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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山見證的血和淚(5)

——遼寧鳳城政法系統迫害法輪功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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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日】(接上文

五、鳳城市迫害法輪功主要機構、責任人及其罪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中共頭目江澤民一手策劃建立了中國憲法法律之外的迫害法輪功的指揮系統,那就是「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及其常設辦事機構「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後者因其成立於六月十日而簡稱為「六一零辦公室」。

中共各級黨委都設置了「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組長通常由黨委負責政法工作的副書記或紀委書記擔任。各級「六一零辦公室」設置在同級黨委政法委,一般由一名政法委副書記擔任主任。除了黨委系統的「六一零辦公室」外,公安系統內部也設置了「六一零」,一般在國保大隊或支隊內。

十四年來,被迫害致死、致殘、被非法判刑、非法勞教、「洗腦」迫害、被迫流離失所的案例絕大多數是受「六一零」的迫害所致。以下列出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鳳城市以「六一零」為首的迫害法輪功的主要機構、歷任責任人及其任職期間對法輪功犯下的罪行。(不完全統計)

鳳城政法委:

責任人 任職時段 單位 職務 迫害法輪功罪行 照片/備注
邢東憲 2000-2002 政法委 書記 3次主辦洗腦班,親自做學員的所謂「轉化」工作。2001年4月在草河部隊辦洗腦班,指使綁架40多名學員。
欒彩燕 2002-2006 政法委 書記 主使、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任職期間至少有69名學員遭綁架(拘留)。其中非法勞教34人,非法判刑16人,迫害致死6人(直接和間接) 瀋陽法院調入,2006年調遼寧省高級法院
董長允 2006-2011 政法委 書記 主使、參與迫害法輪功,污衊大法。在任期間操控610至少綁架(拘留)47名法輪功學員,其中判刑15人,勞教14人,送洗腦班5人,迫害致死2人!董現已遭報,2011年被雙規,鋃鐺入獄且殃及兒子。
丁文波 2012-2014 政法委 書記 主管迫害法輪功,從2012年上任至今,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拘留)、抄家、非法罰款。其中4人被判刑,1人被迫害離世。
李洪泉 2004-2013 政法委 副書記/610主任 610首惡,在其指使並參與下,綁架法輪功學員人數多達149人次,抄家70多人次;非法勞教、判刑60多人次;勒索、搶走學員私人財物(包括汽車)累計幾十萬元。  
孫孝斌 1999-2010 政法委 執法督查科長 610主犯,追隨惡黨迫害法輪功非常賣力。指使惡人跟蹤、盯梢、監控法輪功學員,使多名學員遭到綁架、抄家、判刑、勞教、洗腦、罰款等各種迫害。 2010年任610主任,2012年調北京。其妻聶馥香,職教老師。
2010-2012 610主任
花吉強 2012-2014 政法委 610主任 在任期間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拘留)。其中4人被判刑,1人被迫害離世。 鳳城檢察院調入
李發民 2001-2013 政法委 職員 610組織成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對學員進行非法騷擾、抄家等  

鳳城市委、市政府:

責任人 任職時段 單位 職務 迫害法輪功罪行 照片/備注
常春梅 1999-2005 鳳城市委 副書記 主管迫害法輪功,任職期間近百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其中40多人被送洗腦班,60多人被拘留,30多人被非法勞教,16人被非法判刑,6人被直接或間接迫害致死。
王國強 2006-2012 鳳城市委 書記 指使政法委(610) 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在政府報告時誹謗大法,揚言對法輪功要像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在職期間發生多起法輪功學員被集體綁架案件。數十名學員被非法判刑、勞教、送洗腦班……2012年因貪腐被調查,攜幾個億的鉅款外逃美國。

鳳城公安局:

責任人 任職時段 單位 職務 迫害法輪功罪行 照片/備注
陳世琦 1999-2000 公安局 局長 任職期間51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被綁架拘留47人次,被勞教9人次(有的學員1年中被拘留2次) 陳世琦、張鎮、鐘繼恩因經濟問題於2001年判刑十年以上
張鎮 公安局 副局長
鐘繼恩 國保大隊 隊長
徐文君 2000-2002 公安局 局長 任職期間1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其中10人被非法拘留,3人被勞教,3人被判重刑 丹東調入
趙洪威 2002-2007 公安局 局長 任職期間至少有70多名學員遭綁架(拘留)。其中非法勞教30多人,非法判刑17人,迫害致死6人(直接和間接)
孔憲敏 2008-2009 公安局 局長 任職期間指使國保大隊宋學錄等綁架10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6人被非法勞教,5人被非法判刑,1人致殘。2009年末調丹東。
楊曉東 2010-2012 公安局 局長 主管迫害法輪功。在任期間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拘留)、抄家。其中7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勞教,2人被送洗腦班,1人被迫害致死。
王爾烈 2012-2014 公安局 局長 在任期間有13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拘留)。其中4人被判刑。
關威 2001-2005 國保大隊 隊長 國保大隊首惡,多次親自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任職期間至少60多人被迫害,其中直接致死1人,20人被拘留、11人被勞教,14人被判刑,幾十人被綁架洗腦班 2005年因直接迫害致死金秀清被調離,現任鳳凰山風景區派出所所長
馬秀利 1999-2013 寶山派出所 雞冠山派出所 鳳城公安局 警察 1999年7.20後,在寶山派出所、雞冠山派出所當民警期間多次參與對當地大法學員的綁架、抄家,搶劫大法書籍和財物等。調到鳳城市公安局後,又多次參與綁架、騷擾、迫害法輪功學員,直接參與了對鳳城法輪功學員金秀清和梁運成的迫害,致使金秀清被迫害致死。
宋學錄 2006-2009 國保大隊 隊長 2006年參與綁架雞冠山八名法輪功學員,並對學員非法抄家、勞教;2008年,集體綁架七名法輪功學員,其中2人被非法判刑,2人被非法勞教,1人被迫流離失所後又被綁架勞教。 2009年調鳳城公安局戒毒大隊
王政金 2008-2013 國保大隊 隊長 在任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抄家、勞教、判刑、罰款等
陳斌 2006-2013 國保大隊 副隊長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赫平、劉淑雙、夏豔、王書清、徐德琴、徐振貴、郭平、梁運成、焦琳、曲善林(已被迫害致死)、吳娟、孫忠琴、王莉、戴玉芝、高廣俊、劉成軍、姜福永、孫喜鳳、李翠華、楊可心等 原公安局長陳世琦之子
張平先 2006-2012 國保大隊 警察 原鳳城看守所獄警,參與迫害多名法輪功學員。2008年參與綁架赫平、王書清等七人;2011年綁架焦琳等。 2012年底調寶山派出所
王金波 2006-2013 國保大隊 警察 參與集體綁架法輪功學員,非法對學員進行抄家、毆打等
張春偉 2012 國保大隊 警察 參與集體綁架法輪功學員,直接負責劉成軍一案
宋振華 2005-2006 看守所 所長 原北山拘留所所長,在任期間非法關押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1人被迫害致死 現已調離
趙文科 2012-2014 看守所 所長 在任期間非法關押多名法輪功學員
孫茂軍 2006-2013 看守所 副所長 在任期間非法關押多名法輪功學員,指使惡警毆打學員,酷刑迫害;
王長春 2006-2009 看守所 副所長 在任期間非法關押多名法輪功學員,指使惡警毆打學員,酷刑迫害;唆使犯人毆打、虐待學員;野蠻灌食、強迫吃藥、藥物注射、強行送醫院等,而且讓家屬承擔藥費。
2013 拘役所 所長
辛紅旗 1999-2002 劉家河派出所 所長 主使、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致使劉家河鎮29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各種迫害,其中12人被拘留,10人被勒索錢財4200元,多人被抄家,十幾人被騷擾。
2006-2009 國保大隊 警察 當時在鳳城國保大隊當警察的辛紅旗,與大隊長宋學錄等人綁架了7名法輪功學員,導致其中2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勞教,2人離世。
2009-2014 看守所 副所長 七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受到各種迫害。
王連春 2004-2009 看守所 獄醫 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使用威脅、恐嚇等手段逼學員進食,注射不明藥物

鳳城檢察院:

責任人 任職時段 單位 職務 迫害法輪功罪行 照片/備注
范亞敏 1999-2013 檢察院 黨組書記 在任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構陷、致使學員被冤判
孫希杭 2008 檢察院 檢察員 參與非法構陷王書清  
周國富 2008 檢察院 檢察員 參與非法起訴王書清  
唐金鳳 2009-2010 檢察院 檢察院 參與非法起訴劉銀鳳、冷冬梅、梁運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吳娟、孫忠琴  
趙恩芳 2009 檢察院 檢察院 參與非法起訴劉銀鳳、冷冬梅  
顧世鵬 2012 檢察院 檢察院 參與非法起訴劉成軍  
趙運雙 2006-2012 檢察院 檢察院 參與非法起訴劉英梅、劉成軍  
史紹全 2010 檢察院 檢察院 參與非法起訴梁運成等5人  

鳳城法院:

責任人 任職時段 單位 職務 迫害法輪功罪行 照片/備注
宋守宏 2004-2007 法院 院長 在任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鞠傳傑 2007-2013 法院 院長 在任期間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徐宏仁 1999-2011 刑事庭 庭長 迫害法輪功,2011年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幾乎都是他主審。包括劉銀鳳、冷冬梅、王書清、梁運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吳娟、孫忠琴、劉英梅 2011年後任鳳城法院執行局局長。
萬開富 2009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劉銀鳳、冷冬梅
盧景義 2009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劉銀鳳、冷冬梅  
趙越 2008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王書清  
孟憲力 2008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王書清  
潘淑琴 2006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劉英梅  
佟明智 2012-2014 刑事庭 廳長 參與迫害劉成軍、范曉盛  
成平均 2012-2014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劉成軍、范曉盛  
楊德才 2012-2014 刑事庭 審判員 參與迫害劉成軍、范曉盛  
左偉虹 2012-2014 刑事庭 書記員 參與迫害劉成軍、范曉盛  
於娜 2006-2010 刑事庭 書記員 參與迫害梁運成、焦琳、曲山林(迫害致死)、吳娟、孫忠琴、劉英梅  
白璐 2008 刑事庭 書記員 參與迫害王書清  
王珺 2009 刑事庭 書記員 參與迫害劉銀鳳、冷冬梅  

結語:歷史的審判

中共迫害法輪功完全是違法的,在國際上已被定性為「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等同於二戰時希特勒對猶太民族大屠殺的罪行。到目前為止大陸至少已有三千六百多名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致死,而實際死亡人數遠不止這些。在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王立軍等人的指使下,中共犯罪人員甚至在法輪功學員活著的時候就摘取他們的器官販賣牟取暴利,被國際社會認為「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

「善惡到頭終有報,只爭來早與來遲。」歷史一次又一次的證明了這樣的一個真理:殘害人民的罪人,不論當時是多麼飛揚跋扈不可一世,最終都逃脫不了正義的審判。今天,在全球範圍內,一場對迫害「真善忍」的罪人的審判已經拉開了莊嚴的序幕。

自從一九九九年以來,法輪大法明慧網將這些迫害大法和大法學員的人所犯的罪行,一一記錄在案,可謂鐵證如山。一旦時機成熟,這些人都將難逃法網。現行的法律,就足以將這些人送上法庭治罪。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發布了《追查國際告全中國人民書》: 「追查國際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610」組織和公、檢、法、司等系統迫害法輪功的罪證開始了系統的、大規模的追查和收集整理,收到了來自中國大陸各界和世界各地大量的舉報。……我們的原則是:誰犯罪誰承擔、集體組織犯罪個人承擔、教唆迫害與直接迫害同罪。根據這一原則,所有在組織、單位、系統名義下所犯的罪行最終將落實到個人承擔。上述有關責任人將被徹底追查,並被繩之以法。」截止到二零一二年七月的近十年時間裏,追查國際已完成並公布了二百多篇各類調查報告,發布了四千多份追查通告,公開發表了因參與迫害法輪功涉嫌犯罪,被追查國際立案追查取證的七千零五十一個責任單位和一萬三千三百三十二名責任人,還將隨時更新補充發表更多報告。

自古迫害正信的都沒有成功過,反而都遭到了嚴厲的天懲(報應)。古羅馬帝國何等強大,因迫害基督徒而在四次大瘟疫中被解體。三武一宗滅佛哪一次都氣勢洶洶,可最後都在很短時間內失敗,且自身均遭到慘報。

茫茫宇宙攜帶著無法抗拒的天意或者說是宇宙規律,其運行從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就像地球上四季一樣春、夏、秋、冬不可抗拒。而逆天而行的中共邪靈則是註定被淘汰的。

附錄1、鳳城市城鎮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
附錄2、鳳城市鄉鎮部份被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簡述
附錄3、鳳城地區部份法輪功學員被敲詐勒索、搶劫抄家統計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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