒索動輒上萬元,可見其心狠貪婪的程度。他們發了昧心財,花天酒地的揮霍老百姓的血汗錢。下面是幾個典型案例。

二零零四年惡警綁架了田家莊鄉郭莊村的法輪功學員李玉德,從他家搶走八千多元現金。家裏人去辛集市公安局要,當時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趙樹華謊說,沒拿,還說:「抄法輪功家裏的東西從不開條,別要了,要也不給的。」

耿佔峰等惡警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陳西卜家,不分白天黑夜,不帶任何證件私闖,砸碎玻璃,破窗而入,以搜大法書為名,想拿甚麼就拿甚麼,能偷就偷,能搶就搶。二零零三年元旦,聽說陳西卜的女兒結婚,耿佔峰等又一次來搶劫,因家中值錢的東西早被他們搶光了,就硬把陳西卜的女兒陳蘇手上帶的結婚戒指扒下來搶走。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七日,耿佔峰等惡警對法輪功學員富增奇非法抄家,把所有各個房間的櫥櫃,箱子,所有的東西都翻了個底朝天,把所有的鑰匙都搶走,搶走複印機一台、刻錄機一台、電視機一台、電腦一台及其它物品,合計四萬多元。搶走鑰匙霸佔了他的房子。

二零零一年,法輪功學員張忠被非法判刑後,耿佔峰仍不讓其家人安寧,帶人闖入家中搶走了張忠的摩托(野馬牌一百,黑色,車牌號為冀AF4254)佔為己有,鄉鄰們經常看到耿佔峰騎著摩托耀武揚威。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日,耿超一夥攔住法輪功學員薛曉武的汽車,非法搜身,搶走現金四千元,扣押了汽車和車上的物品,又抄家搶走電腦和一些物品,強行勒索五千元。二零零四年十一月的一天,薛曉武在飯店吃飯,耿超突然帶領一幫人搶走身上帶的現金五千元,非法關押二十小時後,耿超狂妄的說:就是要錢,掏錢吧。又被勒索二千元。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耿超帶領一幫人對辛集鎮法輪功學員梁淑雪非法抄家,把屋裏翻了個亂七八糟,又從櫃子裏翻出五千元的存摺和兩千元現金,老人嚷著:不能拿錢,那是準備給孩子買房用的。耿超得意洋洋的說:就是找錢哩,就是找錢哩。老人犯病躺在地上,耿超命令幾個人硬是把老人抬上警車,押送看守所,並說:今天有這幾千元就算清了,否則少說要判你三年。

二零零四年底耿超帶人從北京把雙柳樹村法輪功學員韓光澤劫持回辛集時,在他身上沒搜到錢,問韓光澤是否有錢,韓光澤說沒有。他們說:「沒有錢,你是卸掉一隻胳膊,還是卸掉一條腿。」由於韓沒有錢就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一月五號,耿超打電話通知法輪功學員小五說有事商量。小五便開車前往見面地點,耿超便和手下鑽到小五的汽車內,往車內塞了一張法輪功學員用來講真相的光盤,隨後對小五強制搜身,搜走現金五千元,強行把小五帶走,又通知家人第二天帶二千元前來領人,直到家人把錢交齊後才將人放回家。

耿超主導了對辛集市田莊鄉彭六佐村法輪功學員張印海一家八口的迫害。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日,張印海的大兒子張同義被耿超一夥惡人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一萬六千元、存摺一張、電腦一台、電話兩部、手機一個、錄音機一台、花生油五十斤,電腦和手機都被耿超個人佔有。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耿超等闖入辛集市支方村法輪功學員劉桂戀家中,把所有的櫥櫃、箱子、床上、床下、抽屜等處,翻了個底朝天,東西扔的滿地都是。從櫥裏翻到了三千一百元現金,一看有錢,這些惡人更來勁了,又從櫥頂搶到了九張存摺共計五萬五千元。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凌晨四點,耿超等惡人開著四輛警車非法闖進南智邱東陳莊村,對蔡增才、蔡滿根、蔡生珠等四家被抄家搶劫,它們見錢就搶,在蔡增才家見抽屜裏有二千元現金,立即裝入自己的腰包,當場搶走電視機一台、VCD三台、錄音機三台,見到放有現金的保險櫃,幾個人費盡力氣的搬上汽車,一直把汽車裝滿為止。四個家庭,十二口人,不論老人孩子全部抓走,一個不剩。值錢的東西都搬走,能換錢的人都抓走。到公安局後,把十幾歲的孩子蔡永青扒光衣服搜身,把僅有的四元錢搶走。惡人揚言要想放人,每人交三千元錢,不交錢就送看守所關押;親友想探視,先交三百元伙食費,不交錢不讓見人。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五日中午,耿超一夥到前營鄉駱家營村法輪功學員建唐家中,當時家中無人,惡警們私闖民宅,亂翻一通,搶走了家中的電視,現金等財物,就連一個小手電筒都搶走了。

馬莊鄉司法所孔繁權等惡人,在辛村法輪功學員張新興被迫流離失所一年多中,多次夜間翻牆入室,騷擾張新興的家人,共勒索現金一萬七千元。二零零六年三月,耿超、孔繁權等翻牆闖入辛村法輪功學員李如淼家,把李如淼夫妻二人綁架到派出所,勒索現金七千元,搶走五千元的存摺(支出現金)。

建議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向各級紀檢、檢察機關舉報迫害者罰款和勒索財物情況,要求追查罰沒財物的入帳及使用情況,追究迫害者的貪腐責任。

三、辛集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遭惡報事例

善惡有報是萬古不變的天理。人類歷史上那些迫害善良修煉人的人,雖能一時得逞,但最終都遭到了嚴厲的天懲(報應),在辛集市,那些追隨邪黨迫害法輪功的惡人遭到惡報的例子也不少。下面是我們搜集的辛集市部份因迫害法輪佛法而遭惡報的案例。由於統計條件的限制,這些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遭惡報的事例僅是實際發生的九牛之一毛。

修煉人以慈悲為懷,我們不願意看到惡報發生,包括那些曾給法輪功學員製造冤獄和各種巨大痛苦的人,我們將這些惡報實例記錄下來,是為了讓他們及更多的人從中明白善惡有報的天理,從而在是非善惡間,能夠做出正確的選擇,不給自己的將來留下遺憾和惡果。

1、河北辛集市原副市長、政法委書記劉存柱遭惡報得精神分裂症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黨迫害法輪功開始,時任辛集市副市長、辛集市政法委書記的劉存柱,利用組織和行政權力強制督促各單位各鄉鎮和政法部門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任職期間,對法輪功學員判刑十人,勞教二十人,行政拘留一百九十七人,三百多名集中辦班。二零零六年四月在辛集市換屆時傳出讓他退休消息後,驅車前往石家莊拉關係、走後門,想繼續在政府部門掛名牟利,在被拒絕後回來的高速公路上突然叫司機停車,然後獨自一人在高速路邊傻坐了將近一小時,神志開始不清醒,回到家中後突發精神分裂症。

2、辛集市法院副院長郭根圈遭惡報死亡

原辛集市法院副院長郭根圈,在二零零五年帶領幾個惡警在辛集農機配件辦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利用各種欺騙污衊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自己的信仰。其朋友給他講法輪功真相,他不接受,還污衊法輪功修煉者。此後不久,郭根圈於二零零五年陰曆十月十一日突然腦溢血,四天後身亡,死時五十多歲。

3、辛集市國保大隊隊長等三人遭惡報

辛集市國保大隊惡警耿佔峰、耿超父子,連任辛集市國保大隊「610」的頭子,追隨邪黨,賣命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如今父子倆惡報臨頭,均患不治之症,耿佔峰得尿毒症,兒子耿超得糖尿病;另一名國保大隊警察賈立超則患股骨頭壞死症。

4、田莊鄉派出所副所長任廣通遭惡報死亡

任廣通,田莊鄉派出所副所長,不聽善勸,追隨江氏政治流氓集團,仇視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前,任廣通車禍喪命,遭了惡報。

5、張古莊鄉派出所副所長楊如卜遭報身亡

張古莊鄉派出所副所長楊如卜,自九九年七月以來緊隨江氏邪惡集團,充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急先鋒,多次帶人參與抓捕騷擾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楊如卜收受同事八千元的賄賂,卻不給人家辦理所托之事,錢也不退還,還耍無賴口出狂言:「我就這樣,你願咋辦就咋辦。」氣憤至極的同事拔出刀子,在派出所院內就把楊如卜捅死,惡人遭報。

6、華北石油辛集採油五廠原公安處處長商崇貴遭惡報死亡

華北石油辛集採油五廠原公安處處長商崇貴,積極跟隨江氏集團,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致使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二名被非法拘留。在其直接指使下,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禁、毒打,非法堵截法輪功上訪者,非法搜查法輪功學員的家,迫使法輪功學員離家出走,所有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恐嚇、威脅。二零零五年六月十日,突發心臟病死亡,年僅五十四歲。據知情人透露,其早晨六點還在鍛煉,六點三十分回家就犯病了,到七點左右就死亡了,前後不到一個小時。

7、南智邱派出所警察鄭紅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鄭紅,南智邱派出所戶籍警察,本不管法輪功,可他積極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的行動,多次非法查抄法輪功學員的家,於二零零七年四月十八日遭遇車禍受傷住院。

8、交警賈新區遭惡報暴死

賈新區,四十七歲,智邱鎮新興路村人,是辛集市交警,借調到建設街派出所,在其借調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非法抄法輪功學員的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暴死在家中。

9、南智邱鎮副書記劉永洲遭惡報

劉永洲,原南智邱鎮中共副書記。二零零零年三月兩會期間,劉永州帶領十來個打手在西城棉油廠辦公樓上,用棍子、鋼絲鉗、拳打腳踢等毒刑摧殘十幾名男女法輪功學員,人人過關,六十多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劉永洲是惡首,公然聲稱「我是踩著法輪功上來的」。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劉永洲被人用糞叉叉傷。

10、南智邱鎮九名村幹部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馬興起,男,五十九歲,南智邱鎮小車城村支書。其任職期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多次組織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迫使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並多次指使村民撕毀大法標語,還多次參與非法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罰款,並用非法得來的錢財大吃大喝。馬興起二零零四年得脈管炎,不見好轉,二零零七年又得了胃穿孔。今年陰曆臘月十八身體不適,到醫院檢查發現是肝癌,僅隔五天時間,於臘月二十二死亡。

南智邱鎮小車城村村委會會計馬成生、村長馬中生多次配合邪黨政府騷擾、抓捕、監視、跟蹤法輪功學員,對法輪功學員罰款,撕毀真相材料,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心勸其停止作惡,可他們一意孤行。結果,馬成生二零零一年春得了腦溢血。馬中生得了腦血栓險些喪命。

南智邱鎮大車城村前任支書劉月勤、現任支書劉如昌、前任公安員耿建起、副書記耿東春、村民崔金鎖,積極追隨配合鎮政府、「610」到法輪功學員家抓捕、綁架、騷擾、監視,給「610」報信,撕毀真相標語。劉月勤今年五月被人捅了兩刀。劉如昌去年臘月因處理糾紛不公,致使一村民跑到他家服毒死在他家中。崔金鎖在前年突然得了心臟病,險些喪命。耿建起今年五月騎摩托車在大街上與汽車相撞,妻子胳膊摔斷。耿東春去年年三十其妻子發急病死亡,時年五十九歲。

西曹家莊村前任支書王寶俊監視法輪功學員,撕毀大法標語。王寶俊外孫女突然傻了,讓看邪祟的剛看好,女兒又突然痴呆,再怎麼也看不好了,現住在精神病院。

11、田莊鄉三名村幹部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辛集市田莊鄉彭六佐村大隊前公安員張中球,二零零一年春的一天,乘鄉派出所去農村抓捕法輪功學員的順便車回家,多管閒事,助紂為虐,搶先迫害、追捕鄰村法輪功學員。沒過幾天,張中球把腿摔壞,疼痛難忍,行動用雙拐,半年多不能幹活。

馬旦子,男,原傾井村大隊會計,大約六十歲左右。九九年以後在任職期間,用鐮刀刮法輪功學員貼的真相標語等,追隨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因吃、喝、嫖、賭貪污公款,被開除職務。女兒離異,女婿到他家中把所有的門窗玻璃砸碎,當著眾人罵的他一家人豬狗不如,鄉親們都暗地裏笑。大隊裏也催他把公款還上。

馬文卯,男,原傾井村治安巡查員,大約五十多歲。九九年以後在任職期間,一直參與迫害大法與法輪功學員、抄書、綁架等。零六年醫院檢測得了食道癌等病,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份死亡。

12、和睦井鄉大士莊村兩名村幹部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村支書李樹林積極配合邪惡抓捕法輪功學員,曾遭惡報從高處摔下來,腿拐了半年。村治保主任邢保軍妻子惡毒攻擊大法,撕毀大法真相標語,當年遭惡報被電擊而死。

13、南智邱鎮三村民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死亡

馬二柱,男,南智邱鎮小車城村人。自從邪黨迫害大法以來,馬二柱經常跟蹤、暗中監視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慈悲的對他講真相,也不聽。後來,馬二柱得了腦血栓,病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經受四、五年的病痛之後,在二零零九年六月,惡報死亡。

馬永昌,男,南智邱鎮小車城村民,受惡人指使,經常撕毀大法真相標語,不斷的干擾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對他講真相,多次勸阻也不聽。去年,馬永昌得了淋巴癌,嘴歪眼斜,並做了手術。經過一年多的痛苦煎熬,在二零零九年八月,馬永昌惡報死亡。

西陳家莊村村民穆青海撕毀大法標語,法輪功學員給他講真相,他說我掙著村中這份錢呢,結果兩天後死亡。

14、和睦井鄉兩村民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

和睦井鄉黑旗營村的陳慶存,寫詆毀大法的標語,法輪功學員給其講真相,並告訴他,如不塗掉會遭報應,他不聽也不信,現已成植物人。陳髮根誣告法輪功學員,將真相材料交給派出所警察,得半身不遂一年後死亡。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些迫害法輪大法修煉人的中共邪黨追隨者們,不但頭上高懸邪黨隨時卸磨殺驢的屠刀,還要面臨著中共解體後人間正義法律的公審和制裁,更無法逃脫那來自上天的無所遺漏的惡報清算。曾經不可一世的薄熙來、王立軍等已被判入獄,周永康、李東生等也被抓,表面是因為政治內鬥和貪腐,背後真正原因是他們都是極力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

結語

其實讓我們靜下心來想一想,我們都是辛集人,都被辛集的水土哺育著,本是鄉里鄉親的一家人,也沒有個人之間的仇與恨,是誰將仇恨種在你的心中?誰令我們鄰里不寧?是誰令他們失去理智的、瘋狂的欺壓、凌辱我們的善良同胞鄉親?罪魁禍首就是共產邪黨一貫利用的群眾鬥群眾的手段,是江澤民等首惡與共產邪黨互相利用,威逼利誘使各級官員和警察成為罪犯,並最終承受天理和法律的懲罰。從這個角度說,他們也是江澤民等首惡與共產邪黨的受害者。跟隨邪黨幹壞事,自己遭罪倒霉。

在此奉勸那些至今還在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健康與平安,為了你們未來的得救,立即停止迫害,別再真心給邪黨賣命了。善待大法,善待法輪功學員,用自己的便利條件保護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一個好的未來!


下載辛集市法輪功學員受迫害統計表(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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