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於有自述被迫害經歷:
我叫於有,今年52歲,家住黑龍江省七台河北興農場。在1996年修煉前早已被各種疾病折磨的萬般無奈,那時我就想,不管是啥方法,針灸也好,醫院也好,信鬼神也好,只要能治好我的病,叫我信啥都行。結果最後還是法輪功治好了我的病,又給了我生活的能力和信心。所以在以後的迫害打壓中,無論中共怎麼污衊,我都堅信大法,因為這是我親身體察過經歷過的。
「愛哪告哪告,到哪也沒有你說理的地方」
因為我不放棄修煉,堅持證實法講真相救度眾生,從99年迫害法輪功開始,共遭受四次拘留,無數次抄家,後又被誣判6年。其中所遭受的各種酷刑毒打,背銬,電棍電,奴役,蹲小號,還有許多想不出名的陰險毒辣的變態刑罰,現在想來仍心有餘悸,不堪回首。
酷刑演示:拳打腳踢 |
2003年農場拆遷,農場副場長彭榮軍,二把手丁偉剛全然不顧國家的相關「政府領導人不能擔任拆遷人」的規定,公然臨時組建了拆遷隊,因為我不同意他們的補償方案,他們假借妨礙公務之名逮捕我,紅興隆法院刑庭庭長蘇長全,撞我,推搡我,打我耳光,並強制給我戴上了手銬直接把我送到管局看守所。在家人的幫助下第四天回家。在他們非法抓捕我的同時,房子就被強拆了。他們囂張的說「就整你!誰讓你是煉法輪功的,愛哪告哪告,到哪也沒有你說理的地方。」
電肚皮,肉被燒焦
2004年3月28日,北興的大法弟子,自制傳單,手寫「法輪大法好」、「全球公審江澤民」等,多處散發,粘貼,引起了邪惡的極度恐慌。他們一致認定是我做的,找鄰居作證、查看腳印都沒能證明我參與。幾天後,他們抄家,並騙取我的指紋妄圖再次驗證。那一次,邪惡的迫害未能得逞。
一個月後,北興公安分局趙瑩光、李輝、朱鳳瑩以修理為名騙我,把我劫持到三連派出所,他們把我按到沙發上,硬是給我戴上了背銬,惡語相加,拳打腳踢,趙瑩光拿最大號的電棍電我的脖筋,李輝扇我20多個耳光,朱奉迎解開我的腰帶掀起我的衣服電我的肚皮,肉都被燒焦,後來留下了白疤痕。我當時就發正念反制惡人,果然,正念顯神威,朱鳳英電到了李輝,李輝手腕疼的齜牙咧嘴的在地上轉圈。
我被紅興隆管局看守所非法關押37天後,由北興公安分局將我和另一法輪功學員齊秀春押至北興拘留所拘留20多天,絕食5天後被釋放出來。這是我第四次被拘留。前兩次的拘留分別是在2000 年正月15和2001年邪惡怕我進京證實法,非法拘留我。
35天背銬折磨
2008年5月17日星期六,七台河市北興農場公安分局刑警王國生闖入我家,搜查、騷擾近兩小時。當天我坐車回雞西工作,王國生夥同另一警察(據說姓張,從外地新調來的)挾持我妻子,坐北興農場公安分局局長張震的專車一路追到雞西。並通知雞西當地派出所對我進行監督看管。王國生說此事是張震親自交代的,說馬上就要開奧運了,要對法輪功學員做到不離眼線。
2008年5月30日下午,我在雞西剛和妻子通完電話,在旅店洗衣服,突然趙瑩光、王國生,還有兩個年輕的警察,司機張豔闖入旅店非法抓捕我,在同一時刻邪惡非法抄我家,搶走了高速打印機一台,電腦和10多個「鍋蓋」。當時趙瑩光就給我倒背扣上雙手,纏住我的頭,押到紅興隆看守所。王國生路上一直謾罵不停,滿嘴髒話。
紅興隆管局副局長徐連兵(主管看守所)見到我後就開始破口大罵法輪功,之後立即把我押到號裏戴上背銬和六十斤的腳鐐子。在這35天的背銬折磨中,我吃飯需要別人餵;上廁所需要別人幫忙,由於不方便擦拭,手指甲裏都是屎,晚上睡覺也不給打開,全天銬著。由於戴著背銬,膀子疼痛,開始每次只能睡5分鐘,後期能增長到10分鐘換一次位置,在那裏幾乎就沒睡過覺。只是在被非法提審時背銬變成前銬。徐連兵每天晚上7:00-8:00到看守所巡查我、李憲忠、陳建。見到我們三個就開罵。有其他犯人同情我的處境幫我洗頭,被徐訓斥:不准給他洗頭,讓他的頭髮立起來!還給那個犯人也帶了7天的背銬,砸上腳鐐子。因為我們三個是零口供,他每天都氣急敗壞的大罵不止,污穢之詞,不堪入耳。
非法關押的第34天時,北興農場的趙瑩光和張春華提審我。張春華出去後,趙瑩光突然拔出手槍,頂在我的頭上兇狠地說:「我一槍打死你!再做個你搶我槍的假現場,你看怎麼樣?」我正告他,從我進來的那一天,就沒想活著出去!而後,他打開背銬,走到我側面,突然抓住我的胳膊猛地向上一抬想廢掉我的胳膊。我立即繃緊肩膀抵抗,他沒抬動。他又馬上就找來一個塑料桶扣在我的頭上,拿著鐵桶梁使勁敲,敲了一宿。關押期間,張春華打掉了我的牙齒。
佳木斯監獄集訓隊的恐怖
遭毆打逼供後,我被非法判刑六年,於2009年1月被關入佳木斯監獄集訓隊,這是一個高壓,恐怖,處處酷刑,令人窒息的地方。
2009年1月20日,在佳木斯監獄集訓隊,我被奴役穿筷子(飯店用的),把筷子穿進塑料套裏。因為筷子用甲醛消毒,所有的犯人和獄警的鼻子、嗓子都被甲醛氣味刺激的天天出血。獄警給每個人都定了任務,必須完成,我的任務是每天7000雙。完不成就加班幹,從早上7:00開始,中間一刻不停歇,也得幹到下午5點,吃飯在走廊,碗筷都放在地上,蹲著吃。就給三兩分鐘的吃飯時間,吃不完也不能再吃了。每天所有在押人員統一上廁所,時間就三分鐘,上不完也得起來。
由於「轉化」一個法輪功,獄警得到2000元獎金,因此那些不明真相為利所驅的獄警們就極其賣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一天,包夾犯人盧凱受獄警指使威脅我說:你不寫四書,就脫光衣服上外面站著去!有一次,我給一個法輪功學員送吃的,因為就在對面,沒和康犯人(七台河宏偉鎮人)打招呼,他就給我一頓毒打。後來又打了我兩次。
幾乎是天天打
2009年5月份,我被送佳木斯監獄一監區一分監區繼續迫害。有一個大馬牙子,名叫孫華倫,獄警和犯人狼狽為奸,從此孫華倫幾乎是天天打我。第一次被他打是因為說話,他們設了一個圈套算計我。他們都藏了起來,我正想上廁所,法輪功學員王蘭生跟了上來(監獄規定不讓法輪功之間說話),悄聲問我,你哪兒的?我剛說,七台河北興兩字還沒出口,三個犯人林金峰(家住樺南縣大八浪鄉美座村)、孫華倫(家住寶泉嶺農場)、張峰(家住南岔)同時躥出,林金峰用膝蓋頂我的肚子,我肚子疼的上不來氣,眼看就要憋過去了,他才住手。以後他又多次打我。
入監以後,一分監區中隊長蘇佳峰,一監區大隊幹事張磊多次強行逼迫我寫「轉化材料」。
在2009年5月的一天,張磊逼迫我寫「材料」,他們準備讓我做個反面典型,去其它監區「轉化」法輪功學員,我推脫說不會。過了幾天。他找來了錄像機,拿來了不知誰寫好的詆毀大法的悔過書,讓我照稿回答他提的問題準備錄像。我不吱聲,沒配合回答他的問題。在多次威逼未果的情況下,他惱羞成怒,指使犯人張峰在一中隊大廳打我耳光。
腰椎骨被頂折、手指被打折
2009年6月的一天下午,蘇佳峰和張磊逼迫我背誦污衊大法的文章。我不背,結果遭到了蘇佳峰、張磊及被其指使的犯人幫兇孫華倫、張峰和林金峰的狠命毆打。在一分監區107監室內,幾個人蜂擁而上,拳打腳踢、皮帶抽,後因107室人多,就又把我拖至106室空屋內迫害。孫華倫用胳膊肘拐頂我,從後背一直到頭頂,我的脊椎骨被頂折了,渾身疼痛難忍;林金楓用皮帶狠命抽打我,右小手指被打骨折,至今不能完全伸直,臉部青紫腫大變形,右臉下部被打破兩釐米多長的大口子,全身多處青紫;林金楓將皮帶的鐵卡子都打壞了;犯人張峰輪起椅子砸我。迫害長達半小時,直至我全身抽搐。
我醒來後全身無法活動,行動非常艱難。在這種情況下,惡警蘇佳峰仍逼迫我出工幹活,我在深受嚴重摧殘傷害,生活幾近不能自理的情況下,強忍難忍的傷痛,仍被迫從事奴役勞動。並且我的存錢卡也被沒收。我多次要求檢查診治,但惡警根本不管。至今我的背部、腰部疼痛,仍行動不便。
奴役
2009年10月的一天出工時,惡警陳春林將我叫到執勤台邊,兇狠地說:「你今天必須磨完1000個寶石(一監區工種是磨寶石,1000個是超任務),收工前磨不完就打你。」我在身體遭傷害和原材料不足的情況下,竭盡全力一天磨完了七百五十個。在這種欲加之罪下,剛一收工,惡警陳春林立即把我叫到監內辦公室,謾罵侮辱並打了我四、五個耳光,又向胸部猛擊兩拳。事後,我找到一監區大隊長劉仁利,問他,犯人打我,獄警憑甚麼也打我,獄警打犯人難道不是違法的嗎?他假惺惺地說,那獄警也不能給你賠禮呀!你有甚麼要求說吧。隔了一個月,陳春林不但沒受到處罰,反倒升為隊長。我不服,找劉仁利理論,我以三個月只出工,不幹活來抗議他們的知法違法。他情知理虧也就默許了。
在這三個月期間,妹妹給我拿了一些木耳、山菜被張磊佔去。2010年1月5日,因我在「罪犯年終評審」表上填寫了「對我非法判刑,我不能接受」,二監區四中隊隊長張格秋想要政績弄點名堂,就歪曲事實向上面彙報說:我是反彈反改造!這樣我又被取消了親情電話,接見等權利。我每個月還得必須給張格秋買一條100多元錢的煙,其他犯人也是像我這樣。在這裏犯人出工編車座墊,出一個月,監獄規定給5分,他剋扣我,只給我三分,連續幾個月。後來我不幹了,不再給他買煙。等我母親再來看我的時候,他就挑唆說我把錢都用在了法輪功身上,我母親一氣之下,好幾個月不看我,也不給我錢,他還唆使犯人打我,用各種方法擠兌我。
在佳木斯監獄,這裏成立了一個嚴管隊,專門針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式的迫害。在2011年1月間,半個月內佳木斯監獄連續迫害死三個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劉傳江、於雲江。和我在派出所一個號的常人跟我說,「老於啊,他們純粹是被虐待死的,上廁所時,那劉傳江的屁股上,身上沒有一個好的地方啊。不讓說,誰也不讓說,開會時獄警嚴厲告誡犯人:誰都不能出去亂說!」
以上我所遭受的酷刑也只不過是中國大陸的冰山一角,還有更邪惡瘋狂的迫害手段,在此呼籲所有遭受過或正在遭受迫害的學員:揭露邪惡,廣傳真相,制止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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