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吳小明女士被綁架經過: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日星期二下午四點多鐘,吳小明從市場買了一袋大米上樓回家,看到一個男人在樓下行蹤鬼鬼祟祟的,幾分鐘後吳小明的公公回家說,看到樓下有個中年男子在打電話時有聽到吳小明的名字。沒一會兒就聽到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公公開了門,一下子闖進來兩男一女穿警服的人,其中一個高個子警察問吳小明:「法輪功你還煉嗎?」吳小明說:「煉啊,堅決煉到底,學到底。」另一警察手裏拿著微型攝像機在拍攝,吳小明說:你們這是違法行為,憑甚麼私闖民宅?並問其姓名,記下了他們的警號。
吳小明說,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我信仰法輪功是合法的,是你們在執法犯法,是你們在草菅人命,是你們在無法無天。警察看到吳小明不予配合非法要求,拿出了手機求增援,說多來些人,送來刑具。
吳小明一直給警察講真相,告訴他們法輪功是教人向善,使人道德回升的高德大法,以前自己家裏經常吵鬧、夫妻間大打出手、婆媳之間積怨很深,但是學了法輪功後,按照真善忍做人,徹底改變自己,凡事為他人著想,從此後家庭關係和睦,公婆把媳婦當成自己的閨女一樣……
這時新增援的一批警察闖進吳小明的家中,並欺騙吳的丈夫說,只是叫她到派出所去簽個名就好了,沒有甚麼事的。吳小明的丈夫就幫著兩個警察強行把自己的妻子從三樓抬了下去。吳小明一路高聲喊著:「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們在違法犯罪。」幾個警察硬生生的將吳小明女士塞進她丈夫的車裏命令她丈夫開車去了獅山派出所。
到了獅山派出所,吳小明不下車,說:這不是我呆的地方,是你們綁架的,我要回家。警察強硬地將吳小明從車上連拖帶拉地拽進獅山派出所,吳小明就盤腿打坐,立掌發正念,對任何人的問話都不予回答。不知過了多久,警察們把吳小明拽到了一間審訊室裏,強迫她坐在審訊犯人的椅子上,吳小明依然是盤腿,期間兩男一女輪番問話:是誰讓你上明慧網的,你不上明慧網我們也不會找你,你再這樣下去是要坐牢的,如此等等的威脅,想從中套出他們認為想要的所謂的成果,結果是一無所獲。吳小明告訴他們:我該說的我一定會說,我不該說的半個字你都聽不到。惡人無奈便草草的在所謂的審訊筆錄胡亂的畫了些甚麼打印出來讓吳女士簽字,吳小明看都未看一眼說:我沒有錯,何罪之有啊?我不會簽的!
在審訊室吳一直是盤腿立掌發正念,警察故意不讓她知道時間。也不知過了多久,吳小明說我要回家吃晚飯了,於是警察就叫一直在門外等候的丈夫去買了晚飯,飯後,警察又叫吳小明到大廳去拍照、留指紋、腳紋、口腔檢查後就可以回家了。吳小明統統不配合,並說:不給你們留下迫害的罪過,所以不配合你們是為了你們好。
警察只好打電話請示上面,又把吳小明拉到了審訊室,見到先前的那個胖警察一改先前的偽善,兇相畢露,諷刺挖苦、誹謗並狠勁地拉吳小明女士單立掌的手,他拉下,再立起、拉下立起,立起拉下就這樣反反復復多次,胖警察就狂叫誣蔑大法。吳小明說:請你說話要文明,希望你能明白,口出狂言誹謗佛法罪大無邊,你們吃著人民的拿著人民的,還要騎到老百姓的身上助紂為虐,我都替你感到害怕呀!人民的警察不應該是這樣的。胖警察說「不需要和你講甚麼文明」,然後氣急敗壞地走了。
整個關押過程中,吳小明女士沒有配合警察的一點點要求,最後於當晚十一點四十五分左右走出派出所的大門。吳小明回到家後,發現家中被翻了個底朝天,幾張真相光盤和兒子的電腦被搶走,吳小明當時記下警察名字、警號和電話的紙條已經找不到了,顯然是被警察偷走了。
蘇州虎丘公安分局獅山派出所:
社區片警蔣豪,警號043602 電話13912799611