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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興安嶺兩位婦女遭迫害 過年不能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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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每逢佳節倍思親,在萬家團圓的新春佳節,大興安嶺韓家園兩位婦女色桂榮和王秀波的親人多麼渴望能全家人圍坐在一起團團圓圓過大年,可是家人們的這點願望也難以實現。

五十三歲的色桂榮是一位普通的家庭婦女,她不識字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可是她深信法輪大法好,堅持對法輪功的信仰,就因為她講了一句真話:「法輪大法好,我要修煉大法。」而遭受中共嚴重的迫害,在二零零八年被誣判四年,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遭受迫害,身心受到巨大傷害,剛剛回家一年多,又被綁架迫害,如今已被迫害的精神恍惚。

呼瑪縣看守所怕承擔責任,關於色桂榮的身體和精神狀況幾次上報上級部門,可是呼瑪縣公安局、政法委;韓家園公安局、政法委、六一零、法院、檢察院並沒有把色桂榮釋放,讓她回家過年。

五十五歲的王秀波女士被非法關押在呼瑪縣看守所五個月零三天,家人被勒索鉅款後,才被放回家,現在被迫流離失所。

一、色桂榮被綁架、非法關押大半年

被當眾綁架、毒打

色桂榮女士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號上午,在座出租車時,送給出租車司機兩本《明慧畫報》,接著有一個便衣警察上車,這個警察就看到了這兩本真相,色桂榮下車後這個便衣警察就把這個司機劫持到了韓家園新興派出所審訊,問這兩本法輪功真相是哪來的誰給的,司機說是色桂榮給的。

韓家園公安局副局長薛科久(薛可久)、國保大隊長宋雨帶著兩個惡警(其中一個姓王)他們在韓家園市場當眾綁架了色桂榮,往車上拽色桂榮時,色桂榮高喊:「法輪大法好,警察迫害好人了。」他們還是把色桂榮綁架到了韓家園公安局。在韓家園公安局,他們說把公安局局長叫來了,這個人是不是公安局局長色桂榮也不知道,這個人就開始打色桂榮,扇色桂榮好幾個大嘴巴子,逼問資料哪來的,誰給的,色桂榮不說。


酷刑演示:打耳光

家中貴重物品被掠走,丈夫和孩子被劫持、逼問、恐嚇

韓家園國保大隊長宋雨帶著惡警們到色桂榮家抄家,他們從色桂榮身上搶走家門鑰匙,趁色桂榮丈夫上班家中沒人之機,私自至少兩次闖入色桂榮家,抄家,搶走兩個EVD、兩個MP3、一部手機、兩個玉鐲子、兩個銀鐲子、五條項鏈、一個銅香爐、大法書、資料等。後來色桂榮的女兒向薛科久要回自家的物品,薛科久不承認,耍賴說:「你有證據嗎?」

五月二十一號下午宋雨又帶著惡警把色桂榮的丈夫和二女兒劫持到了韓家園公安局非法審訊、逼問、恐嚇,家人承受不了,就說出了其他法輪功學員。薛可久、宋雨帶領惡警到韓家園法輪功學員家抄家、騷擾,他們去了王秀波母親家騷擾、抄家,搶走兩本筆記本電腦等個人物品,並把王秀波綁架到了韓家園公安局。

薛可久、宋雨帶領惡警又去法輪功學員邵麗華家,家沒人;去夏秀梅家非法抄家;到申玉芹家逼問還煉不煉法輪功了;接著又去騷擾王秀波的弟媳婦;去雷清霞家,雷清霞沒在家。

被野蠻灌食

色桂榮、王秀波被綁架到韓家園公安局,韓家園國保大隊、公安局的很多惡警對她倆輪番審訊,問:機器和資料是哪來的、誰給的?王秀波不說,他們還用話套王秀波說:「你這麼大歲數,自己能會電腦嗎,是誰教你的?」他們輪番非法審訊了兩天。韓家園看守所要王秀波、色桂榮伙食費每天八十元,色桂榮被勒索一百多元錢。

第三天,王秀波、色桂榮又被國保大隊宋雨和一個姓王的惡警劫持到了呼瑪看守所。王秀波、色桂榮開始絕食反迫害,色桂榮被野蠻灌食,色桂榮的嘴被他們捏的疼了好幾天。王秀波、色桂榮絕食七天。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中共公安部門費盡心機欲加深迫害

半個月後,王秀波、色桂榮又被國保大隊宋雨和這個姓王的惡警劫持回韓家園看守所。他們預謀刑訊逼供,收集證據,欲對王秀波、色桂榮加深迫害,結果一下車王秀波心臟病發作,色桂榮噁心哇哇吐,惡警們才沒有得逞。三天後,韓家園公安局韓朝、宋雨又將王秀波、色桂榮劫持到呼瑪看守所。

對王秀波、色桂榮的誣陷案曾二次上報法院(呼瑪縣法院、加格達奇法院),都因證據不足被駁回。這期間,韓家園國保大隊宋雨、姓王的惡警到王秀波外孫上學的學校,對王的外孫非法審訊,欲編造證據對王秀波、色桂榮加深迫害。

現在韓家園剛剛成立了一個法院,色桂榮的案子可能是韓家園法院接的第一個案子,由一位姓劉的女法官主管。原來韓家園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薛科久已經不管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現在韓家園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是寧英偉。寧英偉,37歲,警號142599,曾任韓家園新興派出所所長,如今色桂榮仍被非法關押在呼瑪看守所。

挑撥家人對法輪功的仇恨

色桂榮在修煉法輪功之前,不願意做家務、帶孩子,丈夫每日幹活很累,下班後還要做飯、照顧三個女兒。色桂榮學法輪功之後,丈夫和孩子看到了色桂榮身心的變化,都非常支持她修煉大法,都相信法輪大法好。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色桂榮堅持信仰法輪功,先後五次遭警察綁架,長期被騷擾。二零零零年一月,色桂榮被警察綁架到韓家園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多月。二零零零年六月,色桂榮被韓家園公安局警察綁架,關押在韓家園看守所近一個月,被逼洗腦、逼做苦力。二零零八年七月,韓家園公安局、韓家園派出所、社區等惡人闖入色桂榮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她綁架至十八站看守所和韓家園看守所,後將她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色桂榮再次遭綁架關押,如今被迫害的精神恍惚。

十四年來,韓家園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新興派出所的惡警們時不時的對色桂榮等法輪功學員及家人進行騷擾,每逢所謂敏感日,更是蹲坑、監視、騷擾、勒索,甚至綁架、抄家、搶奪、恐嚇、威脅。長期的迫害使家人對中共邪黨產生恐懼,家人抬不起頭,無心工作、過日子,對色桂榮謾罵怨恨,中共邪黨搞的挑撥離間毀壞眾生使親人對法輪功仇恨。

二、王秀波被迫流離失所

王秀波女士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獲得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後,王秀波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屢遭中共當局迫害,曾多次被綁架、非法勞教,遭到野蠻灌食、奴工等迫害。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上午十點左右,韓家園公安局副局長薛科久、派出所四、五個惡警將王秀波綁架到呼瑪看守所,惡警滿嘴髒話,罵法輪功學員,在王秀波家中搶走電腦、打印機。

王秀波被非法關押在呼瑪縣看守所五個月零三天,家人被勒索鉅款後,王秀波才被放回家。王秀波回家後,韓家園國保大隊長宋雨、原韓家園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薛科久(薛後期沒參與)、現在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寧英偉等人,對王秀波和家人長期騷擾。

從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開始,韓家園國保大隊長宋雨、國保姓王的惡警,政法委、公安局等機構的人,每天幾次到王秀波家和王的親人家騷擾,他們逼迫王秀波按手印、寫保證,以不寫就綁架相威脅。他們找不到王秀波,就闖入王秀波的母親家找,一天去幾次,一幫一幫的人,他們威嚇老人。

王秀波的母親已經八十歲了,老人煉法輪功身體一直很好,做飯、收拾屋子等家務都能做。在二零一三年的十二月中旬,韓家園社區為老人檢查身體,老人血壓等一切都正常,醫務人員說:「這老太太身體真好!八十歲的老人血壓正常都少見。」可是在國保隊長宋雨、國保姓王的惡警、公安局副局長寧英偉、政法委等人的騷擾下,如今老人已經整日迷糊、不能吃飯、臥床不起。

十二月末,韓家園國保大隊指使二個男警又到王秀波外孫上學的學校找王秀波的外孫,騷擾孩子。王秀波女兒很早就離婚了,外孫從小就由王秀波撫養。

十二月二十七日,國保隊長宋雨又領著王惡警闖進王秀波家,看到王秀波沒在家,問孩子王秀波去哪了,孩子說不知道,他們就一直在王秀波家等著,後來等得實在不耐煩了,他們又去王秀波的母親家,沒有找到王秀波,他們不顧老人的死活,就在老人家不走。

王秀波釋放回家的這兩個月裏,韓家園國保隊長宋雨、公安局、寧英偉、政法委、610等機構的惡人經常騷擾王秀波的兩個弟弟,逼著王秀波的倆弟弟讓王秀波按手印、寫保證,不寫就逼著弟弟們把王秀波送到看守所關押,說如果在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早晨不把王秀波送到公安局,就罰弟弟的款、撤弟弟的工作。

如今王秀波被迫流離失所,八十歲的母親臥床不起,上學的外孫無心學習、兩個弟弟惦念母親的安危,又被韓家園國保隊長宋雨、公安局、寧英偉、政法委、610等人恐嚇、勒索。一次次的騷擾、監視、威逼、恐嚇,給王秀波和家人身心帶來了巨大的傷害。

在中國大陸還有千千萬萬個被中共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的法輪功學員家庭都是在淚水中度過年節的。

相關人員信息

區號:0457 郵編:165100

韓家園國保大隊長:宋雨13384577999
韓家園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輪功的副局長:寧英偉
韓家園國保大隊內勤:董群13304570877
韓家園公安局 韓朝(董群的丈夫)3534625
韓家園林業局政法委書記:劉利民辦3534501、13846566657
韓家園六一零:聶守江辦3534513、13504560096 13504560090
韓家園國保大隊梁姓警察、王姓警察
韓家園社區警察劉瑞宏 0457-3532919 13555080873
韓家園公安局辦公電話:政委室3534617局長室3534616副局長3534618副局長3534619副局長3534620副局長3534621刑警隊3534625辦公室3534622、3534621
呼瑪縣檢察院辦公電話:舉報中心3512000檢察長室3513703副檢察長室3513264辦公室3513952

呼瑪縣法院
單位地址 呼瑪縣長虹路95號 郵政編碼 165100
公開電話 0457─3513290 Email humafayuan@163.com
院長室:3517766
副院長室: 3513907
副院長室: 3515034
紀檢組: 3513431
辦公室: 3513290
政工科: 3516112
民事一庭: 3515087
民事一庭: 3516102
民事二庭: 3516117
刑事庭   3516113
行政庭: 3516120
立案庭: 3515573
立案庭: 3516101
審監庭: 3516115
執行局: 3513305
執行局: 3516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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