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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女法官被非法庭審 律師要求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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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三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梅州市梅縣區法院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對梅江區原法官、法輪功學員李美萍女士進行非法庭審。來自北京的律師為李美萍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要求法庭立即釋放李美萍。

由於受梅縣區、梅江區公安國保頭目羅展雄、薛清文及鐘嘉政等警察的阻撓,很多聽到消息想到庭參與旁聽的人都被擋在遠處的司法局大樓附近,法庭內除了李美萍的老母親外,參與旁聽的二、三十人都是當局安插的居委會等人員。這些人聽過北京律師的辯護後,出來後說:「人家法輪功沒有甚麼嘛。」

據悉,李美萍還聘請了一名本地律師到庭參與辯護。現場人士說,公訴人、法官的反應顯得很虛弱。

李美萍,本是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刑事審判員,堅持修煉法輪功,曾多次被中共警察綁架迫害,遭勞教、非法判刑迫害至少共七年。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時,李美萍在參加梅州城區文化公園集體煉功時,被梅江區公安綁架到芹黃拘留所,後又在廣東三水勞教所遭到非法勞教三年的迫害。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在前往梅州市大埔縣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的路上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據調查,她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到嚴酷的迫害,惡警以婦科檢查為名,藉機強行在她陰道內注射毒藥,當時即導致李美萍陰道出血並直接導致停經兩個月,上身前後發痛,尤其是後背,特別嚴重。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李美萍才出獄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李美萍在江南鳳尾三巷的家中被警察綁架、抄家,被先後關押在梅州市芹黃看守所、廣東三水省洗腦班,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左右出獄回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李美萍在梅縣區扶大鐵爐橋附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尾隨的警察綁架。參與綁架的有:梅縣國保頭目羅展雄、警察劉永新、李利霞、林立等;參與非法抄家的還有:梅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長黃偉軍、梅江區國保警察鐘嘉政等。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底,梅縣區檢察院將李美萍的案卷作退卷處理,但國保警察羅展雄等,再次羅織、構陷材料,導致李美萍被非法批捕、庭審。

李美萍之前被非法關押在梅縣扶大看守所,但後來被轉到興寧市看守所。

梅縣區法院:
參與非法庭審的法官:
吳文龍13823800298辦0753-2589713宅0753-2593656
潘偉熙13560968198辦0753-2589713宅0753-2240760
藍思良13723658168辦0753-2589072宅0753-2592017
院長邱忠強13902780111宅0753-2257330
副院長張小琴13902789703宅0753-2528089
副院長古英智13823819238宅0753-2522618
副院長梁璇13500120878宅0753-2522893
紀檢組組長李穎13823883906辦0753-2589718宅0753-2513581
政工科科長侯艾青13823808996辦0753-2589719宅0753-2523284
政工科副科長劉燕鳴13502336099辦0753-2589719宅0753-2238342
辦公室主任黃英輝13502376297辦0753-2589729宅0753-2229030
辦公室副主任潘召男13823809008辦0753-2589723宅0753-2283135
研究室主任劉志平13824589710辦0753-2589719宅0753-2236667

梅縣區檢察院:
公訴科經辦檢察官楊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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