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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相傑惡行

——是不懂法,還是昧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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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四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主任李相傑,剝奪該所修煉法輪功的陳廣昌律師的年檢權利,並拒絕核對賬目以歸還陳律師應有的報酬。

三月二十七日,李相傑還不惜叫警察,誣告「有法輪功鬧事」,暗示警察抓捕陳廣昌律師,但是沒有得逞。

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廣昌因堅持信仰法輪功,於二零一二年、二零一三年被鐵路公安局構陷,先後被非法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陳廣昌的律師資格的年檢也因此被暫緩註冊。

二零一三年九月,鐵路公安局解除了對陳廣昌的所謂「監視居住」的迫害措施。陳廣昌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向譽實律師事務所申請恢復年檢。該事務所主任李相傑在法律之外提出刁難條件,要求陳廣昌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宣誓 「擁護中國共產黨」,陳廣昌表示不能接受。李相傑遂拒絕為陳廣昌申報年檢,導致陳廣昌律師此後不能再從事律師執業。

同時,李相傑還通知陳廣昌的客戶,致使他喪失了已經服務十三年的顧問單位。這一切給陳廣昌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

陳廣昌律師被迫離開該事務所。但是他在該事務所還有一部份收入沒有領取,所以陳廣昌、李凡麗夫婦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到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要求核對賬目,計算清楚屬於自己的收入。

李相傑最初推脫不見。陳廣昌、李凡麗來到其辦公室後,提出了計算清楚賬目的要求。李相傑拒絕核對,並有恃無恐的說:「你告我去吧!」陳廣昌、李凡麗堅持要求核對,李相傑隨即向「110」、「610」、司法局報警,聲稱有「兩名法輪功份子鬧事」。陳廣昌隨即也向「110」和司法局電話告知:本人是來事務所要求處理工資事項,不是來鬧事。

不久「110」警察到場。李相傑叫人將所謂「證據」攤在桌上,其中有陳廣昌律師向事務所同事說明自己遭受迫害的材料,以及全國各地不知名字的正義人士聲援陳廣昌律師而寫給事務所的信函,以及陳廣昌、李凡麗與事務所領導之間的短信照片。李相傑告訴警察此二人是法輪功(學員),暗示警察將兩人帶走。

陳廣昌、李凡麗則向「110」警察說明自己是來處理工資事項,要求支付工資、計算清楚應得報酬,同時說明了事務所不給辦理年檢導致不能繼續工作、以及客戶被斷掉等事實,以及由此給家庭生活造成的困難。

「110」警察對勞動工資事項進行了現場初步調解,但沒有達成任何調解結果,遂建議陳廣昌、李凡麗夫妻向司法機關提出訴訟。

李相傑拒絕核實賬目,只能顯示他無理、心中有鬼且人格低下,但誣以「法輪功鬧事」叫警察抓人,就等於助紂為虐,參與迫害法輪功。這裏,請李相傑明白,正義終將戰勝邪惡。法輪功終將在中國大陸昭雪。

江澤民集團十四年前制定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策違反法律、違背人性。經過十四年的迫害,參與迫害的警察們越來越多的知道了法輪功的真相,已經不再嚴格執行迫害命令。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李相傑等拒絕為陳廣昌申報年檢,雖然其目的只是為了執行司法部規定、不是要迫害法輪功,但事實上已經參與了迫害。這個事務所和那些被上級命令驅使而抓捕法輪功的警察十分類似,其實也是受害者,是可憐的。

註﹕中共司法部在周永康當權政法委期間,修改了原來的律師誓詞,加入了「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等誓言,要求律師必須大聲宣誓,否則不予頒發律師證書。共產黨迫害法輪功是採取替罪羊的方式。司法部頒發的「律師誓詞」當中加入了「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強迫宣誓、否則就以律師執業證書來威脅,是違反法律的。司法部在這個問題上本身就是替罪羊。而律師事務所在執行中也是替罪羊。

山東譽實律師事務所: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舜華東路666號金智源5樓
電話:0531-82316121 郵箱:yslawfirm@163.com
合夥人電話:
刁迅萌 13589113839 0531-82316129
張輝玉 0531-82316128、82316129、13065083098
劉相周 13853156816郵箱:liulawyer_jn@163.com
時 英 0531-82316121、82316129、13953100608
李相傑 0531-82316126、82316129、13953106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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