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虎石台鎮司法所要求曲麗紅每週必須報到一次,每月寫一次學習所謂的心得(抄司法條例),每月寫一次思想彙報。還將曲麗紅手機定位,限制外出。曲麗紅有一個星期沒去報到,虎石台司法所所長馬岩就給報到沈北新區司法局矯正科,科長趙某出具書面警告。虎石台鎮司法所所長馬岩威脅說曲麗紅是嚴管矯正人員,按照管理規定上寫的辦。管理規定有一條是受到司法行政機關三次警告仍不改正,撤銷緩刑,法院一個月內作出裁定收監處理。二零一四年二月七日,瀋陽虎石台鎮司法所所長馬岩再次逼曲麗紅到司法所報到。
曲麗紅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心臟出現異常,有心悸、心動過緩症狀,回家至今常出現心悸的症狀。這在他被綁架之前從沒有過。以下是曲麗紅被綁架、判刑經過: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九點三十分左右,瀋陽市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吳丕輝、李野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曲麗紅、牛桂芳。沈北新區國保大隊警察段慶祝、商大為、新城子區派出所的協勤人員先後用偽善和恐嚇的手段逼曲麗紅說姓名,派出所協勤人員還指著牛桂芳對曲麗紅說:「你不說我就給那個小老太太上刑,拿電棍電她,給她坐鐵椅子。」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上午,沈北新區公安分局、沈北新區國保大隊、沈北新區綜合辦「610」、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押著曲麗紅到她家非法抄家。她丈夫只說一句:「我媳婦是好人,煉法輪功的是好人,你們憑甚麼抓人。」警察就說他妨害了公務,威脅要將他也帶走。
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日下午,曲麗紅被帶回到沈北新區新城子街派出所,期間手銬一直反銬,從十九日晚上一直到二十日晚上一直沒吃東西、沒睡覺,期間她被帶到沈北新區區中心醫院體檢,抽血、測體溫、心電圖、拍胸片。到半夜零點,被劫持到瀋陽市第一看守所,又是一輪驗血、照相、按手印、簽字,然後被關到監區,被脫光衣服檢查:獄警將胸罩扔掉,衣褲上的拉鏈剪掉,鈕釦剪掉,帶雙層的衣服、褲子全扔掉,幾乎是半裸進的監室;進監室後再次被脫光衣服檢查。看守所每月還不定期的檢查衣物,翻的亂七八糟,每個人的物品都扔亂,而且每個人都要到放風場的地方脫光衣服,冬天也不例外,並且全是在有監控設施下檢查,沒有一點尊嚴。
在非法關押看守所期間,曲麗紅每天被迫坐板,上廁所受限制。新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提審時,對曲麗紅進行恐嚇、利誘,威脅長時間關押,還非法照相、錄像。一次曲麗紅由於血壓很低就暈倒了,警察還說她是裝的。
二零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沈北新區國保大隊、新城子派出所警察到看守所提審曲麗紅,一吳姓警察誘騙說:「趙鳳傑就識時務,說了都回家了。」其實趙鳳傑被劫持到馬三家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警察看曲麗紅不吱聲,又威脅說:「你這樣我們也沒辦法,只能關在這裏了。」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曲麗紅被批捕。二零一二年九月五日,沈北新區國保大隊吳姓警察和新城子派出所一男警到看守所,將牛桂芳、曲麗紅外提到新城子派出所按手印。國保大隊一被人叫三哥的警察,逼曲麗紅按手印,說:你就痛快按上得了,別吃那苦、費那勁。 曲麗紅說:那上面寫的是罪犯,我們怎麼能按呢?他又說:「我不讓你看見這篇紙,光拿按手印的這篇,你就看不見了,不一回事嗎,非得我扳你手你才按是不?」又是欺騙,又是威脅恐嚇。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七日,沈北新區法院對牛桂芳、曲麗紅、周鳳蘭及一名男性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庭審,整個過程只有十多分鐘。牛桂芳、曲麗紅都指出起訴書與事實不符,可法庭人員不理會。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沈北新區法院人員到看守所非法宣判:牛桂芳被枉判三年、曲麗紅被枉判三年緩五年。曲麗紅於當日回家。沈北新區法院要曲麗紅在回家一個月內到當地司法所報到,不然就收監。
參與迫害的瀋陽市沈北新區公安局警察有:
韓顯軍、吳丕輝、李野、陸元輝、曹殿坤、呂貴友、董雪峰、吳林巍、商大公、夏新、魏大群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